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下午,区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大队接到市民李女士电话投诉,称在前进区内某培训学校工作期间被拖欠工资5000元,多次与学校负责人协商无果,寻求区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大队帮助。接到投诉后,监察员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及时与培训学校负责人联系,经一番释法说理,培训学校负责人同意履行支付劳动报酬义务,李女士于次日如愿以偿拿到了拖欠已久的全部劳动报酬。
锦旗代表着一份认可和鼓励,更代表一份责任和激励,这不仅意味着对区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大队工作的感谢和肯定,更意味着期望与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