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政府
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3年,前进区政府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提升依法行政和治理水平,不断开创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府科学民主决策。一是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全覆盖。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黑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严格遵循程序,梳理确定区级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指导全区各部门完成本单位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实现区、部门和街道两级目录化管理全覆盖。二是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强规范。制发《前进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指引手册》,进一步明确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规范。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三是政府法律事务工作稳推进。聘请精英律师担任区政府法律顾问,将区政府常务会议及区长办公会议议题纳入合法性审查范畴。2023年共前置审核区政府常务会议及区长办公会议议题15次、行政机关合同31件,采纳法律意见50余条,确保行政决策合法合规。
(二)加强执法监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推进执法水平提高。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应用水平,建立全区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库并和黑龙江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与法制教育网数据对接,现有行政执法人员113人,全部通过执法考试,持证上岗率达100%。二是加强执法人员培训。组织全区10家重点领域的执法单位参加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应用培训,依托法制教育网开展执法人员《行政处罚法》考试,测试合格率达到100%。三是持续深化执法监督工作。司法局、发改局、卫健局等8个部门开展重点执法领域解决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难”中的执法突出问题专项监督行动5次,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发放《前进区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调查问卷》100余份,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行为。
(三)优化政府职能,营造高效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政务服务实现效能提升。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全面推行“全岗通”3.0升级版,684项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入驻省政务服务网。坚持“六最”标准,将依申请类事项承诺办结时限持续压缩。在全市开设首家县区社保经办窗口,集中打造“婚育户”联办、企业开办“一站式”和不动产税费通缴一体化等3个服务专区,便民成效显著。“最多跑一次”改革纵深推进,创新推行“四办”服务机制,累计为企业办理自主申报、设立登记等事项5500余次,实现政务服务由“能办”向“好办”转变。二是市场主体实现活力释放。推行企业服务专员新机制,持续深入开展“走千企访万户”活动,全覆盖集中走访活动6798户次。创新应用信用承诺制,为453家企业办理食品经营、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等证件,为835户企业协调用工1167人,为士水餐饮、大明宝贝面粉等企业申请贷款2120万元,妥善解决企业用工难、融资难等问题。积极推进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各类市场主体总量达1.78万户,同比增长6.5%,为稳住经济和就业基本盘提供了有力支撑。三是公众满意度实现历史新高。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走流程”“当一天网格员”等实践活动,解决企业群众“急难愁盼”问题576件,深入基层、企业、项目等实地调研督导292次,以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化推动工作落地见效,高质高效完成年度确定的民生实事。依法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主动接受区政协的民主监督,办理人大议案建议22件、政协提案21件,办复率100%。公开各类政务信息2484条,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群众回访满意率、政务工单按时办结率跃居城区第1位。
(四)推进依法治理,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一是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制发《前进区关于建立四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衔接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在“排纠解纷防风险、保安护稳促发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中累计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518件,调解成功率达98.7%。有效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开通涉企行政复议案件“绿色通道”,全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9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二是治理水平持续提升。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在全市率先建立“三调联动”工作机制,促进矛盾纠纷依法高效化解。成立全市首家“轻刑案件一站式快速办理中心”,做到“简案快审”,创新做法在《法治日报》刊发。网格员“十大员”作用持续发挥,基层治理效能更加稳固。坚持以职工为中心的工作导向,站前南社区获评“省创新职工之家”称号。禁毒工作全方位提升,宣传教育有力有效,港湾街道荣获省禁毒工作先进集体称号。三是法律服务扎实推进。制定《前进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规范》,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全年累计进社区法律服务196小时。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2023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7件,认罪认罚案件130件,接待法律咨询360人次。“12348”公共法律援助热线受理接待解答近600余人次。四是普法宣传成效显著。制定《2023年前进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建立法治文化阵地9个。组织开展法律“七进”活动、“12.4”国家宪法日集中普法宣传活动等100余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0000余份,法治宣传品70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2100余人次,推动全体社会成员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营造良好浓厚的法治氛围。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
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先后6次通过区委常委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等,研究部署法治建设相关工作。制定学法计划,持之以恒落实区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2023年区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12次。二是细化工作措施。结合实际起草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要点》《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区重点任务分工实施方案》,重新修订《前进区政府工作规则》,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机制落实到位。三是抓实跟踪问效。将法治建设纳入前进区“双争双好”目标考评中,强化考核的“指挥棒”作用,依法治区办定期对各相关单位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
三、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区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还存在差距。一是执法部门缺乏法律专业人才,部分行政执法不够规范;二是有的部门和街道依法决策水平有待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履行不到位;三是营商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行政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做好各项工作意义重大。一是提升行政决策规范化水平。认真落实《前进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严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二是提升行政执法文明程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政府公信力。积极开展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专业能力。依据《黑龙江省案卷评查办法》规定,通过实地评查、自检自查、案卷抽查等方式开展案卷评查,提升执法卷宗质量。三是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以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为导向,聚焦重点领域,梳理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加快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建设和应用,持续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四是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丰富人民调解和社会治理“前进模式”,扎实做好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化解工作。抓好数字赋能法治建设,更好地把法治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