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核定河畔人家、山上人家、西郊福苑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者:区发改局   发布日期:2020-05-04 14:37:58   浏览次数:25303

 木斯市新时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佳木斯市住宅物业服务、环境设施设备的等级指导标准》佳木斯市东风区物业指导中心对河畔人家小区、前进区物业管理办公室对山上人家小区、郊区物业指导中心对西郊福苑小区的住宅物业环境设施设备等级进行了核定。依据《佳木斯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佳木斯市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格》的规定,现将河畔人家小区、山上人家小区、西郊福苑小区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核定如下:

一、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多层住宅:0.60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积);

高层住宅:1.00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积);

住宅电梯:电梯费每户每月最高不超过60元(含60元)。层差由物业服务企业根据住宅物业状况及实际电梯运行费用,同业主协商确定。

二、物业服务标准

按照《佳木斯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指导标准》规定中的二级服务项目内容执行。

三、相关要求

执行时间:自2020年5月1日起。小区物业环境设施设备发生变化时,重新核定。

你公司要将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服务内容及物业费使用情况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示,接受业主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