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政务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者:区人力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9-04-01 15:01:37   浏览次数:10332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前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概述、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四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前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地址佳木斯市前进区长安路67号,邮编:154002,电话:0454—8635126,电子邮箱:qjqrsj@163.com)。

    一、概述

    2018年,前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紧密结合人社工作实际,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得到不断提升。

(一)健全组织机构。局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岗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健全规章制度。我局进一步健全本部门政务公开管理体制,制定了《前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制度》和《前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指南》等规章制度,规范、及时更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三)政府信息公开全面。2018年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1条。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把信息公开年报上传到信息公开网站。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举报、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1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条,公文电子化达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18年未接到群众依申请公开项目。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2018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情况。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复率均达100%。

(五)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2018年度未发生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规范性、专业性和责任机制有待加强。三是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丰富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

四、2019年工作思路  

下一步,我们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整改。一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着力抓好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劳动权益保障以及依申请公开工作,使信息内容更新常态化;二是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注重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及时发布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充分利用前进区微世界和前进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宣传、发布、公开政府工作信息,最大化实现政务信息公开化,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努力提高我局行政效能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