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进区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者:区残联   发布日期:2020-05-22 13:53:33   浏览次数:64145

前进区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91030日至1129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前进区残疾人联合会进行了巡察。12日,区委巡察组向单位名称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11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力

    1.关于“学习贯彻党的重大决策不深不透”问题的整改。

完善了学习制度,进一步加强学习,制定了学习方案和计划,通过个人自学和集体学习相结合,使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到“四个意识”、“四个全面”的真正意义,坚持做到制度化、常态化,并做好相关会议记录。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认真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对工作人员进行了意识形态谈话,对风险点进行排查,制作了应急预案和风险排查报告,建立通过微信及QQ群围绕构建和谐残联、促进文明,全方位开展宣传报道,撰写信息19条,其中3条信息被前进区政府公众号推送,有效促进了和谐社会的建设。

    3.关于“领导班子政务服务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领导班子下基层,积极与企业取得了沟通,完善了社区(村)残疾人专职委员岗位责任制,并建立了居民及辖区企业投诉电话,提高了社区专职委员的政治思想素质,提升了政务服务时效。

    4.关于“宣传手段不够丰富,未能有针对性对不同残疾人群体开展宣传工作”问题的整改。通过微信群、QQ群、短信息及时把残联的惠民政策通过专职委员发送到残疾人手机中,在各社区挂条幅、发放宣传单进行宣传,并通过市残联利用电视、报纸,宣传换发第三代残疾人证条件、审核企业2019年度残疾人保障金条件及所需材料,使残疾人及残疾人用工企业足不出户就能及时了解残联的相关政策。

    5.关于“执行相关政策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严格执行残疾人保障金收缴政策,杜绝为不符合政策的企业减免缓。以给违规减免企业下达补缴通知书,并追缴残疾人保障79,838.05元。

6.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未落到实处”问题的整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了“党建工作检查考核制度”、“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制度”。督促本办干部认真履行,压紧压实本会干部工作责任,对我会五项工作进行分类细化,定岗位、定工作、定职责,保证每项工作有人管、有人负责。

    7.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完善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重大事项决策前、决策后,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关系本部门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采取民主集中的原则,进一步严格请示报告和决策程序,增强严肃性、执行力。

    8.关于“考勤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定期或不定期对考勤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按规定提出书面处理意见,目前能够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做到每日签到,已杜绝迟到早退现象。

   9.关于“工作制度执行不严谨,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纳入了年度学习计划,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进行了学习,完善了学习笔记。为35名不符合领取残疾人证人员从新体检鉴定,补全3名残疾人档案,注销30名死亡残疾人的残疾证。

    10.关于“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财务人员对总账、明细账、分类账的核对工作、银行存款的调节工作、汇总会计凭证、登记总账,进行了学习,在财务工作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要求记账,做好财务工作

    11.关于“抓队伍建设力度不足,部分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紧密联系残疾人工作实际,全会干部集中对党的十九大精神进行了学习,进一步转变了工作作风,为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打下了坚实基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54-8635121;邮政信箱佳木斯市前进区长安东路61;电子邮箱273427333@qq.com


 

 

                              前进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