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进区司法局关于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者:区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0-05-21 16:04:09   浏览次数:48458

              根据委统一部署,2019年917日至1026委第巡察组对前进区司法局进行了巡察。12区委巡察组向前进区司法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落实情况

我局对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并以最快的速度、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不折不扣完成巡察整改任务,以巡察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及司法行政事业发展。反馈意见共有三个方面11个问题,针对问题,制定措施,明确责任和整改时限,截至目前,11个问题已整改完成10个,1个问题正在推进整改落实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1.关于“落实四个意识不强,流于表面”问题的整改。一是按照文件发文时间再次组织机关干部学习上级部门部署的重大决策有关规定,开展了局机关专项自查,将遗留的学习及工作任务逐步梳理,逐步完成;二是在近两个月联合社区、企业、村屯组织了3场大型普法宣传活动,严格落实了上级决策部署,企业和群众的切身利益得到了保障。三是已对全区常住人口知法懂法用法的情况进行了一次彻底的调查模底,及时查找出了老百姓关注、关心的10个法律问题,为开展下一步法律宣传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关于“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制定了《前进区司法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方案》、《前进区司法局2020年月度学习计划》,分别于2020年2月5日、3月14日、4月14日、开展了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的十九大内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习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扶贫业务知识等。同时建立了《十九大学习记录簿》、《日常工作会议记录》等簿册,并配有图片照片等作证材料,通过局领导班子学习会、局党小组党员学习会、全局干部学习会等方式将十九大内容贯穿其中,领导干部的学习自觉性得到了有效增强。

    3.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局机关召开会议,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印发了《前进区司法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文件,明确了专门抓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并制定了责任清单,各科室、所均按要求组织实施。组织开展了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文件精神的专题学习,开展1次意识形态自检自查,制定了司法局QQ群、司法局微信群的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4.关于“领导干部担当不足,当老好人,对违反工作纪律的现象听之任之”问题的整改。一是制定了严格的考勤签到制度,局机关由副局长贺建甲同志、司法所由南北两个中心负责人孙超和马占堃同志负责考勤纪律日常统计,从2020年1月10日开始,每天将考勤记录交局长签字后存档备案,对无故迟到早退的同志采取局内通报批评,严肃工作纪律。对工作日外出、开会、临时处理紧急事务没有办理请假手续的同志,局班子成员及时记录在册,进一步核查是否符合请假标准,目前没有发现无故外出不履行请假手续的工作人员。二是司法局对下设5个司法所工作纪律作好监督指导,利用远程监控设备,对违纪现象及时发现、及时提醒、及时纠正。近两个月局领导班子对司法所考勤及工作纪律进行了5次实地抽查,发现个别同志仍然存在上班期间浏览网页及闲聊的问题,针对此类情况,已对本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高标准严要求,作好窗口服务工作,另外签到簿已规范签到程序,有效的杜绝了代签和造假的情况发生。

5.关于“工作标准不高,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一是规范了财务管理及财务制度,组织财务人员开展了专项清查。按照上级财务规范化的要求,逐项逐页对本单位财务凭证和账册等进行细致检查,重点围绕台账是否规范进行查看,对于回单漏签的单据及时由领导审核补签;核对使用政法转移支付的款项是否都有专款审批单;核对差旅费补助是否正确等。通过此次核查,进一步提高了局系统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从源头上治理和防范违纪现象的发生。财务工作人员能够严格按照财务审批程序进行报销,分管领导对报销票据进行了严格审核,对不规范的一律不准入账。二是能够严格执行《前进区关于机关工作人员考勤制度》及请销假制度,工作纪律得到了较大改善。主管副局长贺建甲同志近两个月对基层考勤和请销假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抽查和审核,没有再次发生假条无领导签字的情况。

6.关于“党组织建设薄弱”问题的整改。一是与区委组织部、机关党委沟通,把我局组织关系在社区的7名党员均已调整到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从外市调入司法局工作的杨磊同志的组织关系已经转接到局里,已正常参加党支部活动。二是局长隋伟红同志带领全局的支部党员积极参加组织生活:①深化党组织制度化建设。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了生活会中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采取了实地走访、调研、座谈访谈、书面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局机关、各司法所同志的意见建议,并结合各自思想工作实际进行了认真准备,班子成员之间与所在机关支部党员之间,开展了深入的谈心谈话,征求到意见建议5大类36条。班子成员今年谈心谈话5次,班子成员与科室、中心、司法所负责人谈心谈话12次,并同步做好了记录。又召开了调研成果交流会,领导班子个人检视问题专题会及对照党章找差距专题会等,根据发言材料形成个人检视问题清单汇总成班子检视问题清单,针对问题及成因,一件一件梳理,一件一件地改进,最后经集体研究提出整改措施,明确努力方向,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每月集中学习1次,全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2天。党费收缴中设置了明细表,每位党员都能自觉按季度交纳党费。②为疫情防控阻击战助力。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局党组视疫情为命令,以防控为己任,积极投身到疫情防控一线。从大年初一开始,局长隋伟红带领局机关及各司法所党员干部带头及时下沉到社区网格点、火车站、高速路口参与一线值守,主动当好责任网点疫情防控“宣传员”、公共场所“消毒员”、小区大门“守护员”,引导干部群众依法防疫,切实守好疫情防控第一道防线。前进区司法局党员干部携手同心、并肩战斗!用优质、及时的法律服务保障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助力。

