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前进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文件
(类别B)
佳前城函〔2021〕05号
关于答复前进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第8号“关于积极推行居民
生活垃圾分类”建议意见的函
秦羽翎代表:
关于您在佳木斯市前进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中提出的“关于积极推进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的提案及建议在居民小区增设垃圾分类箱的建议,前进区环卫办、物业办和各街道按照区政府的指示要求,进行了认真研讨并加以落实。现将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前进区政府按照市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的总体要求和部署,于2020年成立了“前进区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并于区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佳木斯市前进垃圾分类工作计划和方案》,拟于2025年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2020年,前进区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已按市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完成了前进区区属92家公共机构的垃圾分工作,设置了垃圾分类容器,制定了相应的管理措施和制度。2021年,将按照市、区两级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总体部署,在前进区港湾街道内全面试点开展垃圾分类工作,设立相应的垃圾分类桶等垃圾分类容器,同时将设立专职、兼职垃圾分类督导员。
截止目前,前进区共与辖区650余家餐饮行业签订《厨余垃圾回收协议》,由沈发集团专门负责厨余垃圾收集。设置垃圾分亭4座,已有0454小区、我的家小区等20余家物业公司共设立垃圾分类容器200余个,正在逐步推广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您对我们的办理和答复有何意见和建议,请您提出,以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承办单位:佳木斯市前进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联 系 人:李 秋
联系电话:15590901711
佳木斯市前进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