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省直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应对北京市近日突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坚决防止疫情输入,依据《关于印发疫情重点地区抵返人员排查与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黑疫指办发〔2020〕173号),现将有关防控措施通知如下: 一、精准快速排查风险人群 各市(地)指挥部、省直有关单位要发挥大数据作用,对5月30日以来到过北京新发地、京深海鲜、顺鑫石门、怀柔万星、平谷东寺渠、朝阳松榆东里等批发市场,以及北京市中、高风险地区(名单附后)抵返我省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并将排查情况于每日17时前报省指挥部疫情防控组(联系人:宋维凤,联系电话:0451-87257058,电子邮箱:85971066@163.com)。 二、严格实施隔离管控措施 自5月30日以来,从北京市或经由北京市(停留12小时以上)抵返我省人员实施隔离管控措施。 (一)有北京新发地等批发市场和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接触史的,采取“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4次核酸检测(第1天、第3-5天、第13天、第20天)+1次血清抗体检测”的管控措施。 已抵达我省未满21天的,由所在社区按规定补齐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天数,并进行2次核酸检测和1次血清抗体检测。 (二)没有北京新发地等批发市场和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接触史的,实行2-3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进行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1次血清抗体检测,结果呈阴性转由所在社区监督补齐至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不具备居家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已抵达我省未满14天的,由所在社区按规定补齐居家隔离天数,并进行1次核酸检测和1次血清抗体检测;已满14天的,不再隔离管控,但需进行1次核酸检测。 自5月30日以来,从北京市以外的中、高风险地区和经由北京市(停留不足12小时)抵返我省人员,按黑疫指办发〔2020〕173号文件要求进行管控。 三、全面落实常态防控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控制人员进京,在北京市疫情平稳前,非必要情况尽量不安排进京。民航、铁路、公路方面要加强司乘人员管理,纳入核酸检测应检尽检范围,做好交通工具消杀防控和环境卫生整治。要加强车辆检查,对北京市来车或在京停留12小时以上的车辆(货运车辆除外)进行劝返。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做好食品检疫,组织开展全省各口岸进口肉类、水产品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依法严厉打击肉类、水产品等冻品夹带、走私等行为。要持续加强农贸市场管理,做好通风、消毒,严格执行“测温、扫码、戴口罩”措施,防止人员聚集,并将批发市场从业人员、司乘人员和采购人员纳入应检尽检范围进行核酸检测。 同时,要继续实施严进宽出政策,禁止外来人员进入村屯(住宅小区),管好、管住家门。强化发热门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急救中心等医疗机构的“哨点”作用,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病例,防止疫情扩散。 附件:北京市中、高风险地区名单(截至6月15日24时)
黑龙江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