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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整改销号公示
发布日期:2022-11-15 16:26:01 发布者:区水务局 来源:前进区水务局 浏览量:973

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公示

 

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政府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1年第32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力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部分县区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农村环境治理措施不到位,生活圾、畜离类污随意堆存问题普遍存在

    二、整改目标: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勇于作为,扎扎实实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抓实抓好、抑出成效。

    三、整改措施:1.充分将网格排查与环境卫生整治相结合,重点对辖区内的路边、村边及房前屋后的积存垃圾进行检查、清扫,不留死角,彻底清除可视范围内的垃圾。2.持续加大人居环境整治力度,紧盯关键区域,聚焦突出问题,开展清脏、治乱、增绿、美化、管护等行动,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管护常态化、长效化、精细化运行。3.充分运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宣传机制,将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宣传"新手段"与村村响"大喇叭、宣传标语、入户宣传等"土办法"相结合,持续推进环境卫生整治宣传活动,形成"人人关注环境卫生、时时维护环境卫生"齐抓共管的浓厚氛围,推动村容村貌和家庭环境持续改善。4.举一反三全面排查问题,不折不扣推动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成立前进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制定《前进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区级分管领导、局机关干部定期对村屯卫生清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现场指出村屯环境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就村屯环境整治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现场进行了指导。开展集中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强化日常保洁,设置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垃圾箱和移动式垃圾箱36个,实现了垃圾点平房区全覆盖。农村垃圾日产日清,人居环境得到有效提升。

    五、公示时间:2022年11月14日至2022年11月25日

    六、受理部门:区农业农村局

    七、受理地址:南岗村村民委员会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前进区农业农村局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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