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佳木斯市职业教育发展规划 (2022-2026年)的通知
发布者:区发改局   发布日期:2023-01-29 15:20:34   浏览次数:12581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现将《佳木斯市职业教育发展规划(2022-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9日

 

 

佳木斯市职业教育发展规划

(2022-2026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加快构建高质量职业教育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环境

(一)现实基础。我市高度重视发展职业教育,始终把发展职业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面打造产教融合职业教育高地,职教生态更加和谐,布局结构持续优化,多头管理的难题逐渐破解,扶持政策和考评体系不断健全,“双高”“双优”建设成效显著,职业教育适应性、吸引力和培养质量不断提高。三年来,累计培养技术技能人才3.2万人,培训技术技能人才12.11万人次,为我市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提供了有力的人才和技能支撑。

职教生态更加和谐。职业教育布局结构不断优化,整合中等职业学校资源,中等职业学校(不含技工校)从18所整合到13所,基本形成了“一县一所”“一校一品”的办学格局,我市职业院校数量规模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市、县总体分布均衡、办学条件优良、师资结构合理,形成了较为完善、符合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要求的职业教育体系。

贯通融通逐步顺畅。落实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单考单招、对口升学考试成为职业学校招生主渠道。畅通“中职—高职—应用型本科”长学制贯通培养模式,开展植物保护与检疫技术专业高本贯通培养试点,签订了115个“3+2”中高职贯通培养协议。建设7个职业体验中心,开设45门职业体验课程,面向中小学生开展职业体验教育,推进职普融通。

办学质量明显提升。落实“双高”“双优”建设,有1所高职院校、2个高职专业入选省级“双高”计划。有1所中职学校、5个中职专业入选省级“双优”计划,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13项。佳木斯职教集团被评为国家首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连续5次在全国集团化办学研讨交流会上做典型发言。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首次代表全省承办国家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移动应用开发赛项并获一等奖。

产教融合不断深入。出台打造产教融合职业教育高地工作方案,建设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培育试点3个。数字产业化的“智能装备制造实训基地”、培养新媒体产业人才的“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实训基地”、服务乡村振兴的“农牧业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以及围绕学前教育、康养护理、社会民生紧缺领域建设的“现代服务业培训实训基地”等先后投入使用,实训基地辐射效应明显增强。

(二)机遇与挑战。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为职业教育提供了新机遇。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把职业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习近平总书记对职业教育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召开全国职业教育大会、修订职业教育法等,标志着职业教育迎来了重大发展战略机遇。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水平的自立自强,既需要大批拔尖创新人才,也需要数以亿计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把先进的技术设备转化为生产力,提高劳动生产率。

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对职业教育提出了新要求。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把“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推进职业院校‘双高’‘双优’建设”纳入“民生振兴”的重要内容。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确定了建设“六区、八中心”的发展目标,将职业教育确定为省东部地区现代教育中心建设的重点任务。作为与经济发展和就业联系最为紧密的教育类型,职业教育必须面对新要求,不断提升专业服务产业精度,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和技能支撑。

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对职业教育提出新挑战。我市职业教育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高质量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要求相比仍存在许多弱项短板,与省内外其他地区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快发展职业教育的现实相比面临的竞争压力不断加剧。如何补短板、强弱项,在激烈的竞争中走出一条符合佳木斯特点、具有佳木斯特色的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之路,对我市职业教育发展提出了新的时代挑战。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正确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密对接佳木斯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坚持德技并修、工学结合,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创新政策制度供给,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以职业院校为主体,以特色专业(群)为依托,以产教融合校企深度合作为基础,打造省内一流职业教育高地,加快建设技能型社会,为新时代佳木斯产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技能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政府主导。切实加强党的领导,汇聚各方力量,建立政府主导的职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形成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共同推进职业教育提档升级、提质培优,加快步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坚持立德树人、德技并修。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加强品德修养,培育学生的职业意识、职业精神,促进思想政治教育与技术技能培养融合统一,培养学生为国为民的担当精神、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和诚信为本的职业道德,具备较高的技术技能水平,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人才。

