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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进区开展第一批新冠疫苗加强针剂接种工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10-09 10:05:31 发布者:前进发布 来源: 浏览量:3876
为有效应对秋冬季新冠疫情传播风险,加固全民免疫屏障,前进区启动4月8日前完成两针剂接种的第三针接种工作。 一、目标人群 已经完成两剂次灭活疫苗或一剂次腺病毒载体疫苗接种满6个月的18-59岁人群,优先在感染高风险人群、保障社会基本运行的关键岗位人员中开展加强免疫。 已经完成两剂次灭活疫苗或一剂次腺病毒载体疫苗接种满6个月的60岁及以上老人感染后容易导致重症风险高的高危人群。 已经完成两剂次灭活疫苗或一剂次腺病毒载体疫苗接种满6个月的其他符合条件且有接种需要的人群。 二、接种地点 1、南岗办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中山街277号,中山街与林海路交叉口)0454-8703820; 2、奋斗办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和平街72号,京宴餐厅对面)0454-8466095; 3、佳南办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安庆街309号,车管所附近)0454-8350119; 4、永安办疫苗接种点(长安路96号,鼎特大酒店对面)0454-8656321; 5、站前办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师范巷43号,唐老鸭鱼锅对面)0454-8770477。 接种时间:8:30---19:00 接种两针剂新冠疫苗满6个月的人员,需到原接种点接种第三针疫苗,或可与原接种点联系预约安排具体接种时间。 三、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接种前,应提前了解新冠肺炎、新冠病毒疫苗相关知识及接种流程。 接种时,需携带相关证件(身份证、护照等),并根据本地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配合现场预防接种工作人员询问;任何正在服用或近期服用的药物,包括非处方药,都应告知医师。 接种后,按规定留观30分钟;保持接种局部皮肤的清洁,避免用手搔抓接种部位;如发生疑似不良反应,报告接种单位,需要及时就医。接种疫苗后,仍需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佩戴口罩等,坚持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习惯;不扎堆、不聚集、不聚会,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的有效措施,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请符合条件却仍未接种首针剂次的人员尽快完成接种!
佳木斯市前进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0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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