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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术科考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08 10:29:25 发布者:admin 来源:黑龙江省教育厅公众号 浏览量:4297

 一、 考试时间

2020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术科统一考试工作定于6月11日—24日进行。考生的考试时段见准考证。

二、考试地点

考试地点为哈尔滨体育学院(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1号)。

三、考试项目及评分办法

根据《关于调整2020年黑龙江省教育系统几项主要招生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黑招委办〔2020〕3号)文件精神,考试项目由原来4项调整为100米跑、铅球、二级蛙跳3 项,取消专项考试,专项考试按满分计入术科总成绩。

评分办法和评分标准按省招考院公布的《2020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术科统一测试各项目测试内容和评分标准》(已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hl.cn高考频道的招考政策栏目中发布)中的规定执行。

四、考号编排和准考证打印

术科考试的考号由省招考院统一编排。准考证由考生在6月4日后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hl.cn)进入“网报中心”,点击“2020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入口”自行打印。

五、相关要求

1.各市(行署)招考机构要为考生准备两块印有术科考试考号的号码布(白布红字,长25厘米,宽12厘米),配8只别针。并通知考生6月8日前到当地县(市、区)招考机构领取号码布。

2.考生须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试时间在每项考试时提前15分钟到达考试场地,参加检录。参加考试的考生自备短钉子鞋。

3.各市(行署)招考机构应在考试前对考生做相应的疫情防控宣传,并检查督促考生做好各项考试准备。并会同卫生防疫部门和中学,认真做好考前排查工作。对所有参加高考体育术科考试的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进行有无与“新冠肺炎”病人接触史的排查,尤其对返籍考生、社会考生和往届考生作重点排查。

4.请参加考试的考生做好个人和家庭成员健康监护,为个人和他人安全负责,确保健康安全参加考试。

5. 请参加考试的考生配备相应的防护物资备考,如口罩、消毒纸巾等。在考试期间需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在身份验证时及考试过程中可摘下口罩),允许携带消毒纸巾等防护用品入场。

6.请参加考试的考生要提前到考试场地,听从考试工作人员的指挥,积极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对其进行的违禁物品检查、身份验证和身体健康监测等。遵守纪律,服从管理,遵守考场规则。严禁聚集,主动与其他考生保持一定的距离。

六、术科考试违规考生的处理

考生应遵守考试纪律,听从考试管理人员的指挥。如在考试过程中发生违规行为,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执行。涉嫌违法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及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七、 术科考试成绩发布

术科考试结束后,考试成绩将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hl.cn)上发布。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

2020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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