——坚持类型定位、特色发展。巩固中等职业教育基础地位,增强高等职业教育主体地位,培育职业本科教育引领地位,突出农业职业教育办学特色,落实“职教高考”制度,搭建人才成长立交桥,构建佳木斯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创新体制机制,完善配套政策,促进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结构要素的全方位融合,构建多元办学新格局。推进行业企业深度参与人才培养全过程,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服务产业发展能力。组建职业教育发展指导委员会,强化专家指导,为重大改革提供智力支持。

——坚持创新发展、先行先试。鼓励支持各县(市)区、各校大胆探索、先行先试,不断激发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按照中央“三个区分开来”的精神,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尊重基层首创,鼓励支持职业院校创新发展。

——坚持错位发展、良性互动。通过政府履职、统筹规划、管理监督、信息服务和财政投入等职能,使用好“工具箱”,整合融合区域内有限的职业教育资源,避免恶意、恶性竞争和重复建设,抱团取暖,同频发力,构建共荣共生的职业教育体系。

(三)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全力建设产教融合新兴产业集聚区,打造医疗康养中心、现代职业教育中心和职业技能人才集聚中心,推进职业教育与产业集群集聚融合,服务佳木斯振兴发展。到2023年,全市职业教育的职普比、生师比和设备值等量化指标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中职学校与高职专科及部分本科院校一体化贯通、规模质量按一定比例协调发展,建成服务区域发展、惠及全民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到2026年,职业教育层次结构更加合理,类型特色更加鲜明,育人质量不断提升,服务能力不断增强,技术技能人才社会地位不断提高,形成“人人有技能、人人能出彩”的浓厚社会氛围,建成就业有能力、升学有优势、发展有通道、全国有影响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2.具体指标。打造以现代职业教育示范合作区为引领, “高等职业教育、技工教育、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四位一体,中等、高等两大职业教育集团两轮驱动、双向赋能的现代职业教育发展新格局。在现代职业教育示范合作区设立专项课题,开展产教融合改革试点。支持佳木斯职教集团建设成为国家级示范性职教集团,佳木斯职业学院进入省级“双高”建设项目行列,佳木斯技师学院纳入黑龙江省高等职业教育序列;支持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建立乡村振兴人才培养基地,省林业卫生学校申报国家级“双优”计划,建立现代化康养护理人才培养基地,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佳木斯校区建立旅游行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基地。组建佳木斯高级技工学校和中等职业教育集团。建设市级产教融合实习实训基地10个、市级中小学生职业体验中心7个,培育认定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5-10家,争创省级公共实践中心、产教联合体2个,建立黑龙江省创意设计产业政校企技能人才培养联盟。建设中俄职教城,探索向北开放的国际职业教育交流合作平台。

三、重点任务及工作举措

(一)落实现代职业教育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

1.完善“三全育人”机制。加强党对职业院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全面领导,将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评价指标纳入职业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质量评价、人才项目评审、教学科研成果评估等重要内容,构建目标明确、内容完善、标准健全、运行科学、保障有力、成效显著的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引导职业院校全面统筹各领域、各环节育人资源,形成课内课外、校内校外、线上线下多维联动的育人格局。培育一批“三全育人”典型职业学校、名班主任工作室。

2.加强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建设。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统筹推进中高职思政课程目标、教学目标等一体化建设,形成螺旋上升、逐步过渡、有序递进的纵向体系。增强职业院校思想政治课程的职教特色,推动课程思政与思政课程同行同向,培育一批课程思政教学创新团队,打造一批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加强品德修养,培育学生的职业意识、职业精神,促进思想政治教育与技术技能培养融合统一,培养学生为国为民的担当精神、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和诚信为本的职业道德,加快构建具有佳木斯特色的职业教育思政体系。

