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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讷河市全域进行封闭管控
发布日期:2021-11-29 11:16:05 发布者:前进发布 来源: 浏览量:2088

讷河市全域进行封闭管控,全员进行高频次核酸检测筛查

  来自11月28日齐齐哈尔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的消息,齐齐哈尔市全面启动讷河市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对,停止一切不必要人员活动,尽快切断传播链,全力确保疫情不溢出。

  11月28日8时20分,黑龙江省讷河市主动对省外返回人员核酸检测时发现1例核酸检测阳性人员。经专家组依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修订版)》结合流行病学调查、临床、影像学表现和实验室核酸检测结果,综合研判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齐齐哈尔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要求,要举全市之力迅速开展讷河市涉及到的疫情流调溯源工作,第一时间对密接、次密接落地人员排查管控,并迅速开展核酸筛查,对涉及到的物品和环境尽快开展全面消杀,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要求对重点人群尽快完成核酸检测。

  目前,齐齐哈尔市全面启动全市疫情防控紧急状态,迅速开展全市疫情大排查、大消杀,做到“严管控、细落实”。

讷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指挥部第48号公告

  11月28日,我市发现1例无症状感染者,系省外抵返讷人员。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防止疫情输入、输出和扩散,有效快速阻断疫情传播渠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请广大市民群众非必要不离讷,确需离讷的,自11月28日20时起,须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凭健康码绿码通行,并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二、水电油气暖和通信、银行、商场、超市、药店等保障社会生活运转业态,要在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手消、定时通风、消毒等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限时限流营业,倡导线上营业;其它业态一律停工停产停业。必须开工的企业由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员工凭通行证两点一线往返。

  三、出租车、公交车、长途客运车辆等公共交通暂停营运。

  四、所有民营医院对现有住院患者封闭管理,停止接诊;所有个体诊所、门诊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所暂停营业。

  五、各类药店暂停销售退热、抗生素、抗病毒、咳嗽感冒类药品。

  六、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精神卫生机构、监所实行全封闭管理,禁止人员进出。

  七、学校、幼儿园及培训机构实行线上教学。

  八、各类社会组织不得举办聚集性活动,广大市民群众树立节庆文明新风,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不扎堆、不聚集、不聚餐,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九、市域内全部人员均需进行核酸检测筛查,确保不漏一人,请广大市民群众按照社区(村屯)通知的时间段,规范佩戴口罩,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扫鹤城平安码,及时前往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并按现场指引有序排队,与他人保持一米线以上安全距离,不插队、不交谈、不聚集,做到采样人员和采集对象零接触;对于行动不便的居民,主动配合采样人员做好入户采样;在等待核酸检测结果期间,请广大市民群众自觉居家。

  十、为有效控制疫情外溢、人员流动,从即日起,讷河市域内现有人员的龙江健康码和鹤城平安码赋予黄码,指挥部会根据疫情形势作出相关调整。在此期间,可能对长期在外居住、工作已离开本地的讷河市户籍人员造成不便,如您在出行、工作、生活等方面遇到困难,可以拨打0452—3962110,防疫指挥部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予以恢复“绿码”。

  十一、小区(村屯)实行分类管理,对有确诊病例或阳性无症状感染者的一类小区(村屯),整体封闭14天,禁止人员车辆出入;对有密接或次密接的二类小区(村屯),整体封闭14天,限制人员车辆出入,每户居民3天1人次凭通行证外出采购生活物资;对当前没有确诊病例和密接、次密接的三类小区(村屯),限制人员车辆出入,每户居民2天1人次凭通行证外出采购生活物资。

  十二、请广大市民非必要不外出、不流动,如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离开小区(村屯)的需经社区(村委会)批准;工作人员凭防疫指挥部印发的通行证通行;居家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测人员,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服从防控管理。

  十三、请广大市民群众密切关注感染者相关信息,如与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屯)、工作单位报备,并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勿自行服药,并主动向市疾控中心报告(疾控中心电话0452-6031032),佩戴口罩尽快到市人民医院和市中医院发热门诊排查和就诊,就诊过程中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

  十四、严禁恶意造谣传谣、谎报瞒报疫情、发布不实信息。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所有在讷单位和人员均应严格遵守,对违反公告规定的,依法追究责任。

  讷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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