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佳木斯市湿地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发布者:区发改局   发布日期:2023-01-29 15:39:39   浏览次数:13097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现将《佳木斯市湿地保护“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0日

 

佳木斯市湿地保护“十四五”规划

 

 

为加大湿地保护修复力度,维护湿地生态系统稳定,提高湿地生态服务功能,让健康的湿地生态系统转变为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构建“一核二区三江四地多点”湿地保护与管理空间格局体系,依据《黑龙江省湿地保护“十四五”规划》和《佳木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区域概况

1.位置境域。佳木斯市位于黑龙江省东北部,地处祖国东北边陲的松花江、黑龙江、乌苏里江汇流而成的三江平原腹地,国境线总长382千米,北隔黑龙江、东隔乌苏里江分别与俄罗斯哈巴罗夫斯克市和犹太自治州相望,南起北纬45°56′至48°28′,西起东经129°29′至135°5′。全市面积3.246万平方千米,市区面积1875平方千米。佳木斯市共辖10个县级行政区,包括4个市辖区、3个县级市、3个县,分别是向阳区、前进区、东风区、郊区、同江市、富锦市、抚远市、桦南县、桦川县、汤原县。佳木斯市交通便利,铁路、公路、水路、空中航运较为发达,是黑龙江省东部地区的交通枢纽。四条铁路贯穿全境,可通往全国各地。221(同三)、201(鹤大)两条国道在佳木斯境内通过。

2.地形地貌。佳木斯市位于黑龙江、松花江、乌苏里江汇流的地带。西部为小兴安岭青山南部的张广才岭,南部和东南部为那丹哈达岭和完达山。完达山以北是三江冲积平原,张广才岭的东北部有倭肯河山间河谷平原。全市地貌自西南向东北形成山地—丘陵—平原的过渡形式。地势总的趋势是西南高、东北低。南部低山丘陵分布较广,一般海拔在250~350米之间,个别山峰海拔在400米以上。北部沿江平原属于三江平原的一部分,海拔一般为80米左右,起伏很小,沼泽广布;由于地势平坦,土质较好,是黑龙江省内主要的种植业基地之一。

3.气候条件。佳木斯市属于中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雨热同期。夏季受东南季风影响,冬季受极地冷气团的影响,冬季漫长,气候寒冷;夏季温热多雨;春季风大,降水少;秋季气候凉爽。近半个世纪,气温稍升高,降水稍减少。年平均气温3℃。冬长夏短,无霜期146天左右,年平均降水量530.7毫米,日照时数2319.3小时,有效积温2866.6℃。进入秋冬,热带气团减弱南移,极地大陆气团侵入,市区气压随之升高。到了春夏,极地大陆气团减退,热带气团北移,市区气压相应减低。气压场的变化,导致气团和风向的季节变化。

4.自然资源。

(1)水资源。佳木斯市地处三江平原下游地区,水资源丰富,主要由河流水系、地表水和地下水组成。境内水系发育,有黑龙江、松花江和乌苏里江三大水系,包括黑龙江及其主要支流鸭绿河、莲花河、浓江河;松花江及其主要支流倭肯河、汤旺河;乌苏里江及其主要支流挠力河、内七星河、新七星河、别拉洪河等大小河流130余条。这些河流及其支流遍布全市的各市县。湖泊只有1处,大力加湖位于浓江河下游河口处。该湖汇集了浓江河、鸭绿河、黑泡河等3条沼泽性河流来水,总控制面积3658公顷。

佳木斯市正常年份降水量为500多毫米,地表水较为丰富,年降水量保证率80%。可产水量:北部沿江平原区为1.08亿立方米;南部低山丘陵区为2.7亿立方米,总计为3.78亿立方米。松花江和9条支叉河流,保证率为年80%径流量可达678.16亿立方米,其中松花江径流量为677.16亿立方米。地表径流水的补给来源有雨水补给,是主要补给来源。

(2)植物资源。全市林地总面积90.31万公顷,森林蓄积6642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15.67%。森林资源主要分布在汤原县、桦南县境内,天然林主要树种有柞树、白桦、山杨、椴树、红松等。人工林主要树种有落叶松、樟子松、杨树等。佳木斯市境内郊区野生植物漫山遍野,种类繁多。除林木外,主要种类可分4类。药材类有车前子、五味子、茯苓、玉竹、柴胡、桔梗、穿龙骨、洋金花、蒲公英、马齿苋、人参等。这些植物多生长在南部低山区,数量较多。观赏类有映山红、芍药、红花、黄花、马莲花、紫罗兰、百合花、野玫瑰、金针花、石竹子。其中以映山红、红花、黄花数量为最多,分布于南部低山区的缓坡上。草类有樟茅(洋草)、大叶樟、小叶樟、水稗草、兰花菜、蓼吊子、柳蒿、五花草、三棱草、大马莲、菱角、金盏草等。菌类有蘑菇、猴头、马粪包、木耳等。

(3)动物资源。全市有陆生野生动物330余种,其中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12种:东北虎、紫貂、东方白鹳、中华秋沙鸭、丹顶鹤等;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45种,黑熊、棕熊、黄喉貂、水獭、猞猁等及市区内常见的:鸮形目(猫头鹰)、燕隼、红隼等。有冷水鱼类9目16科72种,盛产鲑鱼、鲟鱼、鳇鱼等名贵鱼种。

(4)矿产资源。佳木斯市已发现各类矿产38种,已开发利用16种,其中黄金、煤炭、天然气、矿泉水、水泥用大理岩、铁、钴等矿种是优势矿种,水泥用大理岩的探明储量近亿吨,居全省前列,佳木斯市石墨、地热、白云岩、瓷石、石英砂、饰面石材是潜在的优势矿种。

(二)湿地现状

1.湿地面积及其类型。根据全国第三次国土资源调查数据统计,全市共有156564.12公顷湿地。主要分布在三江平原湿地生态功能区。也是黑龙江省湿地最集中的分布区,生物多样性最为丰富的分布区域。湿地类型多样,有沼泽草地、森林沼泽、灌丛沼泽、沼泽地、内陆滩涂地等5个湿地型。已有国际重要湿地2处(洪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三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省级以上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9处(其中,国家级5处:黑龙江三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黑龙江洪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黑龙江八岔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黑龙江三环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黑瞎子岛自然保护区;省级4处:黑龙江佳木斯沿江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黑龙江桦川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黑龙江汤原黑鱼泡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黑龙江富锦沿江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省级以上湿地公园3处(黑龙江富锦国家湿地公园、黑龙江同江三江口国家湿地公园、黑龙江黑瞎子岛国家湿地公园)。

表1—1 湿地面积分类型统计表

湿地类

湿地型

湿地面积(hm2)

类型比重(%)

河流

内陆滩涂

19559.77

12.5

小  计

19559.77

 

沼泽湿地

森林沼泽

10363.52

6.6

沼泽草地

98064.61

62.7

灌丛沼泽

11642.61

7.4

沼泽地

16933.61

10.8

小  计

137004.35

 

合计

156564.12

100

2.湿地动植物资源。全市湿地动植物资源丰富,共有植物近991种,包括地衣植物50种、苔藓植物110种、蕨类植物29种、种子植物802种。其中有国家级珍稀濒危保护植物15种;有脊椎动物计37目85科225属408种,其中,兽类6目13科31属43种、鸟类18目47科126属245种、爬行类3目4科7属8种、两栖类2目4科5属7种、鱼类9目17科56属105种。其中,国家Ⅰ级重点保护动物有东北虎、紫貂、梅花鹿、东方白鹳、中华秋沙鸭、金雕、白尾海雕、丹顶鹤等12种,国家Ⅱ级重点保护动物有:棕熊、黑熊、水獭、猞猁、雪兔、马鹿、驼鹿、大天鹅、鸳鸯、凤头蜂鹰、黑鸢、苍鹰、雀鹰、普通鵟、毛脚鵟、白尾鹞、鹊鹞、鹗、游隼、燕隼、灰背隼、红脚隼、红隼、黑琴鸡、柳雷鸟、花尾榛鸡、白枕鹤、雕鸮、雪鸮、长尾林鸮、长耳鸮、短耳鸮等45种。

