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佳木斯市“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布者:区发改局   发布日期:2023-01-29 16:07:47   浏览次数:12677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佳木斯市“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15日
 

佳木斯市“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

 

消防安全是公共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推进“十四五”时期我市消防事业进一步发展,为我市全方位振兴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黑龙江省消防条例》《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黑龙江省“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在认真研究当前全市消防事业发展现状的基础上,编制本规划。

第一章 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消防工作的决策部署,立足消防救援事业发展的现实需要和长远目标,建立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为核心的新型消防管理体制,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构建覆盖城乡、多种形式的灭火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显著改善,城乡整体防范抗御火灾的能力明显提升,杜绝或减少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实现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第一节 社会消防安全环境进一步改善

建立完善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我市实际的各项消防制度。政府部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公民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到位,突发公共事件消防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并发挥作用;行业主管部门和执法监管部门依法开展消防工作;单位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规范有序,自动消防设施完好率、消防设施合格率稳步上升,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建立行之有效的重大火灾隐患预防和整改机制,重大火灾隐患得到及时整改,城乡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建立健全责任明确、标准配套、管理规范、投入高效的消防队伍业务经费保障机制。

 

第二节 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更加完善

根据城乡消防规划要求,推进消防站建设,优化消防站布局。建设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鹤、消防取水码头、社会单位消防水池取水口,提升公共消防供水能力。立足消防救援需求,消防救援装备建设、消防通信建设和物资储备得到强化。

第三节 应急救援能力满足社会发展需求

立足主力军、国家队职能定位,实现综合救援、专业救援、社会救援力量有机融合、布局合理。对标“全灾种、大应急”任务需求,强化专业训练演练,落实技能培训考核,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统筹指导与指挥,提升应急救援力量作战效能,建设一支“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作风过硬、本领高强”的专业化救援队伍。消防力量发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多种形式消防力量有较大发展,乡镇政府、企事业单位义务(专职)消防队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农村普遍建立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消防力量不断发展壮大。

 

第四节 消防科技研发应用水平不断提升

加强与科研单位、高等院校的交流合作,在防灭火关键技术、消防装备、基础理论研究方面取得突破性成果。推广科技成果应用,提高运用先进科学技术的能力。运用科技手段降低火灾风险,提高技防水平,实现科技强消。加强科技手段运用,降低火灾风险消防信息化水平显著提高。提高灾害的监督管理和信息的收集、处理、传输、共享能力,为队伍的快速反应、协同作战、指挥决策提供强有力的信息支撑,着力提高火场态势的感知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

 

第五节 社会消防安全素质普遍提高

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明显提高。建立舆论引导、教育渗透、文化传播、全民参与的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新格局,加强应急演练举措,营造全民防火、全民治火的社会氛围,着力提高全民消防法制观念和消防安全意识城镇居民农村居民消防知识普及率显著提升。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体系进一步完善,各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社会单位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责任,公民消防安全教育和家庭消防器材普及率进一步提高,全社会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意识和参与消防安全防范的自觉性显著增强。

 

第二章 主要任务

 

第一节 加强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建设

(一)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落实政府消防工作组织领导责任。将消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工作计划,将火灾防控、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农村社区消防建设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等纳入政府近期工作目标,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完善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形成“部门联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定期协调解决消防工作的重大问题,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针对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每年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开展年度政府消防工作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对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二)推动行业部门依法履职。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建立消防安全信息共享机制,各部门建立信息互通机制,确保消防安全监管信息及时沟通、共享共用各相关部门履行依法监管职能,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教育培训,加强火灾隐患源头控制。建立火灾隐患联合整治机制具有安全监管职能的部门结合各自职责,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依法进行查处或移送消防部门处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消防部门依法监督整改火灾隐患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共同督促整改。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根据行业工作特点,完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督促本行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定期通报行业系统火灾情况和突出问题。发挥消防安全委员会职能作用,督促协调、监督检查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和下级政府消防工作开展情况。

