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前进区直达资金相关情况的报告
发布者:区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1-03-16 18:05:12   浏览次数:14231

 关于前进区直达资金相关情况的报告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六稳”、“六保”重要 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务院常务会议有关部署要求,加强中央财政实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监管,确保有关资金直达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根据《市对区特殊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佳木斯市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管理办法》、《佳木斯市实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监督管理办法》要求,现将前进区直达资金预算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直达资金收支情况
 截至 2020年12月31 日,我区共收到市财政下达特殊转移支付资金12500万元,已支付12500万元,均已实现实际支出,主要用于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支出,支出占比100%。收到抗疫特别国债资金21106.5万元,已支付20583,支出占比 97.5%。11480万元用于永安办、佳南办、南岗办三个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建设;7751.5万元用于老旧小区改造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拨付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875万元用于抗疫相关方面支出,其中拨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80万元、区山水街道办事处30万元、区港湾街道办事处20万元、区和平街道办事处20万元、区永安街道办事处20万元、区民政局281.39万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83.61万元、区卫生健康局740万元。
所有收到的直达资金和特别国债已全部下达至预算单位,并明确到具体项目,纳入了直达资金监控系统跟踪监控。
二、直达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直达资金管理要求,一是申请资金,特殊转移支付主要用于三保支出,部门按特殊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根据预算下达的指标计划向财政预算岗位人员提出资金使用申请计划。二是加强管理。财政对直达资金特殊转移支付进行各个岗位审核,同时市里也进行审核,对付符合要求和市里未审核的资金,不予支付。三是建立台账。建立了直达资金下达分配台账、直达资金拨付台账、项目惠及人员台账、等专属台账。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区将依托直达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加强直达资金日常监管和重点监控,实现直达资金全覆盖、全链条监控。确保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把有限、宝贵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切实发挥直达资金对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作用,切实将直达资金惠企利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