3.湿地资源的主要特点。全市湿地生境类型众多,不仅物种数量多,而且有很多是特有,具有重大的科研价值和经济价值。其特点:一是湿地分布集中。主要集中于东北部的抚远、同江、富锦等三个市(包括佳木斯市域的黑龙江三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黑龙江洪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黑龙江八岔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黑龙江三环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黑瞎子岛自然保护区5个国家级保护区),占全市湿地面积的82.1%;二是全部为天然湿地,且湿地斑块较大。佳木斯市湿地面积156564.12公顷,全部为天然湿地。其中以沼泽草地占绝对优势,面积98064.61公顷,占湿地面积的62.7%。不仅湿地相对集中连片,且斑块较大,地位十分重要;三是湿地生物多样性丰富。其中鸟类生物资源最为丰富,全市分布的湿地鸟类中鸟类18目47科126属245种,其中鸟类有140种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保护候鸟及其栖息环境协定》,有23种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保护候鸟及其栖息环境的协定》,15种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四是因历史和政策等因素影响,佳木斯市湿地生态系统受到较大影响;五是佳木斯市湿地类型多样,功能完善复杂,资源开发潜力较大,受政策和科学技术限制,制约了湿地功能的充分发挥。

(三)湿地保护工作及存在的问题

1.主要工作。在省林业和草原局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2005年出台了《佳木斯市湿地管理暂行办法》,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的意见》,加大了湿地保护修复力度,湿地保护管理工作得以健康发展。截至2020年底,佳木斯市已有国际重要湿地2处,有省级以上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9处,其中国家级5处;有省级以上湿地公园3处,均为国家级湿地公园。形成了以湿地自然保护区为主体,其他保护形式互为补充的湿地保护管理体系。

2.存在的问题。湿地资源丰富,在全市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长期以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们对资源的需求量也不断增大,加之对湿地效益缺乏全面认识,湿地保护与开发未完全做到科学统筹,加之气候原因,湿地资源面临逐年减少,功能逐年下降趋势。尽管全市做了大量的湿地保护工作,但是当前形势依然不容乐观,湿地资源仍面临着诸多威胁,湿地生态保护与社会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比较突出,湿地保护工作面临着湿地面积减少、湿地功能减退、管护机制不健全、专项资金投入不足、监测体制不完善、科技支撑薄弱等诸多问题。

一是湿地仍有退化趋势。以三江平原为例,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列出“湿地面积2000年至2010年的十年间湿地面积减少239平方公里”问题、群众举报毁湿问题等等。大型线性水利工程、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对湿地进行切割,对湿地造成了较大影响,在湿地面积减少的同时,部分湿地缺水问题日益严重,部分湿地退化、生物多样性减少,功能下降、污染加剧的形势也十分严峻。

二是湿地执法难度大。全市湿地自然保护区面积大、战线长,湿地与村屯耕地交错,巡护工作繁重,机构改革后大部分县级林草主管部门没有专门执法机构,对破坏湿地自然保护区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存在及时发现难、及时处罚难问题。

三是没有长效投入和补偿机制。资金投入不足是湿地保护与管理工作面临的关键问题。目前各级党委、政府对湿地保护已引起高度重视,但对湿地保护工程投入仍然不足,且项目分散,在湿地调查、自然保护区及示范区建设、湿地监测系统建设、湿地研究、人员培训、执法手段与队伍建设等方面缺乏专项资金支持,使得现有的湿地保护工作因资金投入不足而不能正常发挥功能。中央财政湿地保护补助项目覆盖面小,仅支持目录自然基地的保护区试点,保护区难以有长期的资金支持作为保障,但是范围能否扩大和持续性能否保持仍难以确认。市县两级层面的保护补助资金量更为匮乏。因此,长效补偿机制的建立和实施难以保证。

四是科技支撑较弱。全市湿地监测网络不健全,大部分县(市)区、自然保护区没有能力对调查结果进行周期性监控和复核,同时湿地碳汇、泥炭地调查、湿地恢复实用技术等相关领域还存在技术上的欠缺,尚未建立起为全市湿地保护管理工作提供更加科学和全面的科研调查数据支撑体系。

五是管理体制不理顺。湿地保护与管理牵涉面广,涉及部门多,不同地区和部门在湿地开发利用方面政策不统一,技术标准不统一,对湿地资源难以实施统一科学有效的管理。佳木斯市国际重要湿地和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数量多、面积大、分布广,且存在跨行政区域、跨系统管理情形,管护难度较大。部分存在职能交叉、管理混乱、发展不协调等突出问题,个别县(市)区矛盾突出。因此,管理体制不理顺,势必导致生态差异,影响湿地生态系统修复保护建设工作。

六是湿地产业发展滞后。全市湿地开发长期以来处于低层次的土地开发阶段,其他湿地产业基本上处于待开发状态,湿地产业处于探索阶段。

七是保护宣传教育有待加强。湿地保护管理是一项新兴事业,目前全社会还普遍缺乏湿地保护意识,对湿地的价值和重要性缺乏足够认识,意识不到保护湿地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近年来,全市利用“世界湿地日”“湿地宣传月”“爱鸟周”等多种形式,开展湿地保护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但湿地保护和合理利用宣传教育工作仍滞后于经济发展和资源保护形势的要求,宣传教育工作的广度、力度、深度都不够,个别地方不能正确处理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存在重开发轻保护倾向。因此,宣传普及湿地知识,提高全民的湿地保护意识,是今后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

(四) 背景及面临的挑战

1.湿地规划编制的背景。湿地作为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资源之一,湿地保护引起了全球的广泛关注。我国已于1992年正式加入国际《湿地公约》;2000年国家林业局牵头,国务院17个部门联合颁布了《中国湿地保护行动计划》,成为中国湿地保护的纲领性文件;2003年,国务院批准了《全国湿地保护工程规划(2002-2030年)》,制定了全国湿地保护工程长期规划和分阶段实施规划,地方各级政府出台了地方湿地保护规划,确定了湿地保护目标任务,组织实施了一批国家和地方湿地保护工程。2012年,党的十八大提出的“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将“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增强生态产品生产能力,扩大森林、湖泊、湿地面积,保护生物多样性”作为建设生态文明与美丽中国的重要内容;2017年,党的十九大提出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核心围绕强化湿地保护和恢复,健全耕地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制度,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2020年4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 (2021—2035年)》,提出了东北森林带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大力实施湿地保护恢复,加强了候鸟迁徙沿线重点湿地保护,开展了退化河湖、湿地恢复等措施;2020年10月,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加强了湿地生态保护治理,实施了湿地保护恢复工程,强化了湿地用途管控;2022年6月1日《湿地保护法》的颁布实施,开启了我国湿地保护修复全面法治化的新纪元。

2.面临的发展机遇。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将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前所未有的战略位置,推出了一系列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部署。党的十九大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基本方略之一,明确提出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生态文明建设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党中央、国务院就湿地保护作出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对湿地保护的要求更加系统化、全面化,为湿地保护带来重大历史机遇。

2020年4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 (2021—2035年)》,该规划作出东北森林带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安排,大力实施湿地保护修复,加强候鸟迁徙沿线重点湿地保护,开展退化湿地、河湖恢复等措施,为开展湿地保护恢复带来新机遇,特别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湿地问题整改工作开展以来,推动了湿地保护修复任务的落实,为开展湿地保护恢复工作带来新挑战。

3.取得的成效及面临的挑战

(1)湿地保护成效。“十三五”期间,全市以天然湿地保护为重点,以项目实施为抓手,以制度为保障,全面加强湿地保护建设,湿地保护管理能力不断提高,全社会湿地保护意识显著增强,湿地在增进人民福祉,维护粮食安全、生态安全、水环境安全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十三五”期间,全市强化湿地保护与恢复重大部署落在实处,继续加快丰富湿地保护形式,新晋升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 1处(黑瞎子岛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新建省级以上湿地公园1处(同江三江口国家湿地公园),持续加强、完善了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的保护体系。全市争取中央财政资金实施了中央财政湿地生态效益补偿、退耕还湿、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完成退耕还湿、湿地保护修复监测等方面的建设。通过一系列湿地保护项目的实施,国家和省级自然保护区依托中央财政资金实施退耕还湿项目,退耕还湿5.28万亩。使佳木斯市湿地面积萎缩和功能退化的趋势得到初步遏制,湿地保有量保持稳定,湿地保护管理和可持续利用能力得到较大程度的提升。

(2)面临的挑战。

①湿地破碎化仍然存在,局部湿地生态功能下降。佳木斯市是全国重要的商品粮基地,对我国粮食安全起到重要保障作用。但是由于水利、公路建设和农业的开发,导致佳木斯市自然湿地面积逐渐下降,湿地景观呈破碎化状态,较多湿地变成“孤岛”,局部区域湿地生态功能有所下降。由于湿地生态系统局部退化趋势尚未得到遏制,不能充分发挥生态服务功能。在部分区域,湿地退化已对当地生态环境形成影响。

②湿地退化趋势尚未扭转,保护管理能力有待提升。由于基建占用、工业排污和不合理水资源利用等原因,保护区域外的湿地仍面临退化风险。湿地保护基础设施投入不足,保护管理体系尚未健全,保护管理能力有限。巡护能力差、监测手段落后、人员队伍缺乏等问题。

