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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请扩散!12月6日佳木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疫情风险提示(二)
发布日期:2021-12-07 15:36:43 发布者:前进发布 来源: 浏览量:2989

12月5日,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发现1例入境人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人员,其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12月3日(由境外入境)

  14:00 ,从广西南宁乘坐大巴(桂AB6207)往安溪县。

12月4日

  10:59 ,抵达安溪县,在茶都大茶壶靠马路旁下车,由家人接回家中;

  11:45-11:58 ,到安溪县医院核酸采样;

  12:03 ,到文兴路181号(店名:炖罐·封肉)吃午餐;

  12:17-12:24 ,到文兴路228号(D7青少年鞋业)购买鞋子;

  12:37-12:49 ,到安溪县移动公司营业厅(特产城)办理业务;

  12:49 ,到砖文安塔路何丽水中医内科诊所购药;

  12:51 ,到砖文安塔路147号益慧多超市购物;

  12:52 ,返回住处,未再外出;

  23:30 ,到安溪县医院核酸复核,并进行隔离观察。

为严防疫情输入,巩固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成果,我们要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做好我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止和降低病例输入风险。

  一、请密切关注福建省泉州市发布的病例行动轨迹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调整变化情况,如与病例上述行程轨迹有过交集,特别是同时间去过相同地点,或12月3日(含)以来去过泉州市(特别是安溪县)的入(返)佳人员,要主动拨打辖区疾控中心疫情值班电话,主动向所在社区、单位报备相关情况,并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二、近期广大市民如无特殊情况,请勿前往上述风险地区;如必须前往,务必提前了解当地的疫情形势和疫情防控政策,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从风险地区返回我市,按照属地相关防控措施进行管理。

  三、提高个人防护意识,规范佩戴口罩(特别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做好手卫生。要从官方渠道获取疫情有关信息,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尽量不组织、不参加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倡导公筷公勺、分餐进食的良好生活习惯。要到正规超市或商场购买冷冻货品。接收邮件要做好外包装消毒处理。

  四、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能够有效降低感染率、住院率、重症率和病死率。为了确保广大市民的生命健康,我市正在为3岁以上身体状况符合条件的居民免费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做到“应接尽接”,请广大市民尽早接种。同时,在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满6个月的18岁及以上人群中实施加强免疫接种,优先在感染高风险人群、保障社会基本运行的关键岗位人员中开展,提升疫情防控水平。

  五、自己或家人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佳木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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