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进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佳前城管函〔2024〕12号
关于答复佳木斯市前进区第十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三次会议建议的函
张鹏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整改校园门前流动小食摊”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在学校门口画出固定位置、画出位置编号的建议
前进区城管局为恢复营商环境,在各大校园周边规范固定位置摆放,并每晚派专人管理。
二、关于对流动商贩发号,位置三天或一周一轮换的建议
前进区城管局对每个校园周边临时售卖点进行号码施划,按号分配摆摊售卖。
三、关于对商贩食品加工的地点进行定期检测,人员要求有健康证,持证售卖的建议
前进区城管局每天安排执法队员对临时售卖点的流动商贩进行健康证、和煤气安全等检查,并不定期联合区市场局进行检查,对违规商贩依法进行处罚,限期自行整改。
四、关于设置不规范的人员,进行相应的停业或者没收不合格物品的处罚条例的建议
前进区城管局通过《佳木斯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违规商贩进行处罚,对不合格物品进行扣押,并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不合格商贩进行停业处理。
五、关于设置定期安全卫生员的建议
前进区城管局每日有专人对临时售卖点卫生进行清理,并安排专人不定期进行检查。
您对我们的办理和答复有何意见和建议,请您提出,以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印章)
2024年 4 月 7 日
(联系人:刘建国 ;联系电话:13351658833)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