③湿地保护恢复措施不完善,监测体系不健全。佳木斯市湿地面积大、斑块破碎、湿地保护区域与农业生产区交错,湿地退化、破坏现象时有发生,由于资金投入有限,湿地保护恢复工程措施不能有效覆盖保护区域,部分措施无法实施。湿地生态功能指标、水环境指标、土壤理化指标、动植物资源数量质量等方面监测体系尚未健全,不能及时掌握相关指标动态变化,数据收集采集时效性差,无法为管理部门在制定湿地保护和合理决策时缺乏科学依据。

④湿地保护宣传教育滞后,保护意识有待加强。多年来,湿地保护宣传、教育工作仍停留在严格保护意识层面,滞后于经济发展和资源保护形势的要求,宣传教育工作的广度、力度、深度还有待提高。部分地区对湿地的价值功能认识还不充分,保护意识淡薄,导致湿地保护与利用工作进程缓慢。公众对湿地的生态服务功能及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性缺乏科学认识,自觉保护湿地的意识与当前湿地保护的紧迫性不相适应。

(五)编制规划的必要性。

1.编制“十四五”湿地保护规划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成果。把科学保护湿地的理念原则和有益做法经验上升为规划与法定层面,并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基本方略;把湿地保护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 和“四个全面”战略部局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需要。

2.编制“十四五”湿地保护规划是执行《湿地保护法》,推进湿地保护修复的法治保障。长期以来,由于对湿地的功能和作用认识不足,加之缺乏明确的法律规范和界定,破坏湿地资源的现象时有发生,湿地保护修复面临诸多挑战和压力。编制湿地保护规划,更加系统、科学地保护修复湿地,引导和规范湿地的合理利用,保障湿地生态功能和永续利用,实现经济、社会、生态三大效益相统一。为此,编制“十四五”湿地保护规划是贯彻《湿地保护法》的需要。

3.编制“十四五”湿地保护规划是遵守《国际湿地公约》和《生物多样性公约》,彰显责任担当的体现。湿地是重要的自然资源和独特的生态系统,具有调洪蓄水、净化水源、储碳固碳、调节气候等独特的生态功能,可以产出丰富的物质产品和生态产品,被誉为“地球之肾”,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着重要支撑。规划的编制能更好地保护湿地生态系统,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生物多样性的战略举措,是推动绿色发展和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迫切需要。为此,编制“十四五”湿地保护规划是保护湿地生态功能的需要。

4.编制“十四五”湿地保护规划是可持续发展的需要。通过编制规划,凝聚发展共识、引领发展方向、配置公共资源,有利于湿地保护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科学性,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同时,也是将湿地保护纳入到经济社会发展指标考核体系、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和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中的需要。

总之,编制《湿地保护规划》是全面贯彻实施《湿地保护法》,科学合理、依法利用湿地,确保湿地保护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行稳致远的有力保障。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新发展理念为指导,以湿地全面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为根本,以增强湿地生态功能、保护生物多样性为目标,坚持全面实施《湿地保护法》,坚持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等保护体系建设,坚持湿地名录保护分级管理,坚持湿地保护与恢复、生态效益补偿、湿地可持续利用示范、生物多样性、湿地涵养水源等优先原则,加强湿地管理协调体系湿地科研与技术支撑体系、湿地调查与监测体系、湿地信息网络体系、湿地宣传与培训体系建设,为维护湿地生态系统健康安全、建设美丽佳木斯提供重要保障。

(二)规划原则

1.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的原则。坚持保护优先,以维护湿地系统生态平衡、保护湿地功能和湿地生物多样性、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基本出发点,以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思维,坚持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保护小区建设,坚持湿地名录保护分级管理,提高湿地保护率;树立自然恢复的理念,对退化的自然湿地生态系统实施生态恢复,科学推进佳木斯市湿地生态系统的保护与恢复建设,确保湿地面积保持稳定,湿地生态功能不降低,实现湿地的可持续发展。

2.坚持全面保护,突出重点难点的原则。充分考虑佳木斯市湿地资源的分布特点和湿地保护面临的主要问题,因地制宜地采取不同的保护和恢复措施,在全面规划、合理布局、全面保护的基础上,聚焦国家重要湿地(含国际重要湿地)、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和生态区位重要的国家湿地公园等重点区域,按照整体规划、总体设计、突出重点、分类施策、分步实施的思路,解决关键问题,增强保护恢复效果。

3.坚持问题导向,推进综合施策的原则。对全市湿地生态系统主要问题进行系统梳理,综合考虑不同区域的湿地特点,针对存在的突出生态问题,以科技为先导,充分吸收国际和国内湿地保护经验,加强国内外生态新技术在湿地保护中的应用,制定科学合理的保护措施。同时,因地制宜采取工程性、生物学以及综合性保护恢复措施,提高湿地治理能效,有效保护湿地资源。

4.坚持协调发展,行业与区域相结合的原则。根据《黑龙江省湿地保护“十四五”规划》,充分结合《佳木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佳木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和《佳木斯市林业草原保护发展“十四五”规划》,使规划内容在时空上不矛盾,与目前已经编制或已批准实施的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国土空间规划、环境保护、林业生态建设等规划内容相契合,确保各项规划协调发展。

5.坚持统一规划、分区实施的原则。依据佳木斯市自然环境、湿地类型及区域分布特征和湿地功能以及湿地生态系统整体性保护需求,将全市分为不同的湿地功能类型区,依据空间布局规划,指导各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及湿地的保护管理工作。

6.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湿地资源保护属公益性事业,规划实施需坚持以地方政府为主导,并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湿地保护工程建设。把市场机制与政府干预有机结合起来,协调好保护区、治理区、受益区的利益关系。发挥政府主导和政策导向作用,加强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与合理利用监管,加大公共领域、基础性和导向性的重点项目投资。通过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宣教,鼓励公众主动参与、共建共享湿地生态文明。

(三)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年修订)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2022年6月);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 ;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 ;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修订) ;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订) ;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2010年修订) ;

8.《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18年修正) ;

9.《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

(1982 年修订) ;

10.《生物多样性公约》(1992年制定);

1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2017年修订) ;

12.《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2016

年修订) ;

13.《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2017年修订); 

14.《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 

(2021—2035年) 》;

15.《黑龙江省湿地保护“十四五”规划》;

16.《黑龙江省小兴安岭-三江平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

修复工程试点实施方案》;

17.《佳木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18.《佳木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19.《佳木斯市林业草原保护发展“十四五”规划》;

20. 佳木斯市第三次国土资源调查数据及相关材料。

(四)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包括纳入佳木斯市行政区域的湿地,湿地总面积156564.12公顷。

(五)规划期限。2021年—2025年,共5年。

(六)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通过湿地生态系统的保护,湿地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的建设以及湿地保护与恢复、生态效益补偿、湿地可持续利用示范项目、生物多样性建设、湿地涵养水源建设等措施,使佳木斯市湿地生态系统的生态特征和功能得到修复。同时,通过湿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以及加强湿地管理、技术服务、湿地监测、网络体系及宣传教育等方面的能力建设,构建起形式多样、结构完整、功能完备、重点突出的湿地保护体系,最大限度地发挥湿地生态系统的各种功能和效益,实现湿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使其造福当代、惠及子孙。

2.具体目标。

(1)到2025年,重点推进湿地保护恢复,推进退化湿地修复等任务。保护措施以自然恢复为主,辅助以水系连通、栖息地恢复和外来有害生物防控等人工手段,改善栖息地生境,提升湿地生物多样性,逐步恢复湿地生态系统多种功能。

(2)到2025年,完善湿地保护体系,优化整合规范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全市湿地保护率50%。依托国家、省湿地系列管理体系,逐步建立起湿地管理协调、湿地调查与监测、科研与技术支撑、信息网络、宣传教育体系;开展湿地保护,全市湿地面积萎缩和功能退化的趋势得到控制。

(3)到2025年,完善科普宣教体系。依托国家重要湿地 (含国际重要湿地)、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开展自然教育。依托国家、省级或有条件的自然保护区建设监测站、监测点。对三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有条件的自然保护区,建设监测站、监测点,提升湿地监测水平,实现多角度、多维度监测湿地生态因子变化情况,为提高保护能力提供科学支撑。

(4)到2025年,推进湿地可持续利用。在保护优先的前提下,在湿地保护区一般控制区、湿地公园等区域开展湿地生态旅游,发挥佳木斯市湿地资源特色禀赋,重点发展湿地休闲旅游,开发多种类型的生态体验线路,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共享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实现湿地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经济与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表1 “十四五”湿地保护发展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

2025 年

属性

1

湿地面积 (万公顷)

15.66

约束性

2

湿地保护率 (%)

