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黑龙江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经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申请,佳木斯市前进区卫生健康局决定对何耀东内科诊所的《诊所备案凭证》予以撤销备案,自公示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被撤销备案的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公示期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25日(工作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区卫生健康局反映,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454-8691659。
机构名称 |
主要负责人 |
机构地址 |
诊所备案号 |
经营性质 |
何耀东内科诊所 |
何耀东 |
前进区中山路319号 |
MA7CGEKF623080417D2192 |
营利性 |
佳木斯市前进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