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前进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前进区2011年推行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者:admin   发布日期:2011-05-19 16:23:04   浏览次数:5470

前进区2011年推行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区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打造阳光政府,促进行政权力公开运行,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营造良好政务服务环境,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主线,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政府,全力推行阳光行政,打造阳光型政府为目标,着力深化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工作制度,不断扩大公开的范围和层次,规范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提高公开的质量和效果,开拓创新,扎实推进,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实施“十项重点工程”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二、工作目标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根据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和《黑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契机,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为主要内容,不断创新公开形式,深化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增强行政透明度,提升行政水平、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办事效率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使政务公开成为各级政府施政的一项基本制度,成为优化我区经济发展环境工程,特别是加强高效机关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不断提高党和政府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畅通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沟通的渠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
三、重点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是指导我们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法规,今年5月1日将正式施行。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宣传《条例》,集中组织一次《条例》的宣传活动,做好实施《条例》的准备工作。要结合我区实际,认真研究《条例》中规定的事项,分解细化工作任务,落实责任措施,突出重点,对一些重大项目,重要人事调整及行政审批等热点、焦点问题进行及时、全面公开。继续编制政务公开目录,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严格规范公开内容,将《条例》精神贯彻落实到位,切实解决假公开、半公开问题。
    2、加强公开载体建设,进一步丰富公开形式。各地各部门在延用政务公开栏、政务公开手册、办事指南等传统公开形式的基础上,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政务公开,要积极推进社会听证、专家咨询、新闻发布、依申请公开等适应现代社会发展要求公开形式的运用,鼓励有条件的单位采用触摸屏、电子显示屏等现代化手段进行政务公开。市政务公开网要及时更新和进一步规范内容,加大在线服务力度,强化网站互动功能,畅通网上依申请公开渠道,提升网站的整体服务水平,使其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区级政府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要全面完成网站的建立与市政务公开网的链接,不断健全和完善政府网站体系,加大网上办公力度,逐步实现网上办理审批、查询、交费、办证等业务,提高网络的整体功能,实现政务公开的网络化、信息化。今年,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相关部门定期督查、评比和通报各地各部门网站建设情况,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网站建设。行政服务中心建设要从实际出发,明确定位,强化功能,进一步规范部门对服务中心窗口的授权,完善内部的各项制度,逐步建立起管理规范、运转有序、公开透明、高效廉洁的工作机制。
    3、切实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进一步增强办事公开透明度。在公共企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是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全市各公共企事业单位的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从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重要内容,实行目标管理,制定完善本系统公共企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的实施方案,明确办事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标准等要求,切实提高办事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公共企事业单位要完善办事公开领导责任,承诺办理、监督评议、考核考评、社会公示和办事公开领导责任追究等制度,建立办事公开的长效机制。医院、学校、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公交等履行公众服务职能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要向群众公开服务承诺、服务事项、服务范围、服务程序、服务时限、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等。全面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能力。区政府办公室将选择一批政务公开工作基础好、具有典型性的单位人作为办事公开示范点,通过典型引路,以点带面,推动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4、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各地各部门要把制度建设作为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等制度,不断完善政务公开配套制度,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制度,努力拓宽公众申请渠道,提供网络、电话、传真等多种政务信息获取途径。围绕申请的提出、受理、答复期限、答复形式等环节,规范操作办法,提高申请办理效率。市政府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系统、本行业政务公开规定,规范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和监督保障等。要继续深入推行首问负责制等“六项制度”和项目审批领办代办制、AB顶岗无缺位制、岗位服务标准公开制、服务质量考评奖惩制等“四项制度”,细化制度内容,完善服务措施,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各地要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特别是监督、考核、保障等方面的制度,逐步形成完善的政务公开的制度体系。同时,要强化执行力建设,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保障制度的规范运行。今年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制度出台《政务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通过考核评议,加大制度的执行力度,强化对公开不规范和该公开不公开等行为的督促整改。
    5、进一步在党群部门推行公开工作。在党群部门开展公开工作要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有关党内法规为依据,以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加强党内监督为重点,以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议事决策水平为目标,充分发扬党内民主,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逐步形成内外、上下结合的主体监督体系,促进党内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主动性,使党群部门工作更加公开、公平、公正。通过在党群部门推行公开,进一步贯彻“从严治党”方针,不断推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建立健全,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
    6、强化宣传工作,进一步营造公开良好氛围。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宣传力度,注意发现和总结推广政务公开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好的做法,并利用工作简报、报刊、网站等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宣传报告,积极营造政务公开的良好氛围。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通过召开工作会议、举办培训班、组织考察学习等方式,加强工作教育和工作交流,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继续编办好《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利用简报公布政务信息,反映我区政务公开工作成果和工作动态,及时报道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介绍我市政务公开工作经验和工作做法。把《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发放到社区,使政务公开更加贴近市民,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的实效性。
四、保障措施
    1、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要结合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健全组织协调机制,切实搞好政务公开工作,提高行政透明度。凡是没有建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的要尽快建立,已经建立的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积极主动开展工作。要加强联系点和示范点建设,并认真查处反面典型,抓两头带中间,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的执行和落实。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将适时召开相关工作会议,及时总结推广经验,研究解决问题。
    2、完善《政务公开目录》。各单位要在去年完成行政权力清理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从内容、范围、对象以及形式、时限等方面统一格式、规范要求,及时实现网络内容更新,接受社会监督。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要着手编制本系统《办事公开目录》,并适时上网公开。
    3、加强学习和调查研究。各地政务公开机构工作人员要加强学习,不断加深思想认识,提高业务水平;加强调查研究,切实解决在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全面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奠定基础。要结合工作实际,广泛深入的开展调查研究和理论探讨,正确分析和把握政务公开发展趋势,理清深化政务公开的工作思路,不断增强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创造性。2009年内,各地要完成调研报告一篇,此项工作将作为政务公开工作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工作要求
   1、各地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市里的要求和统一安排,结合实际,在巩固、规范和提高的基础上,做好今年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
   2、各地要于5月31日前将今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上报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