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公开招聘市区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发布者:区人社局   发布日期:2023-01-12 09:06:37   浏览次数:2376
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进一步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佳木斯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分为劳动保障、政务服务两类,共招聘44人,其中劳动保障岗位19人、政务服务岗位25人。具体招聘类型及事项详见《招聘公益性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范围详见附件1),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佳木斯市市区户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有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
(二)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月31日之后出生);
(三)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能够服从组织统一调配。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招聘:
1.注册工商营业执照的;
2.已经享受过公益性岗位政策的;
3.已实现稳定就业的。
三、实施步骤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采取资格审核、面试评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原则,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一)发布信息
此次招聘信息在佳木斯市人民政府网、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号及各街道社区劳动就业服务工作站发布。
(二)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3年1月16日一2023年1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
16:30)
2、报名地点:本人居住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劳动保障服务窗口。
3、报名材料:本人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毕业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佳木斯市公益性岗位就业意向申请表》(附件2)原件和以上原件的复印件各3份及二寸近期免冠照片四张。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有关材料,如因提供信息不准确或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导致影响招聘或被取消招聘资格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对提供虚假信息材料报名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向阳区8289234前进区8708837东风区8383120郊区16645893709
(三)资格审查与面试
1、资格审核。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劳动保障服务窗口和各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负责报名人员对申报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及《佳木斯市公益性岗位就业意向申请表》填报信息等情况进行初审,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及时反馈相关情况。
2、面试评分。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面试考核工作,对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行面试考核。面试主要结合应聘人员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协调能力、举止仪表、政治思想觉悟等方面进行考核。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由评委现场打分,工作人员现场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值(保留两位小数)的办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录取
录取分别按岗位面试评分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出现空缺时依次递补,成绩有效期为1年。
(五)公示
对确定的拟录用人员,在佳木斯市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六)待遇与管理
1、聘用人员岗位补贴按现行岗位人员标准执行,由聘用单位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
2、聘用人员按照公益性岗位管理,上岗后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合格的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公益性岗位用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公益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于《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附件:1、招聘公益性岗位信息表
2、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
3、佳木斯市公益性岗位就业意向申请表
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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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编审:赵丽婷
编辑:王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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