3.加大职业精神与创新能力培养力度。加强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大力营造德技并修、敬业乐群的校风学风,在全社会形成尊重技术技能人才的文化价值观。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加强职业道德、职业素养、职业责任、职业行为习惯、创新精神培养。坚持“五育”并举,开展多种形式的劳动教育,推进劳动教育与思政教育、专业教育、社会实践等有效融合。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建立创新创业教育体系,打造一批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和优秀创新创业教师团队,挖掘和充实创新创业教育资源。把学生职业道德和发展潜力纳入职业教育质量评价的核心指标,把毕业生就业率、就业质量、创业成效、学生持续发展能力等纳入职业学校绩效评价的核心指标。

(二)构筑“四位一体,两轮驱动”的现代职业教育发展新格局。

4.建设现代职业教育示范合作区。紧抓教育部与我省共建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实际载体的重大机遇,依托佳木斯农高区,在全省率先进行现代农业领域产教融合改革试点,建设现代职业教育示范合作区。依托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集聚农业职业教育资源,在七星农场新建智能育种企业公共实践中心,满足实践教学、企业培训和生产服务需求。聚焦数字农业、生物农业、现代种业等领域,推动学校、企业和科研院所共建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平台,联合开展关键技术攻关。

5.实现中高等两大职业教育集团式发展。推进市区中职学校集团化办学,以市属公办中职学校为基础,通过实质性合并形式新建佳木斯中等职业教育集团,盘活中职学校资源,拓展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空间。推进佳木斯职业学院进入省级“双高”建设项目行列,佳木斯技师学院纳入黑龙江省高等职业教育序列,组建佳木斯高级技工学校。扩大智能装备制造专业群、幼小教育等专业集群效应,将佳木斯职教集团建设成为国家级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成为全省职业教育的排头兵,进入全国职教集团第一梯队。

6.完善全市职业教育区域布局。统筹推动全市职业教育发展,加大对省属驻佳职业院校支持力度。协调推进黑龙江省林业卫生学校、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佳木斯校区尽快补齐土地、校舍缺口和历史遗留问题。支持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加强涉农专业建设,与相关企业共建东北平原黑土地产业学院。支持黑龙江省林业卫生学校稳定招生规模,逐步提高办学层次,争取晋升高职学校。支持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深化龙粤职业教育合作,与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开展学生交流、教师挂职、项目对接等互动交流。倡导多元化办学,推动民办职业学校规范健康发展。探索实行职业院校股份制或混合所有制办学,支持企业利用资本、技术、知识、设施、设备、场地和管理等要素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并取得合理收益。

7.突出职业教育类型特色。坚决落实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不同类型、同等重要的要求,以地方性与行业性、技术技能性和市场导向性为类型特色发展职业教育,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保持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贯彻“职教高考”改革要求,落实“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办法,不断扩大职业学校毕业生升学规模,畅通技能人才发展通道。办精办好中等职业教育,做优做强高等职业教育,重点支持优质中职学校联合高职专科和普通本科院校开展五年一贯制、中高本贯通培养试点,高职院校部分专业三年内实现职业本科层次招生。

(三)全面加强现代职业教育内涵发展。

8.创新职普融通转换机制。探索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后职普融通、协调发展机制和通道,完善职业教育多层次衔接、不同教育类型顺畅转换、协调融合的运行体系,形成纵向贯通、横向融通的人才成长立交桥。采取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同批次并行招生等措施,稳定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健全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合作机制,普通高中开展普职融通教育实验,中职学校与普通高中联合举办“职普融通实验班”,建设以专项技能培养为主的特色综合高中,推动普职资源共享、课程共建、教师互动。支持普通高中一年级和二年级上学期在读学生转入职业学校对应年级就读。支持技工学校教育改革发展,完善技工教育体系建设。