≥50

约束性

三、总体布局和湿地建设态势分析及定位

(一)湿地的区划。在全国生态功能区划中,佳木斯市的全国重点生态功能区包括小兴安岭生物多样性保护重要区、长白山区水源涵养重要区、三江平原农产品提供功能区。作为东亚候鸟迁徙的重要通道,东北亚重要的经济文化中心,佳木斯市湿地生态系统为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和迁徙鸟类提供支持服务,为东北亚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供给和文化服务,在保护生物多样性、涵养水源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生态服务功能,为我国东北地区的水源涵养、生态保护和全国粮食安全提供坚实保障,也有效调节了全球气候变化。依据全市自然环境、湿地类型及区域分布特征、湿地功能及其利用途径、威胁与干扰因子等的区域分异状况,将全市分为东北部三江平原湿地功能区,南部小兴安岭、长白山水源涵养功能区2个湿地功能类型区。

1.东北部三江平原湿地功能区。三江平原是黑龙江省湿地最集中的分布区,也是我国湿地及其生物多样性最为丰富的分布区域之一。区内湿地是许多珍稀濒危动物,尤其是水禽的重要栖息地和繁殖地,是重要的湿地物种基因库和种群资源库。开展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有利于恢复三江平原破碎化的湿地生态系统,提升湿地生态功能,对确保我国粮食生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东北部三江平原湿地功能区主要包括了抚远市、同江市、富锦市,区域内湿地主要以沼泽草地等为主。

2.小兴安岭、长白山水源涵养功能区。该区域由小兴安岭、完达山等山系组成。该区自然资源丰富,植被群落类型复杂多样,具备完整的温带、寒温带森林生态系统,是温带针阔混交林植被类型的重要分布区,是松花江水系及其主要支流的重要源头和水源涵养区。该区域内分布着大面积的森林沼泽湿地,蕴藏着丰富的生物资源、水资源和旅游景观资源,由于政策及历史等原因,湿地破碎化、面积减少,开展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有利于恢复山地沼泽湿地涵养水源、调节蓄水防洪的生态功能。范围包括佳木斯市郊区、桦南县、桦川县、汤原县。小兴安岭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区主要为松花江北岸的汤原县,完达山主要为松花江南岸郊区、桦南县、桦川县。区域内湿地资源以森林沼泽和内陆滩涂湿地为主。

(二)湿地保护与恢复情况分析

——佳木斯市地处中国的东北,位于三江平原湿地生态功能区,是我国湿地最集中的分布区,也是我国湿地及其生物多样性最为丰富的分布区域之一。区内湿地是许多珍稀濒危动物,尤其是水禽的重要栖息地和繁殖地,是重要的湿地物种基因库和种群资源库。丰富的湿地资源为野生动植物提供了良好的生境,生物多样性极为丰富。佳木斯已成为三江湿地的代名词,建立的三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洪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现已成为国际重要湿地,也为佳木斯湿地保护、管理与合理利用搭建了一个国际化的交流与合作的平台,为佳木斯引入国际湿地保护与管理先进经验、积极参与全球湿地治理,进一步加强湿地保护与管理提供了重要的战略机遇,将有力推动佳木斯湿地保护与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标准化与国际化。而且最新建设的黑瞎子岛国家湿地保护区已成为湿地可持续利用的示范,为科学高效开展湿地保护与实践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佳木斯地处三江平原腹地,天然的生态屏障和广阔的平原,为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保障和资源,加之与俄罗斯远东最大城市哈巴罗夫斯克市的地缘优势,其生态地理区位优势明显。

— —佳木斯市地处三江平原腹地,三江平原作为重要的商品粮基地,粮食生产稳步增长,人类活动对湿地生态系统形成一定影响,加之气候等原因,湿地生态系统退化、破碎化趋势明显。湿地斑块破碎化导致珍稀物种的种群规模受到限制、种群间交流受到阻隔,对珍稀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和恢复具有影响。同时,缺少湿地保护与管理为核心的社会经济发展模式,湿地保护与修复前期投入大产出效益较低,持续加强湿地保护与管理的后劲不足。如何以湿地保护与管理为核心和抓手,拉动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社会经济转型发展,最终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今后佳木斯市湿地保护与管理的重要方向。

——佳木斯地处松花江流域下游,三江平原的农业经济发达,农业面源污染、城市生产生活产生的污水对水体产生的污染,是佳木斯湿地生态系统面临的主要威胁。特别是每年春季松花江上游来水夹杂着大量污染物涌入佳木斯市境内,对湿地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所造成的影响不容忽视。同时,湿地功能逐步退化,湿地资源质量下降,加之湿地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未得到充分利用,使生态系统的服务价值在社会经济发展中难以得到充分体现。

(三)优化湿地保护空间布局及定位。根据湿地保护恢复的目标、原则和空间布局及佳木斯市湿地保护与恢复情况,构建“一核二区三江四地多点”的湿地保护与管理空间格局体系。

“一核”指三江核心区,即抚远市。主要包括黑瞎子岛国家湿地公园、黑瞎子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三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抚远市零星湿地分布区以及其他可开展湿地恢复的区域。

“二区”指依据全市自然环境、湿地类型及区域分布特征、湿地功能及其利用途径、威胁与干扰因子等的区域分异状况,将全市分为东北部三江平原湿地功能区、南部小兴安岭长白山水源涵养功能区2个湿地功能类型区,分类管理。即东北部三江平原湿地功能区重点是依托湿地资源的承载能力发展生态渔农业、科学依法依规有序实施湿地生态修复工程、限制湿地水资源无序开发、加强湿地生态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根据野生珍稀水鸟的生境需求,有针对性开展栖息地恢复;南部小兴安岭长白山水源涵养功能区主要是对森林沼泽、草本沼泽等典型天然湿地的原真性保护,为野生珍稀动植物创造良好的生境条件,通过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性保护,提升湿地周边森林、草地、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质量,对受损自然生态系统进行恢复,充分发挥湿地在涵养水源、调蓄洪水、生态产品供给等方面的生态功能,防治水土流失等地质灾害,为全市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基础支撑。

“三江”指松花江、黑龙江和乌苏里江。河流湿地是鱼类、两栖类和水禽栖息的主要场所,在维持区域生物多样性方面及在湿地的水分供给和调蓄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重点是按照流域综合管理思路加强点源和面源污染治理,全面改善河流水系的水环境质量;根据不同区段的湿地资源特征和社会经济基础, 分别实施不同的湿地资源合理利用项目。

“四地”指建设重点地为江河沿岸、湿地廊道、濒危鸟类重要的栖息地及水源地。

“多点”是指除上述重要湿地区域之外,其他的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以及江河、湖泊、库塘等各类型湿地,是“一核二区三江四地”的重要补充, 呈“多点”状分布, 包括全部的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

四、湿地保护规划

健全湿地保护体系,对湿地实行保护,重点加强湿地生态系统典型、珍稀濒危物种集中分布的自然湿地保护,逐渐形成覆盖面广、连通性强、层级合理的湿地保护体系。“十四五”期间,佳木斯市应继续巩固以湿地自然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为主体的湿地保护体系。

(一)湿地名录保护分级规划

目标:加强湿地保护,规范湿地认定及其名录管理工作,建立湿地分级管理体系。

现状:2016年12月28日,省政府网站正式以公告的形式发布了黑龙江省湿地名录。湿地名录发布后,省林业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省级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认定标准和管理办法,明确相关管理规则和程序,完善湿地分级管理体系。坚持全面保护与突出重点相结合,根据生态区位、生态系统功能和生物多样性,将湿地划分为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实行分级管理。

规划:“十四五”期间,根据湿地的重要程度、湿地生态系统功能和生物多样性,对湿地实行分级管理。将全市湿地分为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重要湿地包括国家重要湿地、省级重要湿地。

国家重要湿地主要为中国湿地类型的典型代表或特有类型湿地或为具有重要生态学或水文学作用的湿地系统,具有国家级濒危或渐危保护物种和具有中国特有植物或动物种分布的湿地;省级重要湿地是指已列入国家、省级自然保护区的重要湿地,具有省级以上濒危、渐危保护物种,或特有野生动植物物种的湿地,省内特有或稀有湿地类型的湿地。国家重要湿地和省级重要湿地以国家和省颁布为准。

一般湿地指除重要湿地以外,纳入湿地名录管理的湿地。

列入国家重要湿地、省级重要湿地名录的,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列入一般湿地的,贯彻执行省一般湿地的认定标准和保护管理办法。

