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前进区物业指导中心关于
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2月17日至3月8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物业指导中心进行专项巡察。6月26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区物业指导中心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整体情况
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巡察整改反馈意见问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亲自部署推动巡察整改工作,由局分管领导牵头抓好巡察整改日常工作,由区物业指导中心具体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指定2名工作人员负责巡察整改综合协调和督办落实,以强力组织管理促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研究制定专项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建立问题整改台账,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措施40项,明确问题整改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推进问题逐一销号。目前,巡察反馈四个方面16个具体问题已整改完成。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在党员组织生活不规范,思想政治建设有短板方面。
1.党员组织生活缺失问题整改的情况。一是区物业指导中心负责人及1名党员的组织关系已于2023年7月转入区住建局党支部。二是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5次,参加第一议题学习4次,从根本上实现党员干部统一学习教育管理,党员干部的归属感增强,激发干事创业信心。
2.政治理论学习不实不深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制定年度学习计划,重点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中国共产党章程》等进行学习,目前共开展集中学习6次、党员干部及工作人员累计自学50个小时。二是为确保学习成效,开展2次学习抽检,及时纠正学习笔记潦草、不认真问题。三是参加局政治理论及业务答卷考试3次,检验学习成效,促进党员干部及工作人员学习习惯养成,进一步提高学习效率和工作能力。
3.理论指导实践能力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教育培训,研究制定物业业务知识学习计划,重点加强对《黑龙江省住宅管理条例》、《佳木斯市物业管理条例》及《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学习。二是以实践带动学习,开展燃气安全宣传培训、物业法律法规进小区进企业活动10次,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物业法律法规培训2次,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法律意识及业务能力,凝聚工作合力。
(二)在工作作风不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有差距方面。
1.关于群众满意度有待提高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参加局工单交流工作会议,分析物业工单质效成因,以局设置的信访办组织架构为依托,区物业指导中心设置工单受理岗、现场调查岗、问题调处岗和整改回访岗,指派专职人员到局内跟岗学习,促进提升业务受理、工单流转及平台回复等能力水平。二是保持与区网格中心联系沟通,及时说明报告疑难工单或不归属工单处理等情况,有效化解超时限工单及质效工单出现。
2.工作方式存在简单粗暴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教育管理,及时跟进对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引导,端正思想态度,举一反三,正视存在问题,虚心接受监督。二是区物业指导中心以“转变作风、为民服务”为题,组织工作人员撰写认识体会,使其警示教育入脑入心。三是严格执行局工作责任制,对不适宜岗位要求的人员予以调整。
(三)在履行职责使命,推进重点工作不到位方面。
1.对物业企业监管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坚守职能定位,突出监督指导,充分运用“红黑榜”机制,将全区物业服务企业纳入物业“红黑榜”管理体系,主动约谈黑榜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二是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条例及《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宣传学习,加大责任压力传导,促其积极履职尽责,2023年2月,在区物业指导中心的监督指导下,盛金荣物业的7个问题全部整改完成。三是举一反三,实行清退机制,指导社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对群众反响强烈、物业服务不达标的盛金荣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罢免清退,对物业服务企业起到警示作用,进一步提高全区物业服务水平。
2.群众投诉居高不下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分析问题成因,从严落实重点任务上责任再明确、任务再细化,让全办人员人人有职责有任务,全员了解并参与推动重点工作任务。二是从组织推动上管理再加强、节奏再加快,每周主动向局报告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请求指导和共商共议,确保方向不偏,有力破解难题。三是全面梳理工单问题类型,紧盯物业与居民矛盾突出及弃管楼无物业服务等关键点,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改善,以物业协会为依托,组织退役军人、党员成立“红色物业”接管弃管楼,为47栋弃管楼提供准物业服务。四是打造0454小区“居民议事厅”,制定居民来访调处制度,先行示范引领,促进化解矛盾纠纷。五是发挥物业指导作用,对街道、社区物业工作人员进行成立业委会、物业管理等培训,引导街道、社区职能归位。积极推动弃管楼引进物业服务管理,2023年11月,山水街道47栋弃管楼已引入物业服务企业。
