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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综合整治 消除一处区域性火灾隐患
发布日期:2015-10-27 16:50:27 发布者:admin 来源: 浏览量:2585

 

佳木斯市综合整治 消除一处区域性火灾隐患

 

黑龙江佳木斯市前进区粮库社区18委位于佳木斯市长安街与杏林路交叉口,占地面积24134。62平方米,实有住户586户,房屋多为砖木结构,建造时间70年以上,房屋年久失修、电气线路老严重,建筑耐火等级底,且消防车道不能满足灭火救援需要,一旦发生火灾,极易引发联营火灾,造成群死群伤火灾事故。该区域性火灾隐患被中央综治办、公安部下发警示通知予以督办。今年以来,佳木斯市政府将该区域性隐患整改工作纳入政府督办事项,组织安监、公安、消防、城建、城管等部门开展综合整治,将该区域性火灾隐患一举消除。

由于前进区粮库社区18委涉居民住户多,整改难度大,在征拆过程中如不能对搬迁居民进行妥善安置,将对百姓生活带来极大不便。对此,市消防支队积极向市委、市政府详细汇报了隐患具体情况,并提出了整改建议。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政府和前进区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带队深入隐患现场进行实地走访,市政府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域性火灾隐患综合治理工作指导意见》以及《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改督办通知》,并组织相关责任单位召开隐患整改联席会议,制定整改计划,明确责任分工,限时推进整改工作。整改期间,市安监、公安、消防、城建、城管、前进区政府以及粮库社区党工委等相关责任单位组织专人深入隐患现场,对该区域性火灾隐患进行联合治理。城管部门对影响消防车辆通行的违章建筑集中清理;电力部门组织对住户老化电气线路进行改造;交警负责对违章停放车辆进行查处;消防、安监部门以及辖区派出所负责对火灾隐患区域的消防监督检查,并对社区居民开展防火、救火知识宣传培训,提高疏散逃生以及扑救初期火灾能力;社区党工委依托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成立了防火巡逻队,定期组织防火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制止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确保消防安全。

  夏季消防检查开展以后,市委、市政府重拳出击,采取一系列工作举措,推动全市消防工作有力开展。市消防支队抓住有利契机,趁势而为,再次将粮库社区18委区域性火灾隐患情况向市委市政府进行了专题汇报,建议将该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纳入政府督办事项。今年6月,市政府将前进区粮库社区18委纳入全市棚户区改造计划,并于7月对该区域房屋进行了集中拆除。目前,该区域内所有房屋已全部征拆完毕,征拆总户数518户,征拆总面积2万余平方米,前进区粮库社区18委区域火灾隐患彻底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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