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前进区医疗机构注销公示 (刘立华口腔科诊所)
发布者:区卫健局   发布日期:2023-03-03 15:42:28   浏览次数:8297

根据《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黑龙江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佳木斯市前进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对刘立华口腔科诊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予以注销,自公示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公示期202333日至20233月10日(工作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卫生健康委员会反映,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454-8691659

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

机构地址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

经营性质

刘立华

口腔科诊所

刘立华

前进区光复路862

PDY99034023080417D2152

营利性

 

 

 

 

 

 

佳木斯市前进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