措施:一是列入名录的湿地依法设立保护标志,标明湿地的名称、类型、保护级别、保护范围、管理机构或者责任单位、保护管理部门;二是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集中分布地、鸟类主要繁殖栖息地或者重要迁徙停歇地等具有生态系统典型性和代表性的湿地,应当设立湿地自然保护区。具有一定规模和景观价值,适宜开展生态展示、科普教育、生态旅游等活动的湿地,可以设立湿地公园。具有湿地自然保护区部分特征,但面积较小、不适宜设立湿地自然保护区或者湿地公园的湿地,可以设立保护小区,通过植被修复及水质净化措施,充分发挥湿地生态功能;三是列入重要湿地名录的湿地,依法从事生产经营、观赏旅游、科学调查、研究观测、科普教育等活动不得影响湿地生态功能,不得对野生生物物种造成损害;四是列入重要湿地名录的湿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开垦、占用或者改变湿地用途。占用列入名录湿地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包括湿地生态功能影响评价,并有相应的湿地保护方案。

(二)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及重要的栖息地规划

1.自然保护区规划

目标:建立自然保护区网络体系和管理机制,使湿地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以及湿地独特的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

现状:全市有省级以上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9处,分别为黑龙江三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黑龙江八岔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黑龙江三环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黑龙江黑瞎子岛自然保护区(省直)、黑龙江洪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省直)、黑龙江汤原黑鱼泡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黑龙江佳木斯沿江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黑龙江桦川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黑龙江富锦沿江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

规划:“十四五”期间,在全面保护好现有的9个保护区的基础上,主要是:加强对已建湿地自然保护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能力建设,提高保护区的保护和管理能力。对有条件的自然保护区升格保护级别,争取资金投入,加大保护与管理力度。

2.湿地公园规划

目标: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和公众需求,通过社会广泛参与和科学经营管理,达到保护湿地生态系统、维持湿地多种效益持续发挥的目标。

现状:全市有省级以上湿地公园3处(均为国家级):黑龙江富锦国家湿地公园、黑龙江同江三江口国家湿地公园、黑龙江黑瞎子岛国家湿地公园。

规划:“十四五”期间,为充分发挥湿地多种功能与效益,挖掘、展示、利用湿地的自然生态特征和地域景观特色,让公众在领略湿地自然风光的同时,认识湿地、了解湿地、保护湿地,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根据实地调查并结合湿地公园建设的基本条件,结合自然保护区的提档升级,考虑资金状况,拟争取积极推进湿地公园建设,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

3.湿地保护小区规划

目标:实现建立和扩大自然保护区网络,起到自然保护区走廊通道作用和镶嵌作用,充分发挥湿地综合效益。

现状:由于公路水利等线性工程和农业开发,全市自然湿地面积逐渐下降,湿地景观呈破碎化状态,较多湿地变成“孤岛”,局部区域湿地生态功能有所下降。

规划:“十四五”期间,探索将有代表性的典型湿地环境、特定的湿地生态功能、湿地野生动植物及其生存环境等区域设立湿地保护小区路径。主要对流域内保护区间破碎化湿地进行集中修复,建设湿地生态廊道,拓展重要保护物种的栖息繁衍空间,拟重点建立三江自然保护区与黑瞎子岛生态廊道。

4.关键物种栖息地保护规划

目标:在湿地生物敏感区域,进行栖息地恢复,与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保护小区等共同构成湿地保护体系。

现状:湿地生物多样性丰富。其中鸟类生物资源最为丰富,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湿地生物,特别是湿地水鸟栖息地正受到威胁。

规划:“十四五”期间,应加强珍稀濒危等关键物种栖息地的保护建设,加强各栖息地之间自然联系,构建关键物种栖息地体系。黑瞎子岛、三江、洪河、八岔岛、三环泡等自然保护区湿地是东方白鹳、丹顶鹤等迁徙候鸟的重要停歇地,需保护修复丹顶鹤、东方白鹳、大天鹅等珍稀水鸟栖息地。湿地植被与栖息地恢复按照国家和省规划,探索国家、地方、个人等多方投入方式进行。恢复后的湿地区域可根据其区位的重要程度,参照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等多种管理模式进行管理。

五、湿地恢复规划

“十四五”期间,佳木斯市湿地保护的根本任务是根据湿地分布的主要特点和湿地保护面临的主要问题,坚持全面保护、突出重点、综合施策、科技创新等原则,在资金得以保障的基础上,对部分重要湿地,特别是国家重要湿地 (含国际重要湿地)及其湿地功能区域优先安排湿地保护与恢复、生态效益补偿、湿地可持续利用示范项目和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以及水源涵养林营造项目,把全面保护与恢复湿地任务落到实处。

(一)湿地恢复规划

1.湿地恢复规划

目标:开展自然湿地恢复,采取近自然措施,增强湿地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加强退化湿地修复,开展生境修复和综合治理,提升湿地生态功能,提升生物多样性和水源涵养能力。

现状:湿地水质水量的变化直接影响着湿地的生态过程,影响水域生态系统、湿地生态系统的质量。部分湿地缺水问题日益严重,造成了部分湿地退化、生物多样性减少,功能下降、污染加剧的形势也十分严峻。

规划:“十四五”期间,科学开展湿地植被恢复、地形地貌恢复、自然湿地界线维护、河湖水系连通和湿地有害生物防治等措施。加强沼泽湿地和珍稀候鸟迁徙地、繁殖地的保护,恢复退化湿地,提升区域湿地生态系统功能稳定性。其中,黑龙江三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黑龙江八岔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黑龙江洪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黑龙江三环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黑龙江黑瞎子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黑龙江同江三江口国家湿地公园通过河湖连通建设,恢复退化湿地生态系统,使珍稀水禽栖息地和迁徙生态廊道得到有效保护和恢复。

措施:科学遏制三江平原天然湿地生态系统退化趋势,采取水量调度、生态补水、河湖水系连通、严格地下水管理等措施,确保重要湿地生态用水。一是科学开展退化湿地修复。包括退牧还草、排水退化湿地恢复、外来入侵物种治理和植被修复等。重点是对已退化的湿地生态系统进行恢复、修复和重建。对功能减弱、生境退化的各类湿地采取以生物措施为主的生态恢复,对类型改变、功能丧失的湿地采取工程措施为主的途径进行修复;二是水鸟栖息地修复。在被破坏的重要鸟区、候鸟栖息地和迁徙停歇地、珍稀植物原生地、鱼类重要产卵区、洄游通道及重要渔业水域等生态敏感区域,采取工程项目等人为补救措施进行生态恢复和重建;在水系源头、干支流两侧和全市大中型水库周围开展生态公益林建设工程。对坡度大于25度的坡耕地有计划地实施退耕还林,采取积极的工程措施,防止水土流失;三是湿地生态补水。结合三江平原规划及工程实施情况,优先利用与湿地保护区或保护区附近有直接联系的水利工程,考虑供给湿地补水,补水后减少人工辅助自然恢复措施,并对湿地周边加强人工管护,严防水体污染。

2.基础建设规划

目标:遵循总体布局安排,实施湿地保护恢复工程,保护能力提升等工程,完善保护管理、科研监测、科普宣教、勘界立标、生物围栏、保护区边界林带等设施建设。

现状:基础设施建设薄弱,严重影响湿地保护恢复,也制约了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的建设和发展。

规划:“十四五”期间,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加强湿地管理机构办公场所及办公设备、配套设施设备等建设;二是勘界立标。按照国省统一部署,开展勘界工作并建立矢量数据库,在重点地段(部位)、重要拐点等关键控制点设立界桩,在醒目位置竖立统一规范的标识牌。其中,三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洪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三环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黑瞎子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购置湿地宣传、巡护、管护、监测等设施设备,加强自然湿地界线维护,设立界碑界桩。

(二)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规划

目标:按照省规划配合开展湿地保护生态效益补偿的试点工作,探索推进省级湿地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对湿地生态补偿的对象、标准、方式方法等进行综合研究。

现状:中央财政湿地保护补助项目覆盖面小,仅支持目录自然基地的自然保护区试点,自然保护区难以有长期的资金支持作为保障。

规划:“十四五”期间,三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三环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洪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要湿地及周边范围内,对因保护珍稀鸟类等野生动物、开展生态修复、环境治理等方面的支出;栖息地修复、鸟类迁徙通道补偿、鸟类迁徙通道视频监控、管护路维修、鸟类保护宣传教育、综合监测与调查等进行湿地保护管理生态补偿探索。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湿地保护,加大湿地保护的深度和广度,探索建立湿地生态效益补偿的长效机制。

措施:对《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中允许范围内的湿地,利用补偿经费开展保护与恢复湿地的日常维护与管理,实现长效管理,确保最大限度发挥湿地的环境、生态价值和功能。

(三)湿地可持续利用示范规划

目标:根据国内外湿地开发利用的实践经验,科学选择典型地区开展湿地可持续利用示范工程,依法依规发展湿地生态种养、湿地文化创意、湿地生态旅游等生态产业,示范、推广不同类型湿地资源合理利用模式。

