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进区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岗位和领导信息
发布者:区教体局   发布日期:2021-02-20 10:04:55   浏览次数:9530

 

部门名称

前进区教育局

机构性质

机关

负责人

李凌燕

负责人联系方式

0454-8691589

经办人

姜雯桐

经办人联系方式

0454-8691586

办公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办公地点

长安东路61

固定电话

0454-8691586

电子邮箱

881516@qq.com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领导本单位、本系统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加强党的基层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

(二) 推进建设科教强区,拟订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规划,加强区属教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

(三)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学生资助的政策和有关规定;负责统计并监测全区教育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负责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国家和省有关教育专项经费管理;负责全区教育信息工作,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和监督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区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区属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区属学校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区语言文字工作的中长期规划。负责国家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标准的实施和监管工作。

(六)落实基础教育办学标准,规范基础教育办学行为,拟订全区基础教育政策措施,推进教学改革;组织选定基础教育区级课程教材;规划、组织、指导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负责区属小学招生工作;负责区属小学学籍管理工作。

(七)指导全区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安全教育等工作。

(八)负责教育领域的安全信访工作。负责区属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协调并指导教育系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和重大安全事故处理及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工作。

(九)主管区属学校教师工作。规划、指导全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组织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和监管处罚工作;负责教师培训、奖励和专业技术职务晋级、审核和监管工作。

(十)组织指导全区教育系统的对外合作与交流。开展与港澳台及国际间的教育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一)主管区域内的民办教育工作。负责初等以下民办学校设立批准、分立、合并批准和监管及处罚;负责初等以下民办教育学校筹设批准;负责初等以下民办学校举办者变更批准、校长任职核准。

(十二) 指导区属学校教育督导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对区属小学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负责推进区属学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幼儿园教育、小学教育宏观指导与协调管理工作;提出保障全区各类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制定全区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岗位:

(一)办公室综合工作岗位。综合协调机关重要政务、事务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报送信息、保密、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会务组织、催办督办工作、文电机要管理、文字综合及政务信息公开、档案保管和后勤保障工作;协助局党组织做好有关党建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综合改革与发展战略的研究;承办全区教育系统普法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

(二)财务、信息、统计工作岗位。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学生资助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统计并监测全区教育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负责本部门预算、决算和财务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全区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国家和省有关教育专项资金管理。

(三)教育教学工作岗位。负责组织实施小学教育和规划招生学区工作;指导全区公办、民办教育的教学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德育、校外教育、安全教育及各项专题教育工作;指导全区幼儿教育、教学工作;负责残疾儿童特殊教育的视导评估;负责幼儿教师的业务培训。

(四)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岗位。指导全区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协调学生参加国家和省、市体育(含国防)竞赛和艺术交流活动;组织区属学生体质健康、艺术素养调查和监测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教育方面的对外合作与交流;协调指导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和监控工作。

(五)安全、信访工作岗位。贯彻执行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方针、政策;制订学校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负责区教育系统信访及区属小学的安全工作;组织协调学校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指导全区教育系统保卫干部安全教育工作;承担全区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综合治理工作。

(六)人事、师训工作岗位。承担机关和学校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工资福利工作;负责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七)民办教育管理工作岗位。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民办教育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区民办教育的发展规划,对全区民办学校依法监督管理;负责民办学校设置、审批及变更工作。

(八)教育督导工作岗位。落实教育督导的规章制度和标准,组织全区教育督导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对全区教育系统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

 

 

部门名称

前进区青少年活动中心

机构性质

事业单位

负责人

李冰

负责人联系方式

0454-8691080

经办人

姜雯桐

经办人联系方式

0454-8691586

办公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办公地点

长安东路61

固定电话

0454-8691080

电子邮箱

881516@qq.com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精神。  
    (二)落实《校外教育工作规程》,制定公益教育教学计划,对青少年进行公益课程辅导。
    (三)策划组织青少年开展各类公益活动,同时提供活动场地及专业技能指导。                                  (四)负责组织各类家长公益培训、亲子讲座,同时提供培训场地及专业知识辅导。          
    
(五)负责活动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完成佳木斯市前进区教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岗位:

教学辅导岗。承担青少年学生及家长公益课程培训及专业技术指导。

活动组织岗。承担青少年学生校外艺术、体育、综合实践等活动的策划及组织

综合业务岗。承担本单位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宣传、财务、安全办公室有关工作。

 

 

部门名称

前进区教育事业发展中心

机构性质

事业单位

负责人

杨丽娟

负责人联系方式

0454-8691586

经办人

姜雯桐

经办人联系方式

0454-8691586

办公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办公地点

长安东路61

固定电话

0454-8691586

电子邮箱

881516@qq.com

 

一、主要职责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稳定提高教育质量。

2、全面服务于前进区义务教育工作,教研员待遇等同于义务教育教师,明确教研员工作职责和专业标准,配齐所有学科专职教研员,健全教研员准入、退出、考核激励和专业发展机制,完善区域教研、校本教研、网络教研、综合教研制度。
    3、开展教师发展研究,指导教师制定职业发展规划,提供教学、学术发展咨询、指导与培训,为教师职业化发展

和专业化水平提升提供服务和保障。

4、重视教师队伍建设,组织教师学习政治理论、文化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教师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文化业务素质,充分调动他们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5、坚持学校工作以教学为主。按照国家统一编制的《课程改革纲要》、《课程标准》,引导学校健全教学管理规程,统筹制定教学计划,优化教学环节,遵循教学规律,建立和完善教学管理系统,抓好教学常规管理。

6、优化教学方式。注重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教学,融合运用传统与现代技术手段,重视情境教学;探索基于学科的课程综合化教学,开展研究型、项目化、合作式学习。精准分析学情,重视差异化教学和个别化指导。要定期开展聚焦课堂教学质量的主题活动,注重培育、遴选和推广优秀教学模式、教学案例。

 

二、内设岗位:

(一)综合工作岗位。综合协调中心重要政务、事务工作;负责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报送信息工作;负责文字综合及政务信息公开、档案保管和后勤保障工作;协助党组织做好有关党建工作。负责配合区教育综合改革与发展战略的研究。

)教学发展指导岗位。引导学校健全教学管理规程,统筹制定教学计划,优化教学环节,遵循教学规律,负责参与全区小学教师业务培训工作

评价管理岗位。改革教师评价模式,推行发展性教师评价制度。积极开展教师评价标准和体系研究,促进教师发展与学校发展的有机统一。

(四)质量监控岗位。参与组织开展有助于提高教师教学能力的各级各类教学竞赛和各种教学观摩(公开课)活动;参与组织开展各级专题教学研讨与分享会;开展教学评价活动,推广教学改革实践经验和成果;帮助教师更新教学理念、提升教学技能,为教师教学改革和能力发展提供服务。

(五)信息服务岗位。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应用。推进“教育+互联网”发展,按照服务教师教学、服务学生学习、服务学校管理的要求,建立覆盖义务教育各年级各学科的数字教育资源体系。加快数字校园建设,积极探索基于互联网的教学。加强信息化终端设备及软件管理,建立数字化教学资源进校园审核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