(三)压实社会单位主体责任。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活动,推动社会单位责任落实做到组织制度规范化、设施器材标识化、重点部位警示化、培训演练经常化、检查巡查常态化。通过加大行政监管和执法力度,加大对火灾事故责任人的法律追究力度,督促其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社会单位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加强员工消防安全培训,积极消除火灾隐患,将“四个能力”建设纳入企业发展规划。消防部门在做好消防监督检查的同时,要加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指导,帮助其提高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

(四)加强基层消防组织建设。强化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管理体制建设,推动乡镇、街道建立消防安全委员会,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充分调动派出所参与消防工作的积极性,以基层派出所为延伸触角扩大消防监督的覆盖面和检查频率,进一步完善“大队派出所”两级监管网络。发挥行政村基本治理单元作用,结合平安乡村建设和农村社会治安工作,指导成立由村“两委”成员牵头的消防管理组织。在乡镇街道“社会治理一张网”以及网格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和综合指挥平台,落实落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并作为各级政府日常政务督查、社会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考评内容。村(居)委会组织制定防火公约,开展经常性联防巡查,加强群众性消防安全工作。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要依法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继续开展以农村和城郊结合部为重点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地区特点,因地制宜地开展各类针对农村火灾隐患的专项整治工作。

 

第二节 完善火灾防控治理体系建设

(一)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深度挖掘分析火灾数据、警情数据,结合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消防队站、消防装备建设情况以及各类场所、区域、领域消防安全状况,全面应用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技术,综合评估发展建设和火灾风险情况,强化事故监测和风险早期识别。研究制定区域(场所)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标准,建立火灾风险分析评估模型,构建分级分类管控体系。

(二)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治理,常态化排查整治和专项行动同向发力,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基础,集中整治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工企业、地下空间以及老旧场所、新材料新业态等场所领域的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结合各地、各时段、节点火灾规律形势,确定火灾防控重点,开展针对性火灾隐患整治。完善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行业集中约谈、社会曝光警示机制。落实火灾隐患举报奖励制度。持续开展消防产品专项治理,严厉打击不合格消防产品,规范市场秩序。

(三)完善消防监管机制。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合理确定年度计划和月度抽查任务并向社会公布。强化重点监管,统筹抓好专项行动、重大安保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进一步做好农垦森工系统行政力移交后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加强消防安全诚信体系建设,落实消防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信用信息“双公示”制度,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全面应用“互联网+监管”平台实行网上监管。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强化火灾事故倒查追责,依纪依法追究各方责任。完善火灾事故调查评估制度。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检查考评责任。各级政府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重要内容,加大考核奖惩与问责力度,表彰和奖励先进,严查失职、渎职人员;每年逐级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定期组织考评验收;将消防工作任务纳入政务督查内容,定期对下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消防安全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推动政府有关行业、系统主管部门每年对本行业系统消防工作进行考评。

(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加强城市公共停车场、停车设施规划建设,依法做好涉及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等规划许可、设计审核、验收工作。将打通消防“生命通道”作为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的重要内容,并纳入文明城市、平安建设等各类考核评价体系。结合城市基础设施改造、新型城镇化建设、老旧小区改造等,持续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组织公共建筑及住宅小区的管理使用单位,对消防车通道实行标识化管理。

(五)规范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消防部门引导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加强行业自律、规范从业行为、依法诚信经营、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和从业行为的监督抽查,依法惩处不具备从业条件、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并记入信用记录。

(六)优化消防执法服务。进一步简化消防审批环节,畅通消防服务渠道,创新便民利企举措。梳理消防监督管理权责清单和流程指南,面向社会公示。落实消防执法改革举措,加强消防事中事后监管。严格法律法规执行,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制度,执行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规范执法自由裁量行为。

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执法监督,明确接受社会监督的方式途径,严肃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推动消防监督执法服务转型升级,提高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结合市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落实消防政务服务满意度评价制度,实时监控消防工作状况和服务质量,改进工作作风,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

 

第三节 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一)编修实施城乡消防规划。加快城乡消防规划的编制工作。认真贯彻《消防法》和《城乡规划法》,推动各及时编修城乡消防规划,将消防用地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尚未编制消防专项规划的建制镇应在2023年底完成消防规划编制、修订(或消防专篇)工作。在城乡规划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城市(镇)总体发展规划要求,确保消防安全布局和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车通道、消防通信、消防装备等同步规划、同步建设。针对城乡消防基础设施不足的实际,制定逐年补欠计划,将农村及乡镇企业的消防安全布局、消防通道、消防水源建设纳入乡镇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中。

