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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明节安全文明祭扫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2-03-23 10:05:40 发布者:前进发布 来源: 浏览量:3331
清明节即将到来,为贯彻落实佳木斯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和森林防火的有关要求,巩固疫情防控成果,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在全社会营造文明、环保、节俭、安全的良好祭祀氛围,现就清明节安全文明祭扫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01 珍惜生命健康,倡导安全有序祭扫 清明节期间,全市各殡仪馆、公墓墓园等殡葬服务机构将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为群众提供祭扫服务。各殡仪馆、中心乡镇骨灰堂等室内骨灰安放场所,要采取必要的分时限流措施,控制进馆、进园人数,防止祭祀群众过度聚集。有条件的公墓要提供便民服务车,免费接送行动不便的祭祀群众在墓园内活动,同时提供黄丝带、“鲜花换烧纸”、代祭代扫等服务,提升文明祭扫服务质量。倡导在外亲友不返乡、不跨区域祭扫。请前往殡仪馆、墓园等场所祭扫的广大市民坚决落实我市“应急管控期”相关防疫要求,做好自我防护,自觉遵守祭扫规定,服从殡葬服务机构指挥管理和引导,按规定停放车辆,自觉遵循佩戴口罩、扫双码,不扎堆、不聚集,保持安全距离等疫情防控措施,严禁持黄码、红码祭祀群众进入公墓、殡仪馆等殡葬服务机构,降低因群众祭祀引起的疫情传播风险。各殡葬服务机构继续或暂停提供祭扫服务,将视疫情形势随时调整,请广大市民理解配合。 02 转变思想观念,倡导文明绿色祭扫 清明节期间,正值我市春季森林防火期,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森林防火相关法律法规,严禁在野外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行祭扫。请自觉遵守《佳木斯市文明祭祀条例》,严禁在《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焚烧抛撒祭祀用品区域的通告》(佳政规〔2020〕5号)划定的城市道路、街路口、广场、居民区、公园、绿地、风景区等禁止区域内焚烧纸钱、冥物等封建迷信祭祀用品,自觉摒弃不文明的祭扫方式。要遵守社会公德,树立环保意识,提倡广大群众以网络祭奠、鲜花祭奠、清扫墓碑、鞠躬默哀、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等低碳、环保的方式缅怀先辈,追念故人,寄托哀思。各县(市)区、建三江管委会将派出社区志愿者在相关街路口值守宣传劝导,请广大市民理解支持配合。 03 发扬传统美德,倡导移风易俗 全市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落实《佳木斯市文明祭祀条例》,带头低碳祭扫,带头简办丧事,带头实行火葬和节地生态安葬,带头践行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爱老、孝老”的传统美德,自觉做移风易俗的宣传者、推动者和践行者,助力乡村振兴和社会文明进步。要树立“丰祭不如厚养,孝道注重当下”的理念,提倡老人在世多孝敬,离世祭祀不攀比,坚持移风易俗,倡导生态安葬、从俭办丧、节俭祭扫,不搞封建迷信,摒弃陈规陋习,反对奢靡之风,让逝者欣慰,让生者无憾。 广大市民朋友们,推动殡葬改革、倡导安全祭扫、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弘扬社会文明新风,是我们的共同责任。让我们共同努力,除陋习、树新风,争做传统文化的传承者、中华美德的践行者、疫情防控的遵守者、文明祭扫的带头者,确保实现“文明清明、平安清明”目标,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佳木斯市民政局 2022年3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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