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省政府网站 | 市政府网站
所在位置:首页 > 政民互动 > 调查征集
​关于征集我市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形成的档案资料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04-29 15:10:06 发布者:admin 来源: 浏览量:9813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在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佳木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带领全市人民迅速行动、全力奋战,坚决遏制疫情蔓延。为真实记录全市人民团结一心防控疫情的历史过程,全面反映全市人民在疫情防控斗争中涌现出的感人故事和先进事迹,确保疫情防控工作的珍贵记忆得以永久保存,佳木斯市档案馆(市委史志研究室)决定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所形成的档案资料。

 

征集内容



 

真实记录我市工作在防控一线的广大医务工作者、社区工作者、公安干警、基层干部、下沉干部、志愿者等方面的同志在抗击疫情期间展现出的爱国情怀、时代精神和行业风采而形成的大量珍贵档案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

文字档案:事迹材料、宣传报道、日记、书信、手札、请战书、决心书等。

 

 



2

音像档案:照片、录音、视频、摄影作品等。

 

 



3

实物档案:社会各界捐款捐物的汇款单、发货单、捐赠物品外包装、个人献血光荣证;装印有防疫字样的车票、通行证、小区出入证、工作证、登记表、袖章、宣传单、横幅等。

 

相关说明


 



1

档案资料要客观真实、内容完整、主题鲜明。提供的音像资料应未经过影音、图像处理软件编辑,手机拍摄的照片传输及储存时要未经压缩(发送或储存原图),并注明拍摄者、所拍摄人物,并对拍摄的时间、地点、内容等方面进行简要的情况说明。

 

 



2

档案馆征集的档案资料归国家所有,永久保存于佳木斯市档案馆。本馆对接收的档案进行整理、保管,并依法向社会无偿提供利用。

 

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佳木斯市档案馆编研技术科

 

    联 系 人:周历一  刘佳欣

 

    联系电话:0454-8246101

 

邮    箱:dajms2020@163.com

 

联系地址:佳木斯市机关中心7号楼

 

    邮政编码:154000

 

 

佳木斯市档案馆(市委史志研究室)

2020年4月24日

上一篇:关于对阻碍企业复工复产问题开展专项投诉举报的通知  下一篇:【公示】佳木斯市前进区廉洁征兵监督工作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