提示 按照公安部和省公安厅“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的部署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摩托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机动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意识,减轻交通事故伤害后果,维护群众生命安全。佳木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自6月1日起开展整治“一盔一带”违法行为的专项治理行动。现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全市高速公路、省级公路、农村道路和城市道路 二、整治重点 1、机动车驾驶人、乘车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2、摩托车骑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3、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三、处罚标准 1、摩托车驾驶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依据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第九十条记2分,罚款100元; 2、乘坐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依据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第八十九条罚款20元; 3、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依据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第九十条记2分,罚款200元; 4、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依据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第九十条罚款50元; 5、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使用安全带的,依据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第八十九条罚款20元; 公安交警部门将通过路面巡逻执勤查处和电子监控设备采集等方式加大治理力度,请广大交通参与者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安全文明出行。 佳木斯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0年5月24日
提示
一、整治范围
全市高速公路、省级公路、农村道路和城市道路
二、整治重点
三、处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