9.实施办学条件达标计划。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对照国家级和省级主要监测指标全面核查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结合市、县两级实际分类制定办学条件补齐方案。完善办学资质清查和办学水平评估制度,科学规划、优化调整职业院校结构布局,大力加强职业院校基础设施建设,依法依规优化中职学校新建或改扩建增容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尽快配齐配足图书、计算机、实训设施等,到2023年底基本办学条件达标率80%以上,2025年底达到90%以上。

10.加强“双师型”工学一体化教师队伍建设。落实“双师型”工学一体化教师认定标准和认定制度,完善教师招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绩效考核标准,破除“五唯”倾向,将企业实践经历、业绩成果等纳入评价内容。支持校企共建“双师型”工学一体化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和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实行“固定岗+流动岗”教师管理制度,在20%编制员额内招聘兼职教师,建立“双渠道”教师招聘制度。对符合条件的获得技能奖项的高技能人才,可按国家有关规定以直接考察方式公开招聘到与所获技能奖项相关的岗位任教。到2026年,建成“双师型”工学一体化教师培养考核基地和教师企业实践基地,提升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

11.推进“三教”改革、理论与实践一体化教学模式改革。按照新技术、新业态、新职业等要求,对接国家职业标准(规范)、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对接新专业目录,根据教学标准要求,及时优化专业设置、调整培养方案、完善课程体系、更新教学内容,推进“教师、教材、教法”改革。积极探索“岗课赛证”综合育人,强化工学结合、理实一体的教学模式,按照生产实际和岗位需求设计开发课程,开发模块化、系统化的实训课程体系,推广项目教学、情境教学、模块化教学。全面实施弹性学习和学分制管理,完善学分认定和转换制度。开展社会实践、创新创业等活动,办好佳木斯职业学校专业技能大赛和教学能力比赛。支持鼓励职业院校按照规定编写地方特色教材、行业适用教材、校本专业教材、校企合作教材,开发一批佳木斯特色教材。

12.提高信息化水平。落实《职业院校数字化校园建设规范》,引导学校提升信息化基础能力,建设高速稳定的校园网络,推动信息技术和智能技术深度融入学校管理全过程。推广使用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强化平台资源应用与供给,广泛使用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提供的优质资源,开发特色化在线精品课程、实训实验、数字化教材、教师培训等资源。通过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提升广大教师信息化应用能力和学生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和优质在线资源进行自主学习的能力。

13.完善质量保证体系。认真落实国家和省级教学标准体系,按照专业教学标准和人才培养要求,完善人才培养方案。深入推进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工作,加强对政府履行职业教育职责督导,重点对职业学校办学能力和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进行评估。健全市、校两级职业教育质量年报制度,加强年报审查抽查,提高编制水平,加大公开力度,强化结果运用。

14.提升对外交流合作水平。积极参与中德先进职业教育合作项目、教育部AFS项目等。推动职业院校主动服务“一带一路”“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吸引国外特别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优秀留学生来我市留学。提高中外合作办学水平,支持佳木斯职教集团、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黑龙江省林业卫生学校与德国、日本、俄罗斯等国家,开展焊接、农业、护理等专业学术研究、标准研制、人员交流,支持同江市、抚远市在俄罗斯远东地区参与设立“鲁班工坊”,面向当地员工开展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加强国际外语语言测试标准培训,推动学生国(境)外实习实训和就业,吸引一批境外高水平职业院校与我市职业院校合作办学。鼓励在校生考取国际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探索“中文+职业技能”模式,培养国际化技术技能人才。

15.提升职业教育形象。办好职业教育活动周、世界青年技能日。加强主流媒体、新兴媒体对职业教育的宣传力度,打造一批形式多样的职业教育宣传品牌。鼓励职业院校建好用好新型宣传平台,讲好身边的职教故事。常态化开展职业院校校园开放日、企业开放日及面向中小学生的职业体验、面向社会的便民服务、职教成果展示等宣传展示及服务活动,提升职业教育的影响力和美誉度。