(二)加速消防水源建设。与城镇建设发展同步规划建设市政消火栓,加强天然水源取水设施建设,逐步形成以市政消火栓为主、消防水鹤为辅、社会单位消防水池取水口和天然消防水源为补充的消防水源供给体系,全面提高城乡消防供水能力。

(三)推进城市消防站建设。逐步建立“城乡一体化”的消防格局坚持城乡统筹,以形成覆盖城市规划建设区、农村地区的消防安全保障体系为目标,通过消防站的建设,形成立体的消防网络体系。根据消防规划、应急救援需求和原农垦、森工地区消防力量布置情况,新建、改建、扩建消防站,优化消防站点布局,逐步提高普通二级消防站、小型消防站建设密度。逐步建立疏密有效,体系合理的消防站布局。按照国家《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根据经济发展规模和产业结构特点,因地制宜抓好特勤站、普通站和小型站等不同消防站类别体系建设,实现各类消防站的科学布点和力量互补。十四五期间,新建搜救犬中队1个,新建向阳、抚远大队消防站、东风大队体能训练馆、小型消防站2处,富锦经济开发区消防站完成建设

(四)加强消防救援装备建设。优化装备结构,加强装备建设。严格按照《消防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优化装备结构,提升装备性能,促进队伍战斗力生成。要积极适应全市灭火救援任务需要,优先发展科技含量高、技术性能好、适应处置现代灾害事故的消防车辆装备,努力实现车辆装备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能型转变。新建消防站应按《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等规定配齐消防装备,并进一步加强特勤器材装备和消防监督技术装备建设。消防装备建设要与地震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空难等生产安全事故,恐怖袭击、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相适应。

(五)优化消防车辆结构。“十四五”期间,全市更新消防车辆不少于6台。全市高层、地下、大跨度空间建筑集中区域重点加强举高消防车、大功率供水消防车、抢险救援车、远程供水系统、正负压排烟消防车配备。

 

第四节 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力量建设

(一)完善应急救援指挥调度建设。以市级消防指挥中心为载体,充分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网络与信息技术,依托智慧城市与政务信息共享数据,建设本地“消防智慧大脑”,对接处警和实战指挥系统进行智能化升级,达到海量采集、智能研判、精准应用、迭代进化的智慧能力。建设贯穿到底的消防救援公专网融合通信平台,打通前后方通信指挥“最后一公里”。完善平战一体化的作战指挥模式,规范全勤指挥部战备值班、分级响应、遂行作战的运行机制,规范各类灾害力量编成,完善专业化指挥措施和保障办法,建强专业化指挥队伍。加强与气象、地震、自然资源、水利、生态环境等部门和专业机构、监测网点的信息共享和会商研判机制,实现常态化互联互通。统筹协调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民间救援队等社会救援力量,实现平时联勤联训、交流磨合,战时充实力量、协同作战。

(二)建强专业力量队伍适应“全灾种、大应急”任务需要,依托各消防救援队伍,分层级、分区域、分灾种建设各类专业队伍。深化综合性消防救援机动支队建设,配齐配强专业装备和救援物资,开展专项训练,承担覆盖全区域、多灾种的应急救援任务。根据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大跨度建筑、危化品、森林火灾和地质灾害、水域冰上、山岳遇险等救援需要,选建本地应急救援急需的各类灾害处置专业队。开展卫生员培训业务,掌握常见急症现场初步处理方法,充分发挥院前急救功能,承担院前急救任务及大型灾害事故现场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遂行急救工作