7.关于“党组织执行力领导力不足,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了相关流程。制定了《前进区司法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方案》,结合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督查,先后开展了3次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2020年4月13日,司法局就“2019年度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发放情况及时召开了领导班子表决会议,对案卷质量、补贴标准、援助律师资格等问题进行了集中讨论和审核,对表决结果进行了详细记录和图片留存,及时将补贴发放于每一位手中。在巡察整改阶段,司法局严格按照巡察组要求的时间,上交整改方案、三个清单和整改报告,全力配合巡察组的工作。

8.关于“党组织生活开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截至目前共召开3次支部会议,3次党日活动,1次党员大会,取得了良好的学习效果。一是严格党员管理,加强支部建设。如《对照党章找差距》专题支部会议是司法局党支部贯彻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环节,也是推动党员领导干部主动检视自我、自觉修正错误的重要措施。会前,班子成员围绕党章、《准则》、《条例》组织学习研究,认真对照查摆,形成了领导干部带头学、带头查、以上率下、做出示范的良好氛围。二是强化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过程的管理。即把“三会一课”制度的开展情况、“固定党日”的活动情况等相关资料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进行定期归档整理,作为日常督查考核的重点内容进行检查。“三会一课”的组织机构逐步完善,做到了严肃对待。为保证本支部党员全员参与,设置了签到簿,指定支部内党员负责做好会议记录,并能及时整理材料,充实到“三会一课”的记录簿中,党建材料整理规范有序。三是党建工作实施AB顶岗制。指定第九党支部金相玉同志专门负责“三会一课”记录簿等相关党建材料的保管,如出现特殊情况外出或调岗,要及时与副局长张俊东同志做好交接,扎实做好党建材料的归档工作。

    9.关于“对理论学习重视不够,学习态度不端正”问题的整改。一是组织机关干部深入学习十八届五六中全会、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中央纪委历次全会精神和省、市、县领导讲话精神,充分认识落实局领导的主体责任,切实增强了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制定了《司法局2020年干部学习教育工作方案》,明确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学习要求,真正做到人手“三个一”,即一本笔记、一本心得、一本考核记录。三是为了检验理论学习的成果,要求党员干部对十九大主题报告《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等文件撰写心得体会,按照计划组织开展了谈心谈话,对需要重点学习理解的政策内容进行一对一的问答,截至目前已开展学习考核谈话10次,涉及工作人员5名,有效的保证了学习效果。

    10.关于“政治学习不到位,方针政策了解不透彻”问题的整改。一是制定了2020年工作计划,每个党员认真学习了方针政策,思想意识得到了进一步的升华。二是目前党支部已召开了3次党员批评和自我批评大会,党员的党性意识有了很大的提高。三是局领导已对党员笔记统一检查过两次,对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指正,学习成果显著。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11.关于“作风建设力度不强”问题的整改。(1)司法局组织了5次机关干部业务培训,其中包括人民调解法、法律援助条例、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等相关业务知识,进一步熟悉公共服务中心的业务流程,保证群众满意度,做好“最后一公里”。从2020年2月10日,组织全区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下发了《关于组织人民调解员开展培训的通知》,截至目前共讲课2次,发放人民调解培训资料100多份。同时,指导各级调解委员会依法调解,规范调解程序和文书格式,加强人民调解痕迹管理工作。每月按规定审核各类案件卷宗,对不规范的案卷要求限期整改,并下发了督查通报。

   (2) 一是司法局社区矫正办公室制定了《社矫档案管理制度和装订标准》,并组织辖区5个司法所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在培训会上为每个司法所统一发放标准档案的样册,要求必须按照样册的顺序和填报要求建立社矫人员档案,有效的解决了监管制度不一致、不统一、无标准的突出问题。二是对社矫档案进行了全面的自查,完善了档案中的签到表、思想汇报等材料,对签字不规范的工作人员进行谈话告知,杜绝再次发生代签和盖明章行为。到目前已完成三分之二的社矫档案的自查填充,预计到今年6月末全部自查完毕。三是司法局把社区矫正作为重点工作来抓,严格按照《社区矫正管理实施办法》的时间节点开展工作,5个司法所已经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完善了大部分的季度考核、谈心谈话等材料,预计今年6月末之前全部整改完毕,进一步将社区矫正工作做实做细。下一步将组织开展司法所档案自查评比活动,制定百分制评分标准,90分以上评为优秀,80分以上基本合格,80分以下不合格的评比标准,评选出不同等级,局机关对扣分项目进行梳理公示,召开立会反馈评比结果和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限期整改,更好的推进整改效果。将督查常态化,局机关每两个月对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工作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予以通报,限期整改。

  (3)重视基层调研,提高服务意识。制订了《前进区司法局基层调研工作制度》,明确了班子成员一年到基层调研不少于30天,形成调研报告一篇以上,加强对司法所工作的指导,每年为基层解决实际问题不少于2个。局班子成员均按要求开展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调研活动,局长隋伟红同志带队,副局长贺建甲、张俊东三人针对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两类人员管理档案、窗口服务群众满意度的情况,先后3次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司法所,进行了实地调研走访。解决了社矫人员不能按时签到、法律服务中心专业性不够的问题,并撰写了《如何提高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服务群众能力》的调研报告。同时严格社矫人员定期走访制度,目前已完成社区服刑人员走访排查全到位、无遗漏的目标,并做好走访情况记录及照片留存,按照市社矫科的要求及时开展了“双八”学习劳动、网络集中点验,手机实时定位,社区服刑人员无脱管漏管情况发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674148;邮政信箱:佳木斯市长安路607号前进区政府2楼前进区司法局;电子邮箱qjqsfj@163.com

 

                                   前进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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