(四)打造高水平产教融合平台载体。

16.探索设立职业教育发展基金。探索设立佳木斯市职业教育发展基金,形成基金引导、多元投入的基金机制。积极吸纳龙江振兴基金、吸引产业发展基金和其他社会资本多元参与,用于支持产教联合体、产教融合共同体、公共实践中心等职业教育重大改革创新项目建设。引导金融机构积极运用中长期贷款支持职业院校和实习实训基地重大设备改造与更新设置。建立对企业成规模持续接收学生实习实训奖补机制和校企合作学费合理上浮机制。

17.健全产教融合发展机制。严格落实国家和省要求,建立发展改革部门牵头的产教融合推进机制。各级政府在制定实施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以及产业发展、城市建设、招商引资和重大生产力布局规划时,同步推进产教融合发展政策制定、要素支持和重大项目建设。创新产教利益联结机制,建立产教融合型企业培育和认证制度,创新职业教育政策供给,实施“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式政策分项实施细则,拓展职业教育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实践路径和服务范式,打造区域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政策“工具箱”并推广应用。职业院校通过校企合作、技术服务、社会培训、自办企业等所得收入,可按比例用于绩效工资奖励。

18.组建区域产教融合共同体。围绕绿色食品产业、装备制造业产业、传统优势产业、生物产业、新材料产业等领域,创新高效集成的科研攻关组织模式,打造兼具人才培养、创新创业、促进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功能的产教融合共同体,组建黑龙江省创意设计产业“政校企”技能人才培养联盟。校企共建一批前沿学科专业,共组教学团队、共商培养方案,共同开发岗位职业标准、课程标准和教学评价标准,集聚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开展技术创新、科技攻关,形成一批创新成果,增强牵引产业升级能力。支持企业与高职院校共建高端智能农机装备工程技术中心,在农业装备智能控制、黑土地保护性耕作、拖拉机制造等领域关键共性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突破。

19.建设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培训基地和康养中心。大力加强职业院校实训基地建设,推动职业院校依托骨干专业打造融“教学做训创研”为一体的标准化实训基地。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建设政企校多元投资、多方共享的公共实训基地。建设现代化共享型实训基地10个,依托省林业卫生学校组建虚拟仿真信息化实训基地,扩大口腔修复工艺、口腔护理等专业的办学规模,为我市创建“中国牙城”输送人才。2024年建成现代化康养中心,通过医养、康复结合推动解决下岗职工再就业。依托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市旅游职业学校建立旅游行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基地,承担省东部地区商贸旅游行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和职业资格等级考试工作,发挥市职业技术学校冰雪运动专业资源,联动服务冰雪经济产业发展。

20.建设产教融合公共实践中心。对标产业发展前沿,综合考虑全市产业布局、教育资源布局及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实训需求,布局建设高水平、专业化、开放共享的公共实践中心。在职业院校建设智能制造、农牧业有害生物防控、智慧农业、畜牧兽医、新能源汽车等学校公共实践中心;依托北大荒集团、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三和亚麻有限公司等企业和高新区园区资源,建设数字经济、生物经济、创意设计、冰雪经济等企业公共实践中心。充分发挥职业院校作为科技成果转化“中试车间”作用,依托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组建杂粮加工新技术中试基地和食品科技服务基地,促进应用成果转化落地。

21.升级完善职业体验中心。重视职业启蒙教育,加快职业体验中心升级。在中小学学科课程中渗透职业启蒙教育,强化职业体验,形成从小学到高中、从职业启蒙到职业规划,融合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完整职业体验教育生态链。举办佳木斯特色学徒制班、订单班等,增强技艺传承,根据企业人性化需求,精准培养人才。

(五)建立职业教育服务终身学习体系。

 

 
 

 

 