现状:湿地开发长期以来处于低层次的土地开发阶段,其他湿地产业基本上处于待开发状态,湿地产业处于探索阶段。

规划:“十四五”期间,完善、改进湿地生态环境,打造景色宜人的大美湿地,发展生态养殖和种植行业,重点发展人与湿地和谐共存的生态旅游理念。重点建设好黑瞎子岛湿地公园。同时,发展立体高效生态农业,建立农牧渔一体化综合利用示范区。加强湿地综合管理,合理开发湿地资源,采取生态清淤、植被恢复、增殖放流、饲草料种植等措施,实施清洁生产,建立健康种植、养殖模式,实现湿地可持续性利用。

措施:充分发挥湿地旅游资源丰富的特点,在湿地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的前提下,积极推进湿地生态旅游,建立不同类型的湿地特色旅游示范区。同时,结合部门职能和行业特点,各部门选择具有开发潜力、又有示范意义的区域和项目,可采用多种形式开展湿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示范区建设,如生态农业和生态渔业相结合、湿地多用途管理等示范区。

一是通过湿地公园的建设,保护湿地生态功能的完整性、生态系统的多样性,将生态保护、生态旅游和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功能有机结合起来,实现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的改善,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示范建设内容包括现有湿地资源和环境调查与评估、湿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基础设施、科教设施建设、旅游设施建设等;

二是充分发挥佳木斯市湿地旅游资源丰富的特点,将湿地保护融入生态旅游发展建设,宗旨是让游客认识湿地、享受湿地的同时提高湿地生态环保意识。在湿地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的前提下,积极开发不同类型湿地生态旅游线路,建立以黑瞎子岛、三江、同江、富锦等为代表的不同类型湿地特色旅游示范区,开展以湿地观光、休闲、自驾、骑行、徒步、观鸟、摄影和科学考察为主的旅游项目;

三是依托佳木斯市湿地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开展湿地自然教育,建立1-2个有一定影响力的湿地自然教育基地。建设内容包括湿地自然教育基地场所建设、湿地研学、购置培训教育设备等。聘请专家、学者为主体的教师队伍,定期进行湿地科学、湿地资源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讲解,通过观察湿地的景观、物种、生境和生态系统等,使人们充分了解湿地资源特征与保护手段,形成全社会参与保护湿地的良好氛围;

四是通过改进生产经营方式,大力推进绿色、天然和无污染的生态种养殖业,提高产品附加值,积极开展多品种、多模式和不同区域的生态绿色种养殖示范。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实现湿地与农业的和谐发展。

(四)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

目标:有效保护湿地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完整性、原生性,以及有利于野生动植物种群繁衍的栖息环境,同时保护好区内现有的其他生物物种,为人类保存好这些珍稀的基因资源。

现状:湿地生物多样性丰富。其中鸟类生物资源最为丰富,全市分布的湿地鸟类中鸟类18目47科126属245种,其中鸟类有140种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保护候鸟及其栖息环境协定》,有23种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保护候鸟及其栖息环境的协定》,15种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

规划:“十四五”期间,按照国家和省部署,评估佳木斯市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管理现状,总结管理经验与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方法,加强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管理。重点谋划黑瞎子岛湿地碳汇试点工作,完善洪河自然保护区与中国林科院三江生态试验站合作开展湿地生态系统观测,开展湿地多样性保护。一是恢复河湖近自然岸线生态系统。实施鸟类招引工程,减少人为干扰、改造栖息生境等措施,加大对水禽的吸引力度;二是恢复食源动植物群落。在河湖生态修复过程中,为多种游禽食源动植物提供适宜生境条件,保障食源供给。恢复以莎草和苔草为主的矮草草甸植被,为游禽类提供繁殖和躲避敌害的栖息地。因地制宜在河湖水域区域营造天然洲滩,为游禽类提供休息、繁育的场所;三是对于珍稀鱼类,重点加强水产渔业管理。优化全市养殖水域滩涂的空间布局,加强自然保护区、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珍稀鱼类种群保护。加强水产养殖和农田种植的投入品管理。在春夏季节的珍稀鱼类洄游和繁殖关键时期,实行禁渔期管理,严厉打击各种非法捕捞行为。开展天然湿地的水系连通和水体活化,串联不同类型的湿地生态系统,为鱼类种群扩散打造生态廊道。

措施:一是采取工程措施,恢复已退化的湿地;二是保护生物多样性,控制非法捕杀行为,合理种植保水植物,保证微生物种群的正常代谢;三是保护水源,避免其被污染;四是适当补水,保持湿地的正常水环境,特别是在结冰期和枯水期;五是创造有利于湿地资源保护的法制条件;六是鼓励具备条件的自然保护地利用现代科技建立湿地资源信息库;七是积极宣传,引导湿地周边群众参与湿地管理。

(五)水源涵养林的营造规划

目标:通过人工造林对河岸宜林地全面绿化,对水源涵养等生态效能低下的区域进行综合治理,以保护水资源,调节水量、控制土壤侵蚀和改善水质。

现状:森林是青山之本、大地之衣、绿水之源,其涵养水源,保持湿地生态系统作用非常大。目前,全市河流沿岸、水源地等还有一定的宜林地及残次林分,水源涵养能力较差,有待于提升质量。

规划:“十四五”期间,按照构建“一核二区三江四地多点”的湿地保护与管理空间格局体系,围绕松花江、黑龙江和乌苏里江开展水源涵养林的营造工程。

措施:一是在水源涵养林的营造区内严禁乱砍乱伐树木,保护自然资源;禁止捕杀珍贵、有益的野生动物,维护生态平衡;二是水源涵养林造林树种及其比例的选择应依据树种特性、立地类型、效益发挥等因素综合确定,选择水源涵养效益好的造林树种,并重视乡土树种的选优和开发;三是充分考虑生物多样性保护、水源涵养、水土保持、景观与游憩需求等因素,对古树名木、珍稀野生动植物、特殊景观等应提出必要的保护措施;四是严禁毁林造林和破坏天然林,提倡营造混交林;五是水源涵养林抚育过程中严格化肥和化学除草剂使用,如确实需要使用的应根据树种的生物学特性,注意配比和使用要求,并符合环保的有关规定。

六、湿地保护恢复体系的建立

建立有效的湿地保护管理体系,是湿地保护和利用的发展目标是否顺利实现的关键因素,也是湿地保护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条件之一。管理体系建设是湿地保护、管理以及合理利用的重要保障。只有加强湿地资源、监测和技术体系建设,才能为湿地保护、管理及利用提供有效的指导与监管,才能提高湿地保护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同时,只有加强湿地网络、宣传工作,才能提高全民的湿地保护意识,从而在生产、生活中自觉保护和合理利用湿地资源。 

(一)管理体系的建立。湿地保护与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社会的各个方面,从加强土地资源、生物资源、水资源等多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加强湿地自然保护区、控制湿地污染等多方面入手,在政府的统一规划指导下,林草、农业、水利、生态环境、建设等各行政部门配合协作,才能遏制天然湿地资源功能退化的趋势,使湿地生态系统功能效益得到正常发挥,从而实现湿地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可持续利用。

管理体系的建立:

——明确职责,配备相应管理人员,建立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管理的协调机制;

——建立完善湿地保护和合理利用的管理机制和组织体系;

——确定湿地保护与开发利用的方针、原则和行为规范,规定管理程序及对违法行为的处理方法和程序等,为开展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提供基本的行为准则;

——定期组织对湿地保护利用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制止、依法打击破坏湿地资源违法行为;

——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湿地开发以及用途变更的生态影响评估、审批管理程序,实施湿地开发利用的生态影响评价,严格依法论证、审批并监督实施。

规划:“十四五”期间,主要是制定《佳木斯市湿地保护“十四五”规划》。

(二)保护体系的建立。湿地保护体系包括构建由重要湿地、湿地自然保护区(省级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国家湿地公园、省级湿地公园)构成的完善的湿地保护体系。同时,加强湿地防火、开展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外来物种的入侵防治体系的建立。

保护体系的建立:

——建立健全防火及病虫害防治等组织,做好防火及病虫害防治宣传教育工作,杜绝湿地(草原)火灾、疫情的发生;

——针对自然保护区周边人为活动频繁,存在区域林火安全隐患,制定相应的联防制度和措施,逐级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将护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成立扑火队,一有火情及时组织扑救。进行公众教育,落实各项防火措施,严格管理火源,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开展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防控工作,加强疫源疫病监测站建设,配备相应的监测设备,做好林业有害生物、外来物种入侵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优先开展生物防治工作,逐步改善湿地环境,提高湿地抗病虫害的能力;

——积极开展农药减量控害行动,推广高效、低毒农药和生物农药,推行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从严控制污水灌溉,严禁利用难降解有机物等有毒有害物质的污水流入湿地;

