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进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17年冬季至2018年春季清运冰雪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者:admin   发布日期:2017-12-08 14:48:45   浏览次数:21869

前进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17年冬季至2018年春季清运冰雪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为认真做好城区清运冰雪工作,确保市容环境卫生整洁和交通秩序畅通,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正常秩序,依据《黑龙江省清除冰雪条例》、《黑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佳木斯市城市清除冰雪实施办法》并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最佳生态环境魅力城市和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人机结合、专业为主的原则,通过科学组织,并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建立责任、义务、有偿相结合的清运冰雪机制,全面完成清运冰雪任务。
    二、总体要求
    按照“精细、快速、节俭、安全”的总体要求,按照前进区清运冰雪“一盘棋”的工作格局,严格标准,完成清雪工作。
    三、组织领导
    前进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清雪指挥部
    组  长:马海英  
    副组长:董原宁
    成  员:第一工作站:任国强 冯  超 李笑飞 孙颖达  
                        郭伟君
            第二工作站:王  磊 王羽盟 王雅杰 蔡公臣
                        史国富 姜  斌 王志友
            第三工作站:陈佰祥 全继超 蒋海明 高来远
            第四工作站:司  健 郭志鹏 于长胜 徐湘东
            第五工作站:朱  江 刘明轩 莫绍宏 王  磊
                        贾非凡
            督 查 大队:赵伟忠
    四、原则与标准
    (一)清雪原则
    清雪工作站清雪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以雪为令,各站以各自辖区为界,负责清雪宣传工作,与商户签订“门前三包”清雪责任状,明确清雪责任,严格督促辖区内各商户做好“门前三包”范围内清雪工作,做到即时除雪,及时清运。同时负责辖区内污冰圈清理工作。
    (二)清雪时限及标准
    清雪时限
    1、小雪。雪停后主次须1日内清运完毕,巷道2日内清运完毕;社区庭院、通道、小区达到方便行人和车辆通行标准。
    2、中雪。雪停后主次干道12小时内打通,3日内清运完毕。巷道1日内打通,5日内清运完毕;社区庭院、通道、小区达到方便行人和车辆通行的标准。
    3、大雪或暴雪。主次干道和区街巷道达到中雪标准时,1日内打通。雪停后,1日内第二次打通。主次干道在5日内清运完毕,巷道在7日内清运完毕,社区庭院、通道、小区达到方便行人和车辆通行的标准。
    4、遇有突发性、灾害性降雪或节假日期间降中雪(包括中雪)以上影响通行时,由区清雪指挥部下达清雪指令,按照《佳木斯市区灾害性降雪应急工作预案》及《前进区冬季雪灾应急预案》执行。
清雪标准
    除雪和清运标准。主次干路、桥梁、坡路车行道以及人行道的冰雪露路面见道线,确保无冰雪、冰凌、冰包、鱼鳞片、冰雪混堆,垃圾收集箱、点周边无积雪杂物堆放,不损坏路面、井盖、路边石等市政设施,不毁坏树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