3.对街道社区负责物业工作人员指导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坚守物业指导职能定位,制定社区物业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培训计划,重点加强对成立业委会、燃气安全、物业管理等业务知识能力培训,即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物业相关业务培训指导,截至目前,共开展各类业务培训4次,参加培训160余人次。二是指导社区成立业主委员会1家、联动配合社区调处物业收费、下排水、小区门禁管理等方面问题13件,进一步提升街道、社区物业管理能力水平。
4.对督办整改工作敷衍塞责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人员教育及工作管理,主动约谈工作负责人员,教育提醒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加细落实督办整改工作,完成此项问题整改。二是实行“AB”岗制,指定2名工作人员同时负责督办整改工作,相互监督检查,防范错误漏洞问题发生。2023年7月至今,区物业指导中心共接收督办单2件,均严格按照时限要求落实整改,未发生二次督办或通报等情况。
(四)在党风廉政建设抓的不牢,重点领域存在廉政风险方面。
1.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聚焦物业应急维修改造、物业公司招投标、物业廉洁纪律等方面,排查廉政风险点3个,制定防控措施3项。二是组织工作人员签订廉洁承诺书8份,研究制定“八要八不准”规定,切实防范廉政风险问题发生。
2.民主决策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深刻汲取问题教训,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全办人员学习《前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三重一大”制度》,熟悉了解“三重一大”事项规定及程序,防范破规逾矩情况发生。二是将区物业指导中心“三重一大”事项提交局集体审议决策,先行由区物业指导中心集体研究讨论通过后,再由区物业指导中心报送相关材料,提交局“三重一大”会议审议。年初至今,区物业指导中心共提交审议“三重一大”事项1项,履行“三重一大”制度程序,实现由区物业指导中心分散管理向局归集管理方式转变,提高物业“三重一大”事项的严谨性和规范性。
3.内控制度随意摘抄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大力推进问题整改,区物业指导中心立即纠正错误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检视内控制度建设情况。二是究其问题根源,针对暴露出的工作人员及领导干部不认真、不负责、不审核等工作作风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整改,引以为戒。目前,已健全完善了《区物业指导中心信访接待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定。
4.第一种形态谈话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一岗双责”责任制,重点加强人员教育管理,围绕思想态度、工作纪律、履职尽责等方面,及时开展谈心谈话,教育引导积极认真工作。二是聚焦节假日关键时间节点,采取集体或一对一形式,开展廉政谈话,教育提醒严守廉洁纪律,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和及时纠正。2023年初至今,区物业指导中心开展集体廉政谈话1次,谈心谈话5人次,有效促进工作风气环境好转,干事创业氛围日益浓厚。
5.账务凭证票据缺失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快推进问题整改,已于2023年6月补齐了“一体化”卡托销卡费用(200元)凭证电子发票。二是强化以巡促治,区物业指导中心组织财务人员到局财务室跟岗锻炼学习,提升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进一步提高财务工作管理水平。
6.“对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搞形式、走过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积极推进问题整改,区物业指导中心负责人进行了反思,并主动约谈考核人员,给予批评教育,同时对2022年度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开展“回头看”自检,更正测评分与事实不相符问题,向物业企业反馈情况。深刻汲取问题教训。二是组织全员认真学习测评细则,按要求执行考评制度,认真梳理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卫生、安全生产、消防管理等工作检查记录情况,严格对照并作为2023年度测评依据,确保测评扣得分与事实相符。三是安排2023年度测评组织管理工作,成立由区物业指导中心、街道、社区为成员单位的测评工作小组,按照测评工作职责,由街道对照丙类项目绩效信用信息实施测评,确保测评真实、准确、公平、公正。
7.“12345”诉求工单处置不及时”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深刻汲取问题教训,特别对区纪委监委推进办结的17件工单中进行反思总结,从思想上正视组织管理推动力不足、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不强、调处化解工单招法不多等问题。二是采取调配岗位分工、派人员跟岗锻炼、难题共商共议等方式,加以解决,进一步促进了工单受理、流转和办理环节有序衔接,提高工作人员工单平台回复质效。三是攻坚化解下排水不畅、照明设施坏损、房顶漏雨等方面疑难问题。
下一步,区物业指导中心将认真贯彻区委巡察工作部署要求,坚决扛起整改工作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整改落实长效机制,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动物业管理工作提档升级重要契机,加强物业管理更好地提升服务质量,为实现前进区物业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54-8696006;邮政信箱:佳木斯市长安东路63号,前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邮政编码154002)电子邮箱qjqzjj2024@163.com。
佳木斯市前进区物业指导中心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