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政府 关于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者: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18-01-18 14:29:03   浏览次数:12221

  


 

 

 

 

   佳前政呈〔20181号                签发人:  

 

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政府

关于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

2017年以来,前进区政府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市工作要求,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对我省两次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牢牢把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打造五大中心奋斗目标,将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和法治手段贯穿于政府工作的各个环节,认真履行职责,加快改革创新,坚持科学决策,规范行政执法,加强执法监督,注重矛盾化解,不断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为促进全面振兴发展营造了优质的法治环境。现将前进区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确保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平稳起步、顺利推进,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先后召开区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研究落实此项工作,成立了由政府区长为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改革工作的指导协调。制定下发了《前进区关于推进区级政府责任清单制度方案》《关于做好区行政权力流程梳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统一规范权责清单和两个流程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由区编办、政府办、法制办等相关部门,对前进区政府各部门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梳理。经梳理,全区共计18个单位编制公布了173314类行政权力清单目录,制定完成行政审批业务手册、办事指南的实施工作。通过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简政放权,转变服务方式,进一步规范了政府各部门行政审批行为。

2加快权责清单建设。在全力抓好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的同时,新增公共服务事项、中介服务事项、社区开具证明手续等三项清单建设工作,把两个清单变成五个清单,切实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是动态管理权责清单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行政权力清单统一规范工作的通知》(黑政办综〔201616号)精神,组织全区各相关部门对照省级部门制定的行政权力标准目录,依托省行政权力信息管理平台,对行政权力清单进行重新调整和规范。我区17个政府部门现有行政权力1733项(其中,行政许可107项,行政处罚1259项,行政强制69项,行政征收10项,行政征用2项,行政给付10项,行政确认41项,行政奖励26项,行政监督检查105项,年检4项,行政裁决4项,行政复议2项,税费减免1项,其他93项)。责任清单也同步完成调整、编制工作。二是全面规范公共服务、中介服务。按照省级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对区级涉及公共服务领域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进行全覆盖、无死角梳理。梳理后,区级公共服务事项为91项。对梳理后所有公共服务事项逐项编制办事指南,以统一规范的格式向社会公布最大限度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改进服务质量。调整《佳木斯市前进区保留、规范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目前区级中介服务事项共18项,其中保留17项、取消1项。三是全面清理社区开具证明手续。根据《关于对全省乡镇、街道、社区出具的证明手续情况进行调查统计的通知》(黑政转办发〔20165号)、《关于对全省乡镇街道社区出具的证明和手续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黑政转办发﹝201611号)精神,由区编办对全区社区办理公共服务事项所涉及的证明手续进了调查和统计。在前期调查统计的基础上,按照省审改办下发的全省证明、手续目录,结合我区实际,2015年至2017年先后三次集中清理,将办事手续及证明由320项压缩至42项,其中,涉及党政机关的保留20项,涉及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保留17项。

3、全面推进简政放权。加大网上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力度,制定《前进区网上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推进方案》,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和政务服务通用审批平台建设,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居民群众。不断完善区政务服务中心功能,对进入的117项行政职权进行流程优化,6项职权减少了办事环节,53项职权缩短了办理时限在区市民之家政务服务中心设立项目核准备案窗口,对进入绿色通道办理的重大项目审批实行窗口受理、并联审批、政府决定、限时办结、规范中介、全程监督的工作机制。

4、加强市场监督,落实双公示制度。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多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全区新发五证合一企业营业执照50个,换发五证合一企业营业65个。新发两证合一个体执照2052个,换发两证合一个体执照2883个。全面开展双公示工作,强化企业诚信建设,将全区登记电子档案内的企业、个体全部纳入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在信用黑龙江网站和前进区政府网站上及时准确地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已公示行政许可信息32条、行政处罚信息66条。同时,我们还运用前进区公众信息网、前进微世界等微信平台等载体,及时发布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等信息。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始终坚持把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报备和清理作为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和规范执法行为的重要前提。一是把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关,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起草单位广泛征求意见和提请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决策相关程序,对不符合规定或者不能说明征求意见采纳情况的,必须补充相关程序。二是把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关,积极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登记、公布和情况通报工作,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

2完善规范性文件长效监管机制。实行政府或部门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制度,拟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规范性文件,在提请列入区政府常务会议议题5个工作日前报区政府法制办审查,未经审查的,不列入该次常务会议审议议题。严格实行规范性文件报备制度,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认真履行报备职责。对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按要求及时向区人大和市政府法制办报备。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完善重大决策体系。始终将行政决策程序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形成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做为充分保障群众切身利益的有力手段,长抓不懈。制定了《前进区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同时起草了《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政府重大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对行政决策程序的规则、程序、范围、方式,以及执行和监督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使得行政决策程序更加完善,确保决策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2、法律顾问体系常态化。制定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明确了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组主要职责、成员条件、聘任程序、工作纪律等,在制定重大决策和研究重大事项时由聘任法律顾问负责提供法律意见,健全政府决策机制,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水平。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区各行政执法单位中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制定了《关于全面推行“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实施方案》,对全区执法部门开展“双随机”抽查的原则、分工、组织实施以及检查内容、程序、结果运用等进行了明确。动态管理各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对象名录库和抽查人员名录库,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健全完善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库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公示制度。全区执法人员名录库已纳入158人,抽查对象名录库已纳入12886户,全区“一单两库一细则”编制工作已全部完成。

2全面清理执法体。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理工作,对各行政执法部门及法律、法规授权的执法机构等执法主体的法律依据进行审查,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清理。对执法人员信息进行系统性收集建档,形成统一备案管理。

