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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进区纪委监委关于严明纪律规定确保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26 16:03:30 发布者:admin 来源: 浏览量:3594
2021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之以恒纠治“四风”,现将有关纪律规定重申如下: 1. 严禁巧立名目违规发放奖金、津贴、补贴、实物等福利; 2. 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各类电子礼品; 3.严禁出入“一张桌”等隐蔽场所或利用单位食堂、培训中心等场所公款聚餐吃喝; 4.严禁公车私用、违规租车、“私车公养”或向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借用车辆; 5.严禁将相关费用摊派、转嫁给基层单位或其他相关企事业单位; 6.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 7.严禁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和出差范围; 8.严禁参与黄、赌、毒等违纪违法活动; 9.严禁餐饮浪费等违反文明、节俭、廉洁过节有关规定的其他行为; 10.严禁在走访慰问、救济救助、年终总结评比等工作中铺张浪费、搞形式主义; 11.严禁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12.严禁值班值守人员脱岗、空岗、漏岗。 全区各级党组织要自觉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推进本地本单位本部门纠治“四风”向基层延伸,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督促检查,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严抓严管、及时提醒、坚决纠正,确保相关要求落地落实。 全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不断强化抓作风建设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带头转作风、治歪风、树新风,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不越“底线”、不触“红线”。 前进区纪委监委将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进一步拓宽信访举报渠道,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深挖细查顶风违纪问题,严肃追究管理失职、监督缺位等领导责任,对不知止、不收敛、不收手的顶风违纪行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节日期间正风肃纪震慑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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