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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前进区教育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 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4-06-28 16:59:56 发布者:区教育局 来源: 浏览量:12452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10月16日至12月15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教育系统进行了巡察。2024年1月4日,巡察组向区教育系统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为切实抓牢抓实抓靠巡察整改工作,前进区教育局党组坚持严字当头、突出问题导向,以边整边改,力求实效为目标,保证整改速度和质量。巡察反馈后教育局党组立即成立了巡察整改小组,并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研究落实整改工作。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并承担问题责任,认真分析,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制定了《前进区教育局关于落实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针对反馈的63个问题,截止目前,已整改完成63个,建立长效机制3个。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教育重要论述精神不深入,领导推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有差距。 1.政治理论学习质效不高。 (1)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严。 ①通过巡察谈话了解,谈话人员中机关和下属各学校50%以上党员对“第一议题”制度概念了解不清的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此问题,前进区教育局党组于3月7日组织教育系统各党总支书记、党支部书记进行了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专题培训,通过培训明确“第一议题”制度的重要性,提高了党总支、党支部的政治站位,会上强调各党总支、党支部要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等内容,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列为党委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和其它重要会议的“第一议题”,把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确保“第一议题”制度得到规范落实。 ②2023年6月6日,第十二小学“第一议题”会议记录本出现先讨论办公经费支出,后学习《习近平论述选读》第二卷且只传达无讨论情况的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此问题,一是第十二小学立即组织领导班子重点落实了“第一议题”制度的正确流程和规范程序,由校办主要负责“第一议题”的落实和执行情况;二是每次例会,及时进行第一议题学习,并进行讨论,认真做好会议记录,确保会议记录要素齐全。 ③第七小学和第十一小学2023年党员大会、支委会均没有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整改情况。 针对此问题,第七小学通过召开专题会议明确“第一议题”的意义及重要性,在各项党的会议及其他重要会议中深入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习近平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贯穿到党组织“三会一课”和其他重要会议中。 第十一小学各党支部结合工作实际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在学校领导周例会、支部委员会、支部会议中认真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及时传达国家、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思想,确保“第一议题”学习得到规范落实。 (2)学习频次过少。 2021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40余次,教育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仅对习近平总书记2023年5月29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进行了学习的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此问题,2024年1月15日,教育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了《前进区各级党(工)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通过学习使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学习效率,保障学习效果。并研究制定了教育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并加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的学习,截止目前已开展集中学习8次。 2.履行职能责任有欠缺。 (1)2023年11月9日,第十二小学五年七班音乐教师,14时55分拖堂至15时20分下课被举报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此问题,一是学校对该教师及全体教师进行了“双减”政策的再解读与再培训,使任课教师知道“双减”政策的底线,并做到坚决不触碰;二是学校教学管理中心在本学期加大了学生课堂管理和监督力度,把教学常规检查结果利用周一校会时间进行公布,确保“双减”政策落地有声。 (2)2022年5月12日,第十一小学聘用教师张某某五一期间向学生留卷子被学生家长举报,被区教育局给予调离班主任岗位和量化评优工作一票否决处理,目前已解聘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此问题,一是教学管理中心召开落实“双减”专项工作会议,开展关于对“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警示教育,进一步强调作业管理相关要求;二是教学领导关注教师日常作业量,尤其是假期、节假日的作业量,监督管理好作业公示。 3.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不强。 (1)食品安全存在隐患。 ①教育局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未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未与第六小学校长签订食品安全责任状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此问题,2024年2月19日区教育局组织召开新学期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会上前进区教育局与各校负责人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 ②2023年学生餐“回头看”检查发现第六小学的配餐留样区域卫生情况较差,有污染留样的隐患的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此问题,一是区教育局深入第六小学现场指导配餐留样区从原幼儿园食堂搬迁至教学楼三楼卫生室,重新配置留样专用冰柜,指定专人负责,每日进行清理、消毒;二是定期、不定期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确保留样区无隐患。 ③第六小学学生餐反馈评价只反馈未跟踪,反馈评价不满意度呈上升趋势的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此问题,一是学校实行校领导、家长陪餐制;二是建立学校、家长、企业沟通机制,就学生餐口味、温度、食材等问题及时反馈沟通,提高家长满意度;三是按照规定流程进行2024年春季学生餐遴选,由学生家长评选出2024年春季学期配餐企业。 (2)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不强。 2021年和2022年教育局机关党员干部廉政防控点和防控措施相同,且防控措施不够体系化,缺乏科学完整性、操作性强的制度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此问题,区教育局在年初制定了《前进区教育系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重新对前进区教育局廉政风险点进行排查,对德育工作、财务管理、人事管理、招生管理、安全管理等工作的关键环节梳理岗位职责,压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制定防控措施,强化责任追究。 (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①2021年教育局仅召开1次专题会议学习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此问题,一是在2024年1月19日召开的教育局党组2023年度民主生活会上,各党组成员就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认真的剖析;二是2024年2月19日,区教育局召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部署2024年意识形态重点工作,明确今后每半年召开一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确定工作重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牢牢掌握意识形态主动权;三是制定了2024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会议重要议事议程,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 ②第六小学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方案缺少工作领导小组分工的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此问题,一是第六小学立即完善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方案,添加第六小学意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二是严格落实上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制定完成2024年度第六小学意识形态工作方案。1月16日召开线上会议传达学习了上级相关部门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精神。 ③第十二小学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方案缺少工作领导小组分工的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此问题,第十二小学制定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和方案,把领导小组的分工落实到意识形态工作方案中,责任落实到人,把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到实处。 ④第七小学宣传方式创新不足,未建立宣传网络阵地的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此问题,一是规范管理,成立专项宣传小组,明确职责,加强内部沟通协作;二是建立宣传网络阵地,利用集团微信公众号、各级各类媒体、美篇和微信视频号等,多维度宣传展示学校的各项活动和教育成果,扩大宣传渠道;三是注重创新宣传方式,定期组织宣传小组成员参加培训,学习新的宣传理念和技术,不断提升宣传效果。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到位,严以治校、严以治教、严以治学抓而不实。 1.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欠缺。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差距。 教育局2020年未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且党风廉政工作计划流于形式,2020年党风廉政工作计划与2021年党风廉政工作实施方案相同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此问题,区教育局与区属各学校签订了《佳木斯市前进区教育局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单位主要领导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责任。做到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 (2)教师违规收受礼金依然存在。 ①2022年5月,第六小学一名班主任违规收受学生家长红包2000元被区教育局给予记过处分,退还所收财物并调离班主任工作岗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此问题,该同志被教育局给予记过处分,退还所收财物并调离班主任工作岗位,于2022年退休。 ②第十二小学一名教师为帮助学生入学,违规收受好处费3万元被区教育局给予记过处分,退还所收财物,取消12个月评奖、评优、职称评定的资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此问题,学校加强对在职教师师德师风教育,深入落实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定期开展师德师风教育,释放出学校深入落实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旗帜鲜明查处师德违规问题的坚决态度。加强学校监督执纪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纪行为。 (3)开展警示教育不主动。 区教育局仅满足于对区委和区纪委要求进行学习的违纪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没有对本系统违规违纪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不能充分发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作用。如,2020年以来,教育局仅通过在系统内下发文件的方式通报受处分人员处分决定,但未安排全区教育系统开展警示教育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此问题,前进区教育局于2024年2月27日召开了前进区教育系统在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教育警示大会和前进区教育系统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办班教育警示大会。以教育部、省、市查处的典型案例及发生在身边的违反师德行为典型案例作为反面教材,要求各学校知准则、守底线,加强教师的自我警醒意识,对照自我工作进行自省,以案为镜,教育引导广大教师恪守职业道德,守住师德底线,做到警钟长鸣。 (4)提醒谈话不严肃,存在形式主义。 2020年第七小学“第一种形态”部分谈话记录中谈话内容相同,2021年10月和11月提醒谈话中谈话内容浮于表面,缺乏针对性和严肃性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此问题,一是第七小学按照履行“一岗双责”的要求,学校领导班子严格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程序开展提醒谈话,坚持用好用足“第一种形态”谈话,从内容、方式和时机等方面着力,做细做实提醒谈话,对领导干部和党员教师抓早抓小,把监督管理的关口前移,变事后监督为事前监督,做到无病常防、初病早治;二是进行提醒谈话,截止到目前对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提醒谈话4人次。谈话内容直击问题,有针对性,起到了警示的作用。 (5)请销假制度执行不严。 ①第七小学副校长和一名教师负责学校考勤工作期间,内部请销假管理混乱,部分教师请假未按规定进行审批的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此问题,一是巡察反馈后,学校立即召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强化制度管理,重新制定了《第十一小学教育集团考勤制度》,并在教职工代表会议上通过。进一步严肃学校工作纪律,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二是加强规范管理,日常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夯实制度管理,从严治校、从严治教。加强层级管理,专人日常管理,纪检监督管理,书记亲自把关,杜绝“请销假制度执行不严”问题。 ②第六小学副校长请假审批表未附病历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此问题,对该同志进行提醒谈话。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要求请假人员必须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手续。 ③第十六小学一名教师请假审批表缺少校长签字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此问题,一是对该同志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学校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请假手续必须按流程,相关领导逐级签字后方可休假。 ④经学校考勤比对及相关校领导谈话了解,第十二小学一名教师自2016年9月20日至今,累计9个月未到单位上班,也未履行前进区请销假制度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此问题,第十二小学负责考勤领导在开学启动会上再次解读请销假制度,认真执行“层批”制度,请假人需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确保流程规范和统一。 2.重点领域廉洁风险防控意识不强。 (1)教育教学乱象依然存在。 ①2018年8月,第十一小学一名教师接受他人委托,违规为他人子女办理入学,收受感谢费500元,2023年被前进区纪委监委给予诫勉处理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此问题,一是第十一小学在2024年支部会上对此问题进行通报批评;二是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三是召开师德师风警示教育工作会议,开展师德第一课,新老教师宣誓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师德师风承诺书。 ②2022年8月15日,第十一小学六年级一名班主任因儿子乔某某眼睛弱视,需要经常滴眼药水,向学校提出申请并经学校班子同意后,将学籍所在班级六年五班的乔某某调整到自己班级的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此问题,一是乔某某2023年11月9日已从六年三班回到学籍所在班级六年五班上课,并针对此问题在2024年支部会议上进行通报批评;二是严格落实“四零承诺”,规范学校教育教学管理,严格遵守阳光招生、阳光分班的具体要求,做好学籍管理。 (2)财务报销审核不规范。 ①教育局2020年7月31日会计凭证(15号凭证)发生一笔1400元购买20箱水果费用,用于慰问检查学校安全工作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此问题,教育局局长与相关财务人员进行谈话1次,财务人员表示严格规范报销手续,提高认识,熟练掌握财务制度。 ②2021年5月11日教育局1笔出差住宿费用588元以现金形式进行报销,未使用公务卡,违反了《前进区区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此问题,召开了教育局巡察整改财务会议,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相关财务人员严格执行《前进区区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在局工作会议及微信工作群中通知全体工作人员日常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必须使用公务卡。 ③2022年9月13日,教育局付第六小学教学楼综合实验楼工程审计服务费66000元,未附审计服务合同的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此问题,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学习,通过学习提高认识,在今后的工作中相关票具及报销佐证、合同等附在相关凭证后。 (3)工作作风不够严实。 ①文风不实。2022年教育局机关党支部换届材料出现错别字且表达有误,“教师代表测评结果”写为“教师代表测评结果经实到会教师代表”的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此问题,教育局机关支部加强政治学习,强化思想认识,坚决抵制形式主义。认真践行作风革命,针对苗头性文风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和批评教育,倡导清新文风。 ②教育局下发红头文件“关于中共佳木斯市前进区教育局党组班子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的请示”审稿不严,落款日期写为“2022年1月10”的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此问题,严格公文及各类文稿材料的审核把关,加强审核校对,认真修改纠正错误内容。开展岗位大练兵,每季度进行一次业务测试,把理论学习知识同本岗位工作实际有机结合,加强责任心、政绩观教育。 (4)存在“拿来主义”。 ①第十一小学2021年、2022年、2023年三年的党支部工作计划中“指导思想和具体工作”相同的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此问题,第十一小学党支部规范2024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加强思想政治学习,与时俱进。将文字“拿来主义”作为重点,坚决刹住抄袭之风,坚决抵制拿来主义。 ②第六小学一名班子成员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自我剖析材料部分内容抄袭网络的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此问题,该同志认真进行反思,第一时间修改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自我剖析材料,并在组织生活会上进行深刻的检讨、自我批评。 ③第十二小学一名班子成员2022年述职述廉报告30%抄袭网络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此问题,一是与该同志进行谈话后,该同志表示今后自己要提高思想道德素养,提升个人工作能力,坚决不抄袭他人作品,改掉“拿来主义”,并在组织生活会上进行深刻的自我批评;二是学校通过进行能力提升比赛,促进和提高全体教师的业务能力。 (5)师德建设主体责任意识还不牢固。 ①师德管理“宽松软”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个别学校主体责任意识有偏差,压力传导不够,2022年共有2名教师因师德师风问题被给予处分,受处分人员均未在年度组织生活会进行自我批评,作出检讨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此问题,一是区教育局在与区属各学校签订的《佳木斯市前进区教育局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中规范了区属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二是在寒假期间开展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行动,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区属各校领导为成员的有偿补课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召开专项工作会议,明确工作要求,落实责任分工,有序开展工作;三是区属各学校开学初召开师德师风专项会议,为全体教师上好“师德第一课”,组织签订“不送礼,拒收礼”师德师风双承诺,提高全体教师思想站位,让教师严守底线、不碰红线,加强家校沟通与社会监督;四是为防止家长以“过三八节”为理由送礼品礼金、宴请等事件的发生,区教育局于3月6日召开了教育系统纪检工作会议,要求各学校召开专项会议,为全体教职员工提前打好“预防针”。 ②第十二小学一名科任教师讲课时随意超出教材范围,误导学生产生崇洋媚外思想,引起家长上访的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此问题,一是在对该教师进行谈话教育后,调离原有岗位;二是在2024年2月28日教研活动中,加强全体专任教师对教材课标及课堂教学活动的把控,深挖学科教材中的育人目标,规范教学环节。 ③第六小学一名临聘教师体育课上扇学生耳光被解聘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此问题,一是该事件发生后,学校在了解具体情况后,第一时间对涉事教师进行批评教育并进行解聘处理;二是学校也以此为戒,经常性地对全体教师开展法律、法规教育,和警示教育。全体教师完成了“用好教育惩戒 落实立德树人——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议”网络培训,让教育惩戒规定深入每一位教师心中。 (6)会议记录互相抄袭。 ①2023年2月17日支部党员大会,第六小学第三党支部组织委员作为记录人,所做记录照抄照搬第二支部会议记录内容,存在形式主义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此问题,第六小学严肃组织生活纪律,党总支书记与相关记录人员进行谈话提醒。 ②2023年第六小学8次支委会会议记录中,第一党支部与第三党支部共7次支部党员个人发言照抄照搬,未加修改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此问题,一是第六小学党总支书记与相关记录人员进行谈话提醒;二是在总支会议上再次重申组织生活纪律,各支部支委主动承担会议记录工作。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扎实,统筹教育系统党建工作力度不够。 1.班子建设不强。 (1)民主集中制落实不严。 ①教育局2022年5月31日“黑龙江省评选全国教书育人楷模”会议记录中,一把手未进行末位表态发言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此问题,区教育局组织领导班子学习“三重一大”事项召开会议程序,规范管理,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做到一把手末位表态。 ②2022年4月18日党员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一事,党支部书记率先表态,违反末位表态制度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此问题,区教育局加强组织生活学习纪律,规范管理,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 ③第六小学班子成员共6人,2023年5月13日“三重一大”会议仅3名班子成员参会,不符合“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领导班子成员到会”规定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此问题,一是第六小学2023年5月13日“三重一大”会议因讨论班子成员提职问题,相关人员需按照要求回避,所以未达到参会人员的三分之二。第六小学将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二是对于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的领导可以采取调整会议时间,或线上、线下同步的方式参加会议。 ④第十一小学2021年8月14日、9月6日与2023年9月12日、9月15日共4次“三重一大”会议记录中末位表态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此问题,第十一小学组织全体领导学习“三重一大”会议要求,将“三重一大”制度与推进学校工作发展紧密结合,坚持做到一把手末位表态。 ⑤第十一小学2020年10月8日“三重一大”会议存在非班子成员参与表态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此问题,第十一小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会议的议事制度,非班子成员只参与讨论研究,不参与会议表决。 ⑥第十一小学2020年10月9日“三重一大”会议记录中表态环节只简单表述为“同意”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此问题,第十一小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会议的议事制度,班子成员在议事表态环节中,要阐述完整,记录完整。 ⑦第十一小学2023年4月12日“三重一大”会议记录中只单纯议事,未讨论具体金额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此问题,第十一小学根据“三重一大”制度要求,涉及学校建设发展重大事项时,重大金额一定要作为重点讨论,具体金额详细,记录详细。 ⑧第十二小学共有8次“三重一大”会议没有进行签字表态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此问题,第十二小学进行“三重一大”会议时,统一规范程序,加大对原始记录的管理和监管力度。在本学期召开的“三重一大”会议时,每位领导均发言并及时签字,校办对会议流程进行监督。 (2)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①2021年度教育局党组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与支部对照检查材料相同,仅简单修改名称的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此问题,教育局机关支部加强全体干部思想政治学习,坚决抵制拿来主义思想,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做到说实话、写实文、干实事。深入加强作风建设,查找影响工作质效的“底粗差”问题,持续深入净化文风、匡正学风、端正作风、优化政风。 ②第十二小学一名副科级教师借调教育局担任机关党支部支委期间,其撰写的2021年党史学习教育教育局党组组织生活会情况报告出现“不断加强港湾街道党支部建设”字样,专题组织生活会个人剖析材料出现“以先进公司为学习楷模”字样,大幅度照抄照搬网络和港湾街道材料,存在严重形式主义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此问题,一是教育局局长对该同志进行第一种形态谈话,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二是压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召开党组会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文字材料存在照搬照抄这一问题进行深刻教育;三是加强教育引导。教育局机关支部加强全体干部思想政治学习,坚决抵制拿来主义思想。 2.组织建设不力。 (1)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 ①组织生活会与民主生活会混淆,教育局机关部分党员干部对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区分不清,2021年和2023年组织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中5人将“组织生活会”写成“民主生活会”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此问题,一是加强学习,区教育局机关支部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二是在召开2023年度民主生活会和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会前准备阶段,认真组织开展专题学习会,传达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三是教育局制定了《前进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②第七小学2021年7月13日和2022年9月5日组织生活会缺少批评和自我批评相关记录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此问题,第七小学明确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基本内容和召开的意义,在组织生活会召开前对党员提出明确的要求,2024年1月11日召开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在会上党员们加大了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力度,真正做到红脸、出汗,杜绝了“老好人”现象。 ③第七小学2022年1月7日组织生活会“辣”味不足,批评少,存在“老好人”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此问题,第七小学于2024年1月12日进行了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会上针对巡察工作出现的问题折射领导班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班子成员进行了深刻的批评与自我批评,“辣”味十足,使班子成员认识到自己的问题,今后工作加以改正。 ④教育局2021年没有召开第四季度党员大会,书记未讲党课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此问题,教育局机关支部深刻反思,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明确“三会一课”召开时间,按期组织召开支部大会、支委会和专题党课,增强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⑤教育局2021年11月、12月没有召开支委会,2021年10月、11月、12月未开展党日活动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此问题,前进区教育党组制定全年精品主题党日活动清单,按计划组织开展精品主题党日活动。 ⑥第七小学2022年未召开第二季度和第四季度党员大会,2023年未召开第二季度党员大会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此问题,第七小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明确“三会一课”召开时间,丰富“三会一课”内容,按照规定要求认真组织召开党员大会,把党的政治理论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主义思想、习近平重要讲话精神通过“三会一课”贯彻到所有党员当中。 ⑦第十一小学2023年未召开4月份支委会,未召开第二季度党员大会,2021年至2023年未讲党课6次。 针对此问题,第十一小学组织全体党员教师学习“三会一课”制度要求,坚决按照制度认真开展好“三会一课”,认真组织书记、校长讲党课,提高全体党员思想政治意识。 (2)党员监督管理不到位。 教育局有3名党员全年未参加2022年度党员大会,部分党员参加党日活动次数少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此问题,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关于进一步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的通知》,要求全体党员干部严格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 (3)换届选举不规范。 ①2022年3月15日,教育局机关党支部关于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中将一名预备党员作为委员候选人,该预备党员2022年4月20日才转为正式党员,不具备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此问题,教育局党务工作人员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业务知识和能力。 ②2022年“三会一课”、局会议记录、“三重一大”会议记录中均未体现2022年教育局机关党支部换届事项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此问题,教育局今后会议记录均由专人负责记录、管理,并长期坚持。 ③2022年教育局机关党支部换届支委委员选举请示和选举结果批复不一致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此问题,3月11日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认真学习《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制度》《党支部换届选举流程》,支委委员明确换届选举的程序、工作要求,并在今后的换届选举中严格执行《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制度》。 ④第七小学总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担任换届选举大会计票人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此问题,一是第七小学规范组织管理,严格执行《党总支换届选举工作制度》。学校党总支书记组织党总支部委员会成员深刻反思,制定整改措施;二是加强学习,明确换届选举唱票人、计票人、监票人如何产生,提高业务知识和能力;三是加强层级管理,专人负责党建工作,书记亲自把关。 (四)落实巡察整改责任意识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够彻底。 (1)个别问题未整改。 ①2020年巡察“回头看”发现的主要问题中“财务管理不规范,区教育局存在多次用现金支付应报销费用,未使用公务卡零余额还款系统”的问题,目前仍未整改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此问题,区教育局严格执行《前进区区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对应报销费用还款,使用公务卡报销或零余额还款。 ②部分问题反弹回潮。如上轮巡察指出教育局党组及各学校均能“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但本次巡察发现此项问题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此问题,教育局组织教育系统党务工作者培训,对新时代党建工作进行系统学习。以本次巡察整改为突破口,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入查找和及时解决上轮巡察未及时整改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纠正、早查处。 ③整改长效机制未建立。对需长期整改的任务未分阶段明确目标建立整改长效制度,只针对反馈具体问题简单整改,却缺少对管理漏洞和制度缺失的梳理。 针对此问题,继续深入推进整改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进行自检,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长期坚持的工作坚持不懈,常抓常实。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下一步,前进区教育局将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持之以恒地继续抓好整改工作,教育局党组坚持问题导向,不折不扣落实整改工作,建立长效机制,从主观思想上找原因,从责任缺失上找不足,从思想深处找差距,明确努力方向,坚持从严从实推进问题整改,做到以整改转作风、以整改提能力、以整改促工作、以整改促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54-8691639;邮政信箱:佳木斯市长安东路61号前进区教育局;电子邮箱:jmssqjqjyj@163.com。 中共佳木斯市前进区教育局党组 2024年6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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