(三)改革执勤训练方式。安全训练和科学训练有机结合,建立健全科学考核机制。从上到下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管理评估机制,合理论证、评估各种训练科目的难度、安全风险系数等,并制定行之有效的安全操作规程。科学选拔、训练,分批次、分岗位集中轮训。依托消防大队与高等院校共同探寻消防队伍开展体能训练的科学方法,针对高层建筑火灾、地震、洪涝和化学灾害事故等进行多科目体能训练,大力强化攻坚人员的耐力、爆发力、承受力、抗疲劳力敏捷性。以特殊环境下救人演练为目标,突出加强“三类人员”(指挥员、战斗员、保障员)专业技能合成训练,实现“能攻善守、专业精干、配合默契”的目标。通过开展高空、深水、黑暗、恐怖、噪声、异味、高温、低温等多种特殊环境心理适应性训练,锻造良好心理素质,强化抵御应激性心理创伤的能力。

(四)强化灭火救援能力。加强各类救援专业队能力建设,强化特勤大队建设,设置特勤救援班承担特种救援职责。加强特种灾害救援骨干人才培育和救援专家库建设。组织开展水域、冰上、山岳救援等专业技术培训,组织各类应急救援专业队开展作战训练、实战演练和新装备应用训练。狠抓基础性训练,创新特种灾害力量常规训练模式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加强联动演练。组织有关部门针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火灾特点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为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人员、装备等保障。针对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情况随时变化的情况,高标准强化六熟悉”(熟悉消防队责任区的交通道路、水源情况熟悉责任区内重点单位的分类、数量及分布情况熟悉责任区内主要灾害事故处置的对策及基本程序熟悉责任区内重点单位建筑物使用及重点部位情况熟悉重点单位内部的消防设施情况熟悉重点单位的消防组织及其灭火救援任务分工情况工作,每名消防员对辖区范围内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情况了如指掌,并在强化“六熟悉”的基础上,进一步科学制定预案,深化与邻近消防救援站、政府专职队、企业专职队和农村义务消防队等各种消防力量的片区联动演练,提高多种力量协同作战能力

(五)健全、健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结合社会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努力构建以消防救援队伍为主体,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群众义务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为基础,能全面覆盖城乡有效控制各类火灾的消防力量体系。推动在消防力量薄弱、经济较为发达、人口较为集中的乡镇建设政府专职消防力量,推进全国重点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大力推动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招聘工作。依法、依规加强企业专职队建设,在常住人口超过1000人的行政村或自然村建设志愿消防队,在未建设专职消防队且设有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全部建立微型消防站。十四五期间规划建设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10个(抚远市柳毛河消防站、抚远市寒葱沟镇消防站、抚远市乌苏镇消防站、抚远市浓桥镇消防站、抚远市黑瞎岛镇消防站抚远市浓江乡消防站、抚远市通江乡消防站、抚远市海青乡消防站、抚远市鸭南乡消防站、抚远市别拉洪乡消防站)。

 

第五节 加强应急综合保障体系建设

(一)做足战勤物资储备。消防救援支队、消防救援大队、消防救援站逐级建立层级式战勤保障体系。落实《消防救援队伍应急装备物资保障体系建设纲要》。逐年制定战勤保障装备物资储备标准,建立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库,逐年加强装备物资储备,并配齐运输车辆、搬运机械,加强全地形模块化运送装备配备。

(二)提升应急通信保障能力。配齐配强先进智能、实用可靠、轻型便携的关键通信装备,打造高效畅通、稳定可靠的现场指挥应急通信系统,形成“全天候、全地域、全灾种”的一体化应急通信体系。提高消防站无人机、单兵图传等关键装备配备标准完成市本级卫星通信指挥车、消防站无人机、单兵图传等车辆、装备配备。开展消防救援领域大型无人机、智能跟踪拍摄机器人、高适应性卫星通信、宽窄带智能中继、无人机集群作业等新装备、新技术、新战法建设应用,满足特殊灾害现场实时通信需要。积极发展志愿消防速报员、“轻骑兵”前突通信小队等机动灵活力量,延伸应急通信“触角”。

(三)实施消防救援人才培养工程。分岗位建立专业人才库,加强专业培训与实践锻炼,鼓励干部参加学历教育,重点抓好高层次骨干人才的培养和优秀年轻人才培养。建立健全可量化、能定责、可追责的工作目标和岗位职责规范,积极探索各类专业人才评价方法。探索实践艰苦边远地区干部交流轮岗机制,创新职业生涯管理模式。深化应急通信训练演练和岗位轮训,培养一批专业化、高素质人才队伍加大装备技师的培训力度,提高装备技师的专业素质。在采购和应用进口装备的同时,需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来调整技术人才力量与先进器材装备之间的不协调问题。

