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前进区永安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者:永安街道   发布日期:2023-06-13 16:03:34   浏览次数:83891

        为更好地提供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服务,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公开指南。

一、永安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主要内容

永安街道办事处按照《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为永安街道办事处信息。

二、永安街道办事处对外发布政府信息渠道

佳木斯市前进区政府网站http:// www.jmsqjq.gov.cn

三、永安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申请渠道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通过以下方式申请永安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

1、邮政寄送。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并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书邮寄至前进区杏林路540号永安街道办事处,邮编:154002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向永安街道办事处(地址:前进区杏林路540号永安街道办事处)当面提交申请书,并注明联系电话、邮寄地址。

四、永安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永安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工作。

办公地址:前进区杏林路540号永安街道办事处
联系电话:0454-8346668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按照有关规定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

六、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