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云南瑞丽疫情防控有关事项的通告
发布者: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21-04-05 13:35:52   浏览次数:5597

 近期,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瑞丽市再次发生新冠肺炎疫情。为全面落实我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防控策略,精准做好输入性疫情防控工作,严防新冠肺炎疫情输入扩散,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329日以来从云南省瑞丽市进入我市的人员,需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信息健康通行码,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无法提供者,由进入我市第一地点所在地指挥部进行集中隔离,24小时内完成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者可解除隔离,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自由有序流动。

二、314日以来从云南省瑞丽市来(返)我市的人员,要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入住酒店申报,全部纳入社区健康管理,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立即向所在地防控指挥部和疾控部门报告,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排查。同时,鼓励相关人员自愿进行核酸检测。

三、314日以来凡与云南省瑞丽市来返人员有过接触的人员,如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症状,要立即向所在地防控指挥部、疾控部门报告,按要求到定点医疗机构排查。

四、广大市民和来(返)我市人员要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掌握从314日以来云南省瑞丽市进入我市人员信息的,要立即向所在地防控指挥部、社区(村)报告。凡云南省瑞丽市来(返)我市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我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提供的健康码和核酸检测证明要真实可信,瞒报、谎报人员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请符合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条件的广大市民,按“应接尽接”要求做好疫苗接种工作,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合理安排出行,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云南瑞丽地区。

 

 

佳木斯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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