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前进区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专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3年前进区乡村振兴项目共涉及4类8项,分别为项目管理费项目、公益性岗位项目、前进区大豆萃取深加工厂房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南岗村乡村振兴产业园项目、南岗村预包装加工厂项目、农副产品加工厂项目、中草药示范种植补贴项目、村庄规划编制项目。本年度预算资金全额拨付,分别为中央级乡村振兴衔接资金851万元、省级乡村振兴衔接资金799万元。
二、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
前进区严格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工作任务,坚持“四个不摘”总体要求,精心谋划部署各项工作,制定了《佳木斯市前进区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细化了各个项目到具体责任人,调整了包保机制,由多年扶贫经验的副区长分管乡村振兴和包村指导,选派了3名优秀干部成立前进区派驻南岗村驻村工作队,举全区之力推动南岗村全面振兴。
(二)项目管理情况
按照省、市要求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依规进行财政转移支付、集中支付,资金专款专用,分类记账,独立核算,真实反映收支动态,及时公开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接受组织、个人或社会团体监督。
三、项目绩效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情况
全年完成了建设基础设施项目个数2个,补贴类项目2个,产业项目3个,其他类项目1个。
(2)质量指标情况
工程验收合格率100%,未见已建工程存在质量问题。
(3)时效指标情况。
截至2023年底,投资完成比例97%,资金拨付率及时率100%,能够保证按形象进度拨款。
(4)成本指标情况。
严格按照使用范围支出,未出现资金违规使用、闲置等现象,控制在评审价内。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分析。
受益脱贫户户数2户,实现脱贫人口、监测人口稳岗就业4人。
(2)可持续影响分析。
持续带动脱贫户、监测户稳定增收,已建工程能够良性运行。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受益脱贫人口满意度提高,满意度达到95%以上。
四、预算资金执行情况
2023年度预算资金执行1600.5318万元,执行率97%,其中:公益性岗位执行5.76万元,执行率100%;前进区大豆萃取深加工厂房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执行1300.561万元,执行率96.9%;南岗村乡村振兴产业园项目执行50.3024万元,执行率100%;南岗村预包装加工厂项目执行49.8684万元,执行率95%;农副产品加工厂项目执行159万元,执行率100%;中草药示范种植补贴项目执行4万元,执行率100%;村庄规划编制项目执行19.7万元,执行率100%;项目管理费项目执行11.34万元,执行率68.7%。本年度预算资金全额拨付,项目实际支出1600.5318万元,中央级和省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项目结转结余49.4682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本次评价工作在区水务局自行组织评价小组的指导下完成,由于时间紧、专业性强,受专业知识和评价能力的限制,对评价结果可能产生一定影响。
佳木斯市前进区水务局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