——对外来入侵物种,按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海关总署《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执行。实行动态调整和分类管理,建立外来入侵物种数据库,遵循外来入侵物种风险评估、监测预警、防控治理等技术规范,采取安全可靠的防范措施,加强引进物种研究、保存、种植、繁殖、运输、销毁等环节管理,防止其逃逸、扩散至野外环境。

规划:“十四五”期间,针对湿地(草原)火灾对植被和野生动植物破坏程度大,干旱天气时间长、火险等级高,湿地(草原)防火威胁大,尤其是湿地(草原)农事活动一旦发生火灾容易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加强湿地日常巡查保护,以林长制为抓手,落实落靠管护责任,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湿地资源的违法行为。三江自然保护区等重点保护区域,加强林火防控工作,建设瞭望塔和防火物资储备库,配备无人机、防火指挥车、运兵车及其他设备;开展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工作,加强疫源疫病监测站建设,对保护物种做好病虫害和疫情检测工作,优先考虑生物防治措施,审慎地对待外来物种的引入和扩散问题。

(三)技术体系的建立。湿地技术体系建立是促进湿地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发展的重要保证,应加强对湿地保护技术体系的重视和支持。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开展合作以指导全市湿地保护和恢复工作,并为湿地保护和恢复等提供技术支撑。

技术体系建立:

——加强和协调现有与湿地研究有关的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的基础设施建设和人才培养,充分发挥各部门参与湿地研究的积极性;

——依托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建立培训基地。根据湿地保护项目实施和管理的需要,加强对各级各类人员的专业培训;

——加强湿地监测及信息化网络体系和人才网络体系建设,提高湿地监测能力建设。

规划:“十四五”期间,一是加强湿地资源基础性研究;二是加强湿地应用技术研究,包括湿地恢复和修复技术、可持续利用技术和管理技术等;三是研究湿地保护与资源开发利用之间的协调关系,探索湿地可持续利用的最佳模式;四是研究湿地生物多样性和湿地生态功能及湿地生态系统的影响。

(四)监测体系的建立。在查清湿地资源的基础上,依托全省湿地资源信息数据库和自然资源数据库,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为全市湿地的科学管理和合理利用提供科学决策的依据。

监测体系建立:

——加强湿地生态监测体系建设。利用现有林草、水利、生态环境等部门的监测机构与设备,在国家、省湿地资源监测中心的指导下,开展湿地监测工作;

——依托水利、农业、生态环境、林草等部门建立的野外湿地监测、实验站点,根据湿地生态保护的总体要求,在省湿地资源监测部门的指导下,建立多部门参与、相互协调、相互补充的统一监测站点网络体系。

规划:“十四五”期间,根据资金安排,计划与中科院三江生态试验站合作开展湿地生态系统监测,提高湿地动态监测的信息化管理和综合分析能力。

(五)网络体系的建立。湿地信息网络体系是完善湿地调查与监测体系和科研与技术支撑体系的重要手段。

网络体系建立:

——通过3S技术、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化技术,进行湿地资源、湿地保护管理体系等空间数据综合展示、监测和管理;

——与相关部门建立数据共享制度,满足多源数据汇集、上下纵向连通、信息横向关联等需求;

——建立“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的管理新机制,为科学、有效管理湿地提供技术支撑。

规划:“十四五”期间,主要是完善三江国家湿地自然保护区和黑瞎子岛国家湿地公园等湿地网站、自媒体平台的建设。

(六)宣传体系的建立。加强湿地科普教育,依托湿地自然保护地的自然和宣教资源,开展湿地科普教育基地、宣教队伍、宣教材料及科普教育标准等建设,探索跨区域湿地自然教育联动机制,形成全社会参与保护湿地的良好氛围。

宣传体系建立:

——有组织地开展全民性的认识湿地、保护湿地的宣传教育活动。深入社区宣传教育、设置宣传标牌等;

——结合特定的活动,如“世界湿地日”“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禁渔期”“禁猎期”等,集中开展有关湿地基础知识以及保护管理等方面的公众教育活动;

——通过各种途径,加强人才培训,完善湿地保护的技术培训体系,通过专业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提高广大干部、技术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

——充分利用现有的设施和机构,加强基础设施和相关设备建设;

——加强湿地保护和合理利用人员培训交流,广泛开展国内外的培训交流合作。

规划:“十四五”期间,主要是加强湿地自然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的宣教设施设备建设,逐步建成面向公众开放的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

七、效益分析

 

本规划的实施将使全市湿地保护修复工作进入更加正规化、有序化发展的新阶段,使湿地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得到较好的发挥,实现湿地生态系统的健康循环、湿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良性循环。

(一)生态效益分析。规划的实施,将使全市湿地保护工作进入更加正规化、有序化发展的新阶段,维护湿地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提高湿地保护与管理能力,遏制自然湿地面积减少的趋势,促使湿地调节气候、保持水土、蓄洪防旱、防风固沙和美化环境等多种生态功能的充分发挥。严格保护的湿地面积基本保持稳定,重要湿地生态系统、湿地生物多样性尤其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将得到有效保护。三江平原湿地调蓄能力得到提高;修复迁徙鸟类路线上重要湿地,改善栖息地生境。

保护物种多样性,是全世界共同的目标,也是人类为了发展和生存的最佳选择。湿地具有独特的湿地生态系统,包含有多种野生动植物,是天然的物种基因库。通过自然保护和生态补偿的实施,将扩大动植物的种群数量、增加生境类型的多样性,生态系统更完整,且处于自然状态,维护了生态系统的自然性与完整性。

湿地所在区域湿地资源丰富,湿地是自然生态系统中自净能力最强的生态系统之一,湿地生态系统的涵养水源、净化水质、保持水土、调节气候、控制土壤侵蚀、蓄水抗旱、调节径流等生态功能,对保证区域水资源战略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湿地对区域气候有调节功能,能够维护区域生态安全。

明显的冷湿效应。湿地土壤积水或经常处于过湿状态,热容量大,消耗太阳能多,地表增温困难;湿地系统通过强烈蒸发和库区植物的蒸腾作用,把大量水分送回大气,导致近地层空气湿度增加,从而进一步使该区气温和湿度等气候条件得到改善,气候较周边地区冷湿。

增湿和增雨作用。湿地的蒸发与湿地植物的蒸腾作用可保持当地的湿度,湿地产生的晨雾可减少周围土壤水分的丧失。湿地区域降雨次数、降雨强度和降雨量明显高于相临地区。

降低气温。湿地通过水平方向的热量与水分交换,使周围地区的气候比其他地方略显湿润。由于湿地的存在,区域气候比其他地区气候温度低,湿度大,沙尘少。

净化空气。湿地植物固定CO2释放O2和屏障作用,使湿地地区的空气远比其他地方清新,亲临湿地的人都有一种心旷神怡的感觉。

(二)社会效益分析。规划的实施,将极大地提高全社会对湿地重要性的认识,加深湿地与水、湿地与野生动植物、湿地与森林等其他生态系统、湿地与人类自身生存关系的了解和认知,并以此为契机,达成保护湿地就是保护人类自身生存与发展空间的基本共识,进而转化为保护湿地的自觉行动。规划实施后,将可持续利用成功模式,健全湿地监测网络和管理决策系统,为湿地科学管理、可持续利用提供技术支撑。通过规划实施,提供新的就业机会和具有广泛发展前景的相关产业,改善民生,促进地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社会提供更好的保健游憩场所,改善社区居民的生存环境,为周边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生态与环境支持。规划的实施,将提高佳木斯市湿地保护在全国的地位,扩大国际影响,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同时提高履行《生物多样性公约》等国际公约的能力。

湿地具有良好的天然湿地生态环境和丰富的景观资源,可以成为人们认识自然、进行科学研究和开展素质教育的理想场所。通过湿地规划实施,可以为城乡居民提供集观光游览、度假休闲、运动锻炼于一体的生态旅游佳境。不仅能满足人们返璞归真、亲近大自然的身心需求,还可以陶冶情操,激发人们热爱生活、热爱大自然的情感,更能增强人们爱护环境、保护环境的意识。随着湿地保护事业与生态旅游业的发展,专家、学者、新闻工作者和游客将纷至沓来,通过科考、探险、绘画、摄影、录像和宣传等活动,使湿地公园及周边地区的知名度迅速提高,高知名度带来的各种正面效益将无法估量。同时,保护事业和旅游业的发展也带来及时的信息,并把湿地的最新信息传播出去,加速与外界的信息交流,带动和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

