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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物业管理办公室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发布日期:2018-08-02 09:20:27 发布者:admin 来源: 浏览量:2117

 

为切实加强我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减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按照《佳木斯市住房保障局关于开展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佳房发〔2018〕19号)与《佳木斯市前进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佳前安办发〔2018〕20号)要求,区物业办已于近日在辖区内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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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是一项长期的重点工作,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区物业办制定了《前进区物业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并向辖区内的物业服务企业下发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排查表》,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全面规范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加强住宅小区、楼院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检查工作,认真整治建筑内的公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现象,并对安全隐患问题集中区域重点检查,避免安全事故发生。下一步,区物业管理办公室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向广大群众宣传电动车消防火灾安全隐患知识,提高群众安全认知度,取得群众支持,促进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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