 

第六节  加强消防科技应用体系建设

(一)加强消防科技研究与创新。根据应急救援任务需要和装备现代化建设需求,提高应急救援专项科研经费保障标准。加强与本地科研院校、科技企业沟通协作,重点围绕无人机灭火系统、高寒地区灭火剂、微型可视自动报警灭火装置、防寒消防装备、无人侦查技术、(战训)VR(沉浸式、桌面式)虚拟培训系统、危险化学品物联查询系统、3D数字化预案搭建平台等方面等开展消防救援新装备、新技术研发,积极推动消防科研项目立项和消防科技成果示范性配备。

(二)加强新型消防信息化运用。努力提高信息化在应急救援指挥体系中的应用,强化依托消防救援队伍的应急救援信息化平台建设,建立统一的政府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依靠政府加强和巩固消防通信系统建设,通过同频同播网建设,构建以卫星通信专网为主的消防应急通信网络,形成统一高效、覆盖区域的信息化指挥网络。另一方面,结合数字化预案制定和重大危险源评估系统,加强对以消防为主体的各类应急救援力量器材装备、作战实力数据信息的高效采集,形成与灾害事故危险源信息采集评估的无缝对接,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强大的信息、数据和技术支撑。

(三)提高火灾调查装备现代化水平。更新配齐火灾现场勘验和火灾调查个人防护装备,并逐年丰富、更新。“十四五”期间完成专业化火场勘查车、全景照相、视频分析装备配备工作充分利用现代化设备和技术提高火灾调查办案水平。

 

第七节  加强消防宣传培训体系建设

(一)加强宣传阵地建设。拓宽宣传渠道,由部门单一型转化为社会联动型,发挥政府消防宣传的主导作用。建设消防全媒体中心,加强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矩阵建设,全面融入广播、电视、报刊,强化各级主流媒体宣传特别是要发挥政府消防宣传的主导作用,切实将具体消防宣传教育措施纳入“创建文明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活动中。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督促教育、科技、司法、劳动保障、民政、安全监管等部门将消防宣传纳入工作范围。

(二)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结合“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将消防安全教育内容纳入国民教育,特别是中小学教育序列。消防部门要经常性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并利用消防网站、报刊、电视媒体宣传、“119消防日”等,开设消防热线电话,为群众搭建学习了解消防安全知识、举报火灾隐患的平台。加大对基层派出所及片区民警、村民委员会的消防安全培训,走“全民参与、群防群治”的路子,增强农村防御火灾事故的能力。

(三)加强消防文化建设。改进宣传范围,由浅显简单型转化为多元复杂型,创新内容、手段、形式和方法针对不同场所,不同居住环境,采取不同的宣传教育手段,使消防宣传既有实用性,又有实效性。

 

第三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政府由分管领导组织召开有关职能部门领导参加的消防工作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落实“十四五”时期消防各项任务。要把推进消防事业发展作为检验各级领导执政水平的重要内容,每年由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进行考核。

二、统筹规划,协调发展。根据全市“十四五”时期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结合当地实际,正确处理当前和长远、城市和农村的关系,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确定消防事业发展的重点和目标,具体实施方案,切实抓好落实。进一步明确各有关部门的消防安全职责,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及时研究规划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开展论证、评估,提出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三、加大投入,保障经费。各级政府要加大公共财政支持消防事业发展力度,保障消防事业经费,并建立完善消防经费逐年增长机制,保障消防事业同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协调。坚持重在建设的方针,由地方财政承担的经费要及时足额到位,有条件的加大资金投入,充分合理使用资源,促进消防事业健康发展。

四、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消防安全是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积极支持,特别是市场监管、公安、文教、消防等部门要相互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及各项任务的完成。

五、发动社会,广泛参与。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群众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覆盖面,特别是要加大对独居老人、残疾人、青少年等弱势群体及消防安全意识消防知识淡薄的群体教育,使消防宣传工作走千家万户,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火灾防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