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佳木斯市前进区街道法定行政权力事项清单(2024年版)》的通知
发布者:区营商局   发布日期:2024-08-02 15:26:13   浏览次数:9071

区直各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委办公厅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在深化能力作风建设中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黑办发20247和《关于公布<佳木斯市乡镇(街道)法定行政权力指导目录(2024年版)>的通知》佳环办发20246,进一步提升基层行政执行能力,现将《佳木斯市前进区街道法定行政权力事项清单(2024年版)》予以公布,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佳木斯市前进区街道法定行政权力事项清单(2024年版)》(以下简称《清单》)经前进区人民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各街道办事处若行使评比达标表彰等行政奖励事项,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未经批准,一律不得开展。

二、区直各有关部门在清单的基础上,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及一街道一清单原则,结合基层用权实际,厘清职能部门和街道之间的职责边界,进一步完善街道行政权力运行、保障和监督机制。

三、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强化协调配合,监督指导街道办事处依法行使行政权力,及时研究解决基层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切实提升街道履职行权能力。

四、区直各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建立街道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法律依据立改废释、简政放权有关要求、职责职能调整变化、承接上级赋权事项等情形,及时依法调整街道权责清单,并报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备案。

 

附件:《佳木斯市前进区街道法定行政权力事项清单2024年版

 

 

               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政府

                   202482   
 

关于公布《佳木斯市前进区街道法定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的通知.pdf
30b9822e4a9aa20b859d4a36fd3427cf.pdf (1.12 MB)
(附件)佳木斯市前进区街道法定行政权力事项清单(2024年版).xls
91792746cc846fe7529c1bf0441b33c5.xls (62.0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