3、严格管理执法人员。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辅助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对相关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无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的情况。

4、提升执法人员整体素质。加强纪律约束机制,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制定行政执法人员考核制度,科学合理设计考核指标体系。开展执法人员考试4次,考试成绩纳入行政执法人员考核中。各行政执法部门在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培训学习的基础上,每季度结合本部门业务开展业务培训,有效提高执法人员专业素质。

5、全方位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打非治违”、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专项活动为重点,集中开展专项检查18次,检查企业126家,完成整改安全隐患530项;加大市场监管执法力度,完成农产品抽检240批次、食品抽检400批次,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20次;开展文化科技旅游专项整治行动20次,检查市场55次;开展卫生监督专项执法行动17次,并全区12家供水单位开展集中式供水饮水安全排查有效维护市场秩序,切实保障食品、供水饮水和医疗卫生安全。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区政协民主监督。坚持定期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和向区政协通报区政府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向区人大报告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自觉接受区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决定、行政诉讼判决的法律效力,结合区情实际,起草了《前进区行政应诉规则》,对区政府及各直属单位在行政应诉程序时限进行了详细的阐述,针对主诉机关及部门的选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条件及未按要求出庭应诉的后果、答辩状及证据材料及搜集整理、提交法院的时限等方面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2、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为使企业群众能够及时、有效地对政府工作进行监督,促进依法行政,我区深入实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一是注重政务信息发布的实效性,严格遵照规定时限,做到及时发布,二是严把政务公开信息的审核关,确保信息内容的准确性,三是主动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公众监督,自觉在社会监督下干事,主动在法治环境中作为的良好氛围。四是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区级11个单位98项行政审批类事项全部编录网上行政审批系统,并在系统中预留了法制监督端口。

3、完善社会监督机制。研究制定了《前进区企业投诉中心工作方案》,形成由主管区长牵头并兼任区企业投诉中心主任,区政府办公室、区监察局、区审计局等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设立、发布了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及时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政行为依法投诉举报进行调查、处理,进一步畅通企业诉求渠道。保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执法行为。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完善落实行政复议制度。我区坚持把做好行政复议工作作为化解行政争议的重要手段,坚持探索复议工作方式方法研究制定了《行政复议工作衔接制度》和《行政复议案件移送制度》,积极构建同上级复议机关、人民法院相关机构和市仲裁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对可以通过调解解决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信访案件,及时沟通,坚持通过合力,最大限度地化解行政争议。

2、完善优化信访工作机制。先后制定下发了《2017年前进区信访工作目标考核细则》《前进区处级领导接访制度》等5项工作制度,切实推动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立了律师(法援)把脉制度,积极引导信访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将建行AB楼车棚占地案和保升3号楼车库拆除案引入司法程序,有效解决了群众“信访不信法”“弃法转访”的问题。

(七)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为切实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关键作用”,通过采用组织导学、专家讲学、命题深学、座谈互学等灵活多样的学习形式,开展学习教育活动,促进学法制度落实。一年来组织学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宪法、基本法律知识和与自己工作密切相关以及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组织各相关部门领导干部和具体工作人员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行政许可“一法一例”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能力。

2、全面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为充分发挥示范单位的示范、带动、辐射作用,制定下发了《前进区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方案》在政府系统全面开展法制政府示范创建工作,评选出区级示范单位1家已推荐至市法制办。有效推进依法行政,持续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3、持续加强法制宣传和矛盾调解。坚持推进“七五”普法进程。全年开展“法律七进”等宣传教育活动10余次,发放相关法律法规7000余册。依托基层5个司法所设立法援工作站2个,设立社区(村)法援联络点21个,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建设规范社区调解委员会,实行“三包”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和“三靠前”的调解模式,成功调解各类纠纷50余起,有效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基层。在春光社区建立了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坚持普法工作从基层抓起,从青少年抓起。充分发挥社区法治宣传职能,增强法治宣传的针对性,扎实推进“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八)强化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切实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扎实推进。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法制办工作部署,成立了由区长任组长、常务副区长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的“前进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法制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区直各单位也都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法治单位建设领导小组。二是实行“谁领导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主抓谁负责”的责任机制,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逐一细化、量化,分解到各单位,每项任务分别明确了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现了全员参与和各负其责的有机统一。三是确定由区政府党组成员协助分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使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得到不断强化。

2、健全工作机制。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印发了《前进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明确了法治政府建设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阶段性任务,确定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45条措施,落实了责任单位。召开了由各区直单位、各社区主要负责人参加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和部署,全区法治政府建设态势良好。

3、强化监督考核。紧密结合区情实际制定了《前进区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考核方案》和《前进区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明细表》,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了区直单位综合考核范畴,做到日常考核与阶段考核相结合、分散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年底对全区17个区直单位进行了年终考评。评选出日常考核优秀单位6家。

4、开展外部评议。积极通过向区委环境办、区政府办、区人民法院、区检察院、区纪检监察局、区信访办等单位了解被考核单位违法违规情况,并委托区统计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问卷调查,及时了解被考核单位依法行政工作群众满意度、存在的问题,为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奠定基础。

二、存在问题和下步打算

虽然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和不足,特别是区政府法制机构人员较少,并且全部由政府办人员兼职,区直部门也没有设置法制专职工作人员,与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不适应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根据政府法制机构职责任务调整变化情况,合理核定编制,充实人员开展工作。二是以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工作人员法制业务为重点积极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强化法治思维提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三是认真完善考核指标建设和职责分解,扎实开展目标考核,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逐步完善权责一致、执行畅通、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政府

                          201818

                        

 

 

 

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