22.构建开放畅通的终身学习通道。深化职业学校“学历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即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加快1+X证书信息服务管理平台和学分银行制度试点工作。继续深入开展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创建社区大学示范校和示范性老年大学。办好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组织“传统文化进社区”国家级课题研究申报,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依托“黑龙江学分银行”,有序推进基于能力标准的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间学习成果的认定、积累和转换,为技术技能人才终身学习拓宽通道。

23.实施职业技能培训行动计划。完善职业院校实施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并重的职责,鼓励职业院校开展政策性培训和非政策性培训,针对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职工、大学生、退役士兵及转业干部、失业人员、残疾人、距刑满释放不满一年人员开展技术技能培训;针对企业职工、高危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和各类特种作业人员等开展技术技能提升培训,增强受训人员的就业创业能力,提高职业技能和经营管理水平。继续支持农林类职业院校通过“送教下乡”的方式,培养新型职业农民。鼓励校企联合建设示范性职工培训基地,支持行业企业开展技术技能人才培训,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和在岗继续教育制度。

24.提升服务社会发展能力。充分利用“一桥一岛”口岸及赫哲族聚集地优势,培养乡村特色产业、休闲农业、乡村民俗旅游、跨境物流、电商等方面的落地人才,服务兴边富民行动。加强富锦市、桦南县国家级农村职成教育示范县和省部共建现代农村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试点县建设。做强农村职业教育,优化涉农专业结构,鼓励职业院校强化涉农专业建设,重点培养农业技术、畜牧兽医、农业推广、农村电商等新型农村实用人才。依托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组建乡村振兴产业学院,进行农业技术赋能和精准培训。通过产业学院培养造就一支以“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为典型标志的乡村现代化队伍,为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提供强有力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撑。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切实加强对职业教育工作的领导,将职业教育改革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各级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定期听取职业教育改革情况的汇报、研究推动重大改革问题,各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落实相关配套支持政策。要高度重视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教育部门要切实发挥行政管理职能,明确部门管理人员,杜绝将行政责任“降格落实”“悬空落实”给中职学校。坚持党管干部原则,选优配强职业院校领导班子。加强职业院校党建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党的领导融入到办学治校、立德树人全过程。落实职业院校办学自主权,将职业教育工作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考核和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形成以工作成效为导向的评价机制。

(二)强化工作保障。按照“四个体系”推进重点工作。落实领导责任,加强协调会商,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调度会议。加快工作推进,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分工,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完善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职业教育经费的体制。优化支出结构,新增教育经费向职业教育倾斜。规范经费使用,加强绩效考核评价,确保资金使用效益。落实职业教育奖学金、助学金制度,严禁以学费、社会服务收入冲抵生均拨款,落实基于专业大类的职业教育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

(三)优化营商环境。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认

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推动政府职能深刻转变,多措并举优化营商环境。各职能部门要积极增强服务职业教育的意识和本领,理顺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机制存在的堵点、痛点,在土地规划预留、规划审批等各个环节做好服务工作,形成政府重视职业教育、职能部门服务职业教育、人民群众认可职业教育、选择职业教育、职业教育工作者以从事职业教育为荣的良好局面。

(四)鼓励探索创新。充分发挥各县(市)区、各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基层创新实践,按照中央“三个区分开来”精神,建立容错纠错机制,保护和激发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大胆实践、积极探索,推动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良性互动、有机结合,把建设要求转化为符合实际的管用举措、鲜活经验。加快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步伐,以点带面、示范引领,推进职业教育融合创新发展。

(五)营造良好氛围。树立正确选人用人理念,创造公平就业环境,用人单位不得设置限制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报考、录用、聘用条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招录、招聘技术技能岗位人员时,应当明确技术技能要求,将技术技能水平作为录用、聘用的重要条件,招聘中有职业技能等级要求的岗位,可以适当降低学历要求。切实保障职业院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挖掘基层和一线技术技能人才成长成才的典型事迹,积极营造全社会充分了解、积极支持、主动参与职业教育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