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会议筹备、信息报送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admin   发布日期:2017-12-08 17:06:32   浏览次数:22157
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会议筹备、信息报送等工作的通知
 
区直各单位、各社区:
为进一步提高办文、办会质量和效率,及时宣传报送政府重点亮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会议材料报送
1、会议材料审核程序。各部门对区政府领导要求提交常务会研究的议题及自行申报拟提请政府常务会讨论的议题,要提前将议题相关材料经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后报备政府办公室。上会材料经区政府主管领导审阅同意并报送区政府主要领导审阅同意后,确定为上会议题。
2、会议材料报送时限。确定上会议题后,各部门需将上会材料在政府常务会议拟定召开的前一天,按参会人员核定材料份数报政府办。各部门报送的材料要求如下:A4纸双面印制,并在首页左上角以楷体四号加粗字号加印“区十六届人民政府第XX次常务会议资料之XX(序号按照会议通知议题序号,会议次数和序号数字均使用中文数字)”,左侧装订。
3、区长办公会议。区长办公会议由副区长主持召开的,由会议主持人牵头负责准备会议材料,呈区长审阅同意后,提交会议讨论。
二、部门工作情况报送
1、月小结和季总结。按照市“两强四双”组织考评工作要求,政府将对各项重点工作实行月小结、季总结、半年总结机制,各部门于每月29日和每季度25日前,分别报送部门每月工作进度情况和季度工作阶段性总结。一是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工作指标;二是对应工作指标要有细化和量化的推进落实和完成情况,要注重体现出相关数据变化情况;三是每项工作任务后附完成全年工作指标的百分比。
2、提高文字材料报送质量。为提高完成上级督查、检查等紧急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保证区政府的重点亮点工作全方位展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政府办所列的内容和要求,准确提供相应内容和数据,并形成专项工作的文字材料及时报送,不得用部门总结等直接替代,所提交的内容和数据必须与报送其他部门的一致。
三、信息报送工作
1、提高信息质量。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审定报送信息,并安排专人负责,严格信息报送标准,保证信息质量。
2、时间及数量。各部门每月报政府办信息数量不少于5条,特别是关系国计民生、政府的重点亮点工作,要第一时间报政府办,确保时效性。
3、考评通报。政府办将对各部门报送信息数量及上级采用情况进行月通报。
四、相关要求
各部门主要领导为上述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会议材料、工作情况和报送信息等材料的审核把关,要明确各项工作的具体联系人,并于6月15日前分别将会议材料、工作进展、信息报送工作联系人名单报区政府办。
会议材料报送联系人:霍书涛,联系电话:8635149;
工作进展报送联系人:孙光源,联系电话:8691733;
信息工作报送联系人:王海娇,联系电话:8635149;
区政府办电子邮箱:qjqzfb@163.com
 
 
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5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