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
发布者:区统计局   发布日期:2022-04-27 09:28:07   浏览次数:79638

 

顺序

违法行为种类

处罚依据

违法单位类别

违法情节

处罚种类和标准

 

1

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

《统计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予以通报;第二款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

认错态度积极,整改措施好,造成影响较小

情节较轻

警告,并处10万元以上15万以下罚款

 

认错态度和整改措施较好,造成影响较大

情节较重

警告,并处1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使用暴力或者威胁等手段拒绝提供统计资料

情节严重

警告,并处20万元罚款

 

《统计法》第四十一条第三款规定:个体工商户由县级以上

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个体工商  户

认错态度积极,整改措施好,造成影响较小

情节较轻

警告,并处5千元以下罚款

 

经批评教育仍拒不整改,造成影响较大

情节较重

警告,并处5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使用暴力或者威胁等手段拒绝提供统计资料,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

情节严重

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

 

2

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

《统计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予以通报;第二款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并

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

上报数据与应报数据相差20%以下

影响较小

情节较轻

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

 

影响较大

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影响严重

情节较重

警告,并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影响恶劣

情节严重

警告,并处5万元以上7万元以下罚款

 

上报数据与应报数据相差20%以上50%以下

影响较小

情节较轻

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影响较大

情节较重

警告,并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影响严重

情节严重

警告,并处5万元以上7万元以下罚款

 

影响恶劣

警告,并处7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上报数据与应报数据相差50%以上80%以下

影响较小

情节较重

警告,并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影响较大

情节严重

警告,并处5万元以上7万元以下罚款

 

影响严重

警告,并处7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影响恶劣

警告,并处10万元以上12万元以下罚款

 

上报数据与应报数据相差80%以上100%以下

影响较小

情节严重

警告,并处7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影响较大

警告,并处10万元以上12万元以下罚款

 

影响严重

警告,并处12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

 

影响恶劣

警告,并处1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上报数据与应报数据相差100%以上

警告,并处17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统计法》第四十一条第三款规定:个体工商户由县级以上

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个体工商  户

上报数据与应报数据相差20%以下

影响较小

情节较轻

警告,并处1千元以下罚款

 

上报数据与应报数据相差20%以上50%以下

影响较大

情节较重

警告,并处1千元以上5千元以下罚款

 

上报数据与应报数据相差50%以上

影响恶劣

情节严重

警告,并处5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3

拒绝答复或者不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

《统计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予以通报;第二款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并

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

认错态度积极,整改措施好,造成影响较小

情节较轻

警告,并处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

 

认错态度和整改措施较好,造成影响较大

情节较重

警告,并处1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使用暴力或者威胁等手段拒绝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造成影响较大

情节严重

警告,并处20万元罚款

 

《统计法》第四十一条第三款规定:个体工商户由县级以上

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个体工商  户

认错态度积极,整改措施好,造成影响较小

情节较轻

警告,并处5千元以下罚款

 

经批评教育仍拒不整改,造成影响较大

情节较重

警告,并处5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使用暴力或者威胁等手段拒绝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

情节严重

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

 

 

 

4

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

《统计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予以通报;第二款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

 

 

 

 

 

认错态度积极,整改措施好,造成影响较小

情节较轻

警告,并处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

 

认错态度和整改措施较好,造成影响较大

情节较重

警告,并处1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使用暴力或者威胁等手段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造成影响较大

情节严重

警告,并处20万元罚款

 

《统计法》第四十一条第三款规定:个体工商户由县级以上

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个体工商  户

认错态度积极,整改措施好,造成影响较小

情节较轻

警告,并处5千元以下罚款

 

经批评教育仍拒不整改,造成影响较大

情节较重

警告,并处5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使用暴力或者威胁等手段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

情节严重

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

5

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

 

 

 

 

《统计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予以通报;第二款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

认错态度积极,整改措施好,造成影响较小

情节较轻

警告,并处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

 

认错态度和整改措施较好,造成影响较大

情节较重

警告,并处1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使用暴力或者威胁等手段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造成影响较大

情节严重

警告,并处20万元罚款

 

《统计法》第四十一条第三款规定:个体工商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

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个体工商  户

 

 

认错态度积极,整改措施好,造成影响较小

情节较轻

警告,并处5千元以下罚款

 

经批评教育仍拒不整改,造成影响较大

情节较重

警告,并处5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使用暴力或者威胁等方法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

情节严重

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

 

 

 

 

 

6

迟报统计资料,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

《统计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迟报统计资料,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由县级以

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第二款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

认错态度积极,整改措施好,造成影响较小

情节较轻

警告,并处5千元以下罚款

认错态度和整改措施较好,造成影响较大

情节较重

警告,并处5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经批评教育仍拒不整改,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

情节严重

警告,并处 1万元罚款

迟报统

计资料

《统计法》第四十二条第三款规定:个体工商户迟报统计资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个体工商  户

认错态度积极,整改措施好,造成影响较小

情节较轻

警告,并处2百元以下罚款

认错态度和整改措施较好,造成影响较大

情节较重

警告,并处2百元以上5百元以下罚款

经批评教育仍拒不整改,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

情节严重

警告,并处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