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黑龙江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佳木斯市前进区卫生健康局受理了黑龙江省林业卫生学校卫生所的延续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递交材料齐全,我局拟给予同意,现将拟批准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黑龙江省林业卫生学校卫生所
医疗机构地址:前进区育林胡同
医疗机构类别:卫生所
医疗机构核定床位(牙椅):4张(0张)
医疗机构服务对象:全民
医疗机构性质:非营利性(政府办)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罗基保
主要负责人:高春香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内科;呼吸内科专业
公示期:2024年6月5日—2024年6月13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区卫生健康局反映,联系电话:0454-8691659。
佳木斯市前进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