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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政府采购专用章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8-04 16:21:17 发布者:admin 来源: 浏览量:3922

关于启用政府采购专用章的通知

 

相关各单位:

           经前进区人民政府批准,自2015年8月1日起启用《佳木斯市前进区财政局政府采用专用章》印章,专项用于处理政府采购事务。

 

佳木斯市前进区财政局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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