(三)经济效益分析。规划的实施,有效地制止湿地资源的盲目和过度性的开发利用,使湿地走上可持续发展轨道,提高湿地利用的科技含量,通过发展高新产业、替代产业、生态旅游等,提高社区的经济收入。规划的实施可提高湿地的调洪、蓄洪和农田灌溉能力,减少自然灾害,扩大饮用水的水源,减少水质污染治理的投入,实现资源保护与经济发展双赢。

规划的实施在保护湿地独特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湿地的水资源、生物资源和药用资源,发展养殖、种植和生态旅游等特色产业,将对湿地周边农民的脱贫致富、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及地方经济的发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湿地分布区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具有极其重要的经济价值,保护和恢复工程的实施,不仅保护了野生动植物及其生境,也为湿地野生动植物种群得到恢复和发展提供了充足的资源储备,随着科研的逐步深入,湿地物种价值将日益得到挖掘和开发利用。同时,随着保护管理机构的完善,保护管理队伍得到壮大,管理能力得到提高,执法力度得到加强,偷猎和非法野生动植物贸易的犯罪活动日趋减少,资源损失得以挽回。

湿地保护在推动全市可持续发展战略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规划的全面实施,将使佳木斯市湿地保护工作进入正规化和法制化建设与管理的新阶段,使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得到充分发挥,从而实现湿地三大效益的良性循环和湿地保护事业的健康发展。

八、保障措施

(一)政策法制保障。认真执行湿地保护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国家、省、市政策是做好湿地保护工作的重要保障。健全湿地保护的执法机构,完善执法体系,切实做到机构按规定设置执行到位、人员配备到位。尤其重要的是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通过培养教育、执法培训、学习提升等多种渠道和方式,使执法人员具有强烈的湿地保护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能够熟练掌握湿地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较好的湿地保护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为湿地保护的执法工作提供坚实基础。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破坏湿地资源的违法行为,强化湿地保护、建设以及合理利用。

(二)组织管理保障。湿地保护管理涉及众多行业和领域,为确保湿地保护工程的顺利实施,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相关部门强化责任落实,明确责任分工,密切配合,协调行动,不断加大对湿地保护的支持力度。按照职能分工落实工作职责,合力推进林长制工作有效落实,建立社会各界参与湿地保护工作的体制和工作机制,共同实现湿地保护的目标。把湿地保护相关指标纳入地方党委政府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体系,纳入林长制考核体系落实地方党委政府湿地保护的主体责任。

(三)资金保障。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属于社会公益性范畴,采用“中央主导,地方为辅,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化筹资机制。积极探索推动湿地保护和合理利用的社会化进程,广开募资渠道,争取政府投资、社会筹资、国外引资和湿地生态效益补偿等多方面筹措资金,使湿地保护工作有较完善的资金渠道来源。投资重点支持国家重要湿地 (含国际重要湿地)、国家级和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以及生态区位重要的湿地公园建设等内容。按照《湿地保护法》规定,县级以上政

府将湿地保护经费纳入预算,逐步实现湿地保护修复有稳定的资金渠道。

(四)绩效管理保障。为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动实现规划目标,依法依规开展绩效管理评价。绩效评价指标及评价办法参照省级主管部门制定,评价主要内容包括规划期内湿地资源保护恢复、生态效益补偿、湿地可持续利用示范等任务落实、资金下达使用、项目审批验收等方面,对项目取得的综合效益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进行量化评估。规划期末,所在县(区)对本区域湿地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自评。

    (五)科技支撑保障。全面强化科技保障工作,做到对工程建设的科学规划、科学设计、科学实施,切实将科技保障贯穿于工程规划和实施的全过程。与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建立项目实施合作机制,有计划地对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要解决的关键技术问题进行攻关,应用和推广相关成果。适时开展湿地保护与恢复技术、湿地退化机理、湿地生态预警机制、湿地碳汇、湿地生态系统评价等方面的科学研究,构建统一的湿地监测、评估和预警平台。制定相关湿地保护与恢复等建设工程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建立并完善湿地保护项目建设成果监测和评估体系,提高项目建设成果科技含量,总结项目建设经验,积极推广成功项目的技术模式,增强科研成果转化与应用,提升佳木斯市湿地管理和湿地研究的科技能力。

(六)宣传保障。湿地保护和合理利用,是一项公益性、社会性、经济性强的工作,只有引起社会各界的重视和公众的积极参与才能有利于湿地保护事业发展。加强部门协作,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多角度、多层次宣传保护湿地的意义和作用,让更多的人认识湿地,感受湿地保护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作用。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和当地群众对湿地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赢得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七)国际合作。开展湿地国际合作与交流,引进国外先进的湿地保护理念、技术和经验,提高工程项目的实施水平和效果,并向国际社会贡献中国湿地保护恢复的理念和方案。同时湿地保护作为一项社会性公益事业,通过形式多样的手段,提高不同公众尤其是决策者和湿地周边群众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意识,创新公众参与湿地保护和恢复的模式,适当开放自然资源丰富的湿地区域,让公众深切感受湿地保护和恢复成就,提高湿地保护恢复成效的社会认可度,在全社会营造重视湿地、爱护湿地和保护湿地的良好氛围。

 

附件1  

佳木斯市省级以上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明细表

序号

全   称

所在县市

总面积

(公顷)

核心区

(公顷)

缓冲区

(公顷)

试验区

(公顷)

主要保护对象

类型

级别

1

黑龙江三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抚远市、同江市

198098

66050

27964

104075

内陆湿地和水域生态系统及珍稀水禽

内陆湿地

国家级

2

黑龙江洪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同江市

21835

7000

12835

2000

内陆湿地和水域生态系统及珍稀水禽

内陆湿地

国家级

3

黑龙江八岔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同江市

32014

7918

6450

17646

内陆湿地和水域生态系统及珍稀水禽

内陆湿地

国家级

4

黑龙江三环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富锦市

27687

10919

10114

6654

湿地生态系统和珍稀野生动植物资源及其栖息地

内陆湿地与水域生态系统

国家级

5

黑龙江省黑瞎子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抚远市

12417

6415

2517

3485

内陆湿地和水域生态系统及珍稀水禽

内陆湿地

国家级

6

黑龙江佳木斯沿江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

佳木斯市

10135.08

3618.3

2118.82

4397.95

内陆湿地和水域生态系统及珍稀水禽

内陆湿地

省  级

7

黑龙江桦川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

桦川县

26333.34

7782.58

4604.23

13946.53

内陆湿地和水域生态系统及珍稀水禽

内陆湿地

省  级

8

黑龙江汤原黑鱼泡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

汤原县

22088

7450

6210

8428

湿地和水域生态系统及珍稀水禽

内陆湿地

省  级

9

黑龙江富锦沿江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

富锦市

26797.48

11433.39

7658.07

7706.02

内陆湿地和水域生态系统及珍稀水禽

内陆湿地

省  级

 

附件2  

佳木斯市省级以上湿地公园明细表

序号

行政区域

保护地名称

保护地级别

总面积

(公顷)

所在区域

1

佳木斯市

黑龙江富锦国家湿地公园

国家级

2200.13

三江平原

2

佳木斯市

黑龙江同江三江口国家湿地公园

国家级

1137.2

三江平原

3

佳木斯市

黑龙江黑瞎子岛国家湿地公园

国家级

3177.42

三江平原

 

 

 

 

 

 

 

 

 

附件3

佳木斯市(县、区)湿地面积统计表

单位:公顷(0.00)

行政区域

国土调查

总面积

湿地(00)

名称

代码

小计

(00)

森林沼泽

(0304)

灌丛沼泽

(0306)

沼泽草地

(0402)

内陆滩涂

(1106)

沼泽地

(1108)

全  市

230800

3246359.16

156564.12

10363.52

11642.61

98064.61

19559.77

16933.61

东风区

230805

14260.07

135.36

0.00

6.77

9.66

118.93

0.00

前进区

230804

1599.89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向阳区

230803

4145.11

237.17

30.24

20.94

9.21

176.78

0.00

郊  区

230811

170357.19

2593.08

134.94

566.00

1333.57

558.57

0.00

汤原县

230828

341992.66

15295.43

2728.75

1774.80

2804.88

7958.55

28.45

桦南县

230822

441796.94

2698.71

994.75

261.06

583.66

859.12

0.12

桦川县

230826

222810.64

7028.77

99.33

870.31

111.25

5947.88

0.00

富锦市

230882

822410.04

35782.60

202.27

1116.22

30981.32

1222.23

2260.56

同江市

230881

622889.54

25383.21

3365.75

2154.64

16224.25

1387.04

2251.53

抚远市

230883

604097.08

67409.79

2807.49

4871.87

46006.81

1330.67

12392.95

 

 

附件4

佳木斯市湿地资源分布图

附件5

佳木斯市湿地类型分布图

附件6

佳木斯市湿地自然保护区分布图

附件7   

佳木斯市湿地公园分布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