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进区政务公开舆情制度
发布者:admin   发布日期:2017-12-14 10:41:54   浏览次数:67203
(一)明确回应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政务舆情回应工作。涉事责任部门是舆情回应第一责任主体,政府办公室会同宣传部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涉事责任部门实行垂直管理的,上级政府主管部门办公室会同宣传部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对涉及多个地方的政务舆情,上级政府主管部门是第一责任主体,相关地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回应。对涉及多个部门的政务舆情,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回应工作,政府办公室要会同宣传部门做好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工作,确保回应信息准确一致,必要时由政府办公室确定牵头部门。对特别重大的政务舆情,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指导、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做好舆情回应工作。[牵头单位:政府办公;落实单位:区政府各部门]
(二)突出收集重点。舆情收集应突出以下重点:涉及党委、政府重要决策部署、政府常务会议以及政府各部门会议议定事项的政务舆情信息;涉及公众切身利益且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引发媒体和公众关切、可能影响政府形象和公信力的舆情信息;涉及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和自然灾害应对的舆情信息;严重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民生舆情信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不实信息等。[牵头单位:区政府办;落实单位:区政府各部门]
(三)做好研判处置。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会商、研判、回应、评估机制,对收集到的舆情加强研判,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分类处置。对建设性意见建议,吸收采纳情况要对外公开。对群众反映的实际困难,研究解决的情况要对外公布。对群众反映的重大问题,调查处置情况要及时发布。对公众不了解情况、存在模糊认识的,要主动发布权威信息,解疑释惑,澄清事实。对错误看法,要及时发布信息进行引导和纠正。对虚假和不实信息,要在及时回应的同时,将涉嫌违法的有关情况和线索移交公安机关、网络监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进一步做好专项回应引导工作,重点围绕重要活动、经济数据发布和经济形势、重大改革举措、重大督查活动、重大突发事件等,做好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工作。[牵头单位:区政府办;落实单位:区政府各部门]
(四)提升回应效果。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和突发公共事件等重点事项,要及时发布信息。对涉及特别重大的政务舆情,特别是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社会影响较大的重大突发事件政务舆情,要快速反应,最迟要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在24小时内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其他政务舆情应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针对重大政务舆情,建立与宣传、网信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有关新闻媒体和网站的沟通联系,着力提高回应的及时性、针对性、有效性。通过购买服务、完善大数据技术支撑等方式,用好专业力量,提高舆情分析处置的信息化水平。[牵头单位:政府办公,新闻中心;落实单位:区政府各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