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进区和平街道办事处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者:和平街道   发布日期:2023-01-18 18:41:57   浏览次数:38481

2022年,前进区和平街道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指导,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街道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按照前进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和平街道认真贯彻落实,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总体情况

前进区和平街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分别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五方面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信息

和平街道全年主动公开信息213条,其中规范性文件0件,微信公众平台推送信息数32条,其他媒体平台推送信息179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和平街道办事处未收到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行政复议0件,引发行政诉讼0件。全年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支出0元。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和平街道高度重视,成立街道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业务岗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保障信息及时有效更新,对街道、社区业务的相关事宜进行严格把关。二是对发布信息做到严格把关,落实三审制度,确保信息发布准确无误。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完善公开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载体。

(四)平台建设

信息公开是通过区政府网站、和平街道政务公众号与社区公开栏、网格群等方式进行主动公开。凡是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均在网站上作长期主动的公开并在公开栏按要求公示,群众可随时登录网站了解相关信息,下载有关资料和表格。

(五)监督保障

规范信息审核工作,严格遵循“先审查、后公开”,做好政务信息保密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及时、规范、安全。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要求,把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本年度和平街道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

(一) 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推进政策解读方面还需加强。利用微信公众号、新媒体平台等渠道,持续推进政策解读,以图示图解、视频等多种形式进行公开,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对咨询、意见、建议较为集中的内容,要有针对性地予以解答。同时完善各版块信息重点的突出,保证各版块公开内容及时、保质保量。推动信息公开常态化。

(二) 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信息还需继续优化。加强统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日常巡查、维护,确保内容更新及时,加强动态管理,根据实际变化及时调整。增加服务内容,为广大居民群众提供更公开、快捷、透明、高效的信息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和平街道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佳木斯市前进区和平街道办事处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佳木斯市